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美元 A (acc)股                              
        
訊息日 事實發生日 內容
2024/07/22 2024/07/19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子基金:1. 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於「投資政策」闡明本基金得為避險及/或效率投資組合管理而進一步運用金融衍生性商品之文字敘述。(二) 「股份類別」章節:配息股份類別名稱後帶有「pc」或「am」者,將由「Plus」所取代,其為在正常市場條件下,配息的發放係以每股淨資產價值的預定年度百分比方式提供,並不取決於基金所收取之收益或資本利得。(三) 「附錄B─投資限制規定」章節之「其他當地限制」:1. 全球平衡基金刪除投資於馬來西亞證管會所授權的馬來西亞連結式基金應遵守之投資限制。2. 印度基金新增接受投資於馬來西亞證管會授權的馬來西亞連結式基金應遵守之單位信託基金指引要求。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4/05/22 2024/05/21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3年5月21日以中信顧字第1130001841號函核准新增「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生技領航基金等61檔境外基金(明細詳如下列)之銷售機構。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生技領航基金、公司債基金、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美國政府基金、美國機會基金、互利美國價值基金、互利歐洲基金、日本基金、亞洲債券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大中華基金、東歐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潛力歐洲基金、全球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全球平衡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成長(歐元)基金、拉丁美洲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邊境市場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全球房地產基金、吉富世界基金、多空策略基金、歐洲股票收益基金、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以及波灣富裕債券基金。2. 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3. 美盛全球系列基金-美盛布蘭迪全球固定收益基金、美盛布蘭迪全球機會固定收益基金、美盛西方資產全球多重策略基金、美盛西方資產全球信用債券基金、美盛西方資產全球核心增值債券基金、美盛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盛西方資產全球藍籌債券基金、美盛西方資產亞洲機會債券基金、美盛西方資產美國政府貨幣市場基金、美盛西方資產美國核心增值債券基金、美盛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盛凱利美國大型公司成長基金、美盛凱利美國增值基金、美盛凱利基礎建設價值基金、美盛凱利價值基金、美盛銳思美國小型公司基金以及美盛銳思美國小型公司機會基金。特此公告
2024/01/09 2024/01/09 謹通知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各子基金的新「評價日(Valuation Day)」定義將自2024年1月1日起適用乙事,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官網刊登之相關公告訊息,並將反映於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3/10/24 2023/10/2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謹訂於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 下午 2 點 30 分(廬森堡時間)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2023年10月24日函送股東通知信函暨會議議程、委託書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2023/08/24 2023/08/24 謹通知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各子基金增列有關「評價日(Valuation Day)」的定義說明,並自2024年1月1日生效乙事,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官網刊登之相關公告訊息,並將反映於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異動對於子基金之管理方式、投資組合的組成、風險概況或綜合風險及報酬指標(SRI)或是在收費上均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特此公告。
2023/08/16 2023/08/14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子基金:1. 波灣富裕債券基金之「投資政策」新增本基金的ESG排除條款不會投資的公司。2. 亞洲成長基金、大中華基金及新興國家基金等三檔基金之「投資政策」新增(1)本基金所提倡的環境及/或社會特徵(在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第8條含義內),詳見附錄G,及(2)本基金得為避險及/或效率投資組合管理而進一步運用金融衍生性商品之文字敘述;於「投資人剖析」揭露本基金符合「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8條」;於風險考量項下「其他風險」新增「永續發展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及「認股權證風險」。3. 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全球基金及成長(歐元)基金等三檔基金之「投資政策」新增本基金所提倡的環境及/或社會特徵(在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第8條含義內),詳見附錄G;於「投資人剖析」揭露本基金符合「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8條」;於風險考量項下「其他風險」新增「永續發展風險」。4. 全球氣候變遷基金之「投資政策」刪除本基金得依據所適用的投資限制持有大量的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或是貨幣市場基金(最高可達其淨資產的100%)之文字敘述。5. 各子基金增列有關「評價日(Valuation Day)」的定義說明,並自2024年1月1日生效。(二)「附錄G」:新增揭露亞洲成長基金、大中華基金、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全球基金、成長(歐元)基金及新興國家基金等六檔子基金符合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8條的「環境及/或社會特徵」資訊。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3/08/01 2023/07/31 謹此通知,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第1款規定,公告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中信顧字第1120002632號函核准自112年8月12日起終止「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之境外基金銷售機構以及新增「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美盛布蘭迪全球固定收益基金、美盛西方資產全球藍籌債券基金及美盛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之境外基金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3/07/26 2023/06/08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及成長(歐元)基金之投資政策進行修訂並將自2023年8月27日起生效乙事,本公司將於2023年7月26日寄發股東信函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將於發放之股東通知書內載明,並將反映於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異動對基金之管理方式、基金投資組合之組成、風險概況或綜合風險及報酬指標,或收費均不會產生重大影響。特此公告。
2023/04/06 2023/04/06 謹此通知,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第1款規定,公告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6日中信顧字第1120001195號函核准終止「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所代理之境外基金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3/03/07 2023/03/07 本公司申請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生技領航基金等37檔基金新增共計40個I級別於國內銷售乙案,業經投信投顧公會於112年3月7日中信顧字第1120000246號函核准。新增級別明細如下: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生技領航基金美元I(acc)股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歐元I(acc)股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吉富世界基金美元I(acc)股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房地產基金美元I(acc)股5.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元I(acc)股6.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印度基金美元I(acc)股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日本基金美元I(acc)股8.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多空策略基金美元I(acc)股9.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歐洲基金歐元I(acc)股10.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全球領航基金美元I(acc)股1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美國價值基金美元I(acc)股1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天然資源基金美元I(acc)股1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精選收益基金美元I(acc)股1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科技基金美元I(acc)股15.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政府基金美元I(acc)股16.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機會基金美元I(acc)股1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債券基金美元I(acc)股18.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成長基金美元I(acc)股19.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小型企業基金美元I(acc)股20.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金磚四國基金美元I(acc)股接續下則
2023/03/07 2023/03/07 接續上則2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大中華基金美元I(acc)股2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東歐基金歐元I(acc)股2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美元I(acc)股2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歐元避險I(acc)股-H125.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基金美元I(acc)股26.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美元I(acc)股2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潛力歐洲基金歐元I(acc)股28.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股票收益基金歐元I(acc)股29.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美元I(acc)股30.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美元避險I(acc)股-H13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邊境市場基金美元I(acc)股3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美元I(acc)股3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氣候變遷基金歐元I(acc)股3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氣候變遷基金美元避險I(acc)股-H135.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美元I(acc)股36.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中小型企業基金美元I(acc)股3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美元I(acc)股38.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成長(歐元)基金歐元I(acc)股39.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拉丁美洲基金美元I(acc)股40. 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美元I(acc)股特此公告。
2023/02/09 2023/02/07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一) 「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子基金:1. 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新增「自2023年3月9日起,本基金亦可輔助投資於可轉換證券及或有可轉換證券(或有可轉換證券的投資不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0%)」之註腳說明。2. 波灣富裕債券基金:新增「自2023年3月9日起,本基金也可能投資於抵押貸款證券、資產擔保證券、可轉換債券和或有可轉換證券(或有可轉換證券的投資不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0%)」之註腳說明。3. 印度基金:新增「自2023年3月10日起,本基金也可將最多5% 的淨資產投資於私人公司發行的證券」及本基金相關的其他風險新增「私人公司風險」之註腳說明。4. 亞洲成長基金:新增「自2023年3月8日起,本基金也可將最多5% 的淨資產投資於私人公司發行的證券」及本基金相關的其他風險新增「私人公司風險」之註腳說明。5. 大中華基金:新增「自2023年3月8日起,本基金得(透過滬港通、深港通、合格境外投資者 (QFI) 投資組合、集合投資事業(UCI) 以及在依據現行法律和法規下本基金被允許之任何方式)將其淨資產的100%投資於中國 A 股,以及其淨資產最多的 20% 投資於中國 B 股。為免產生疑問,本基金通過 QFI 對中國 A 股的投資不會超過其淨資產的 70% 或以上」之註腳說明。(二) 「附錄B-投資限制規定」之「其他當地限制」:新增「自2023年3月8日起,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包括交易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CIBM)流通的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當時最近淨資產價值之20%,惟富蘭克林坦伯頓大中華基金除外,該基金的總金額不會超過其最近淨資產價值之40%,除非台灣主管機關另有其他決定。」之註腳說明。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3/01/03 2023/01/02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一) 「重要資訊」章節:新增對特定歐洲經濟區國家的投資人得線上(https://www.eifs.lu/franklintempleton)取得基金相關文件(例如:基金公開說明書、財務報告和關鍵投資人資訊文件)。(二) 「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1. 調整「輔助流動性資產」及「其他流動性資產」之文字敘述。2. 「永續投資」:補充對ESG因素的相關主要不利影響(principal adverse impacts,“PAIs”)的考慮納入投資決策過程,並不適用於所有基金之原因。(三) 「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子基金:1. 生技領航基金、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多空策略基金、科技基金、美國機會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及全球債券基金之「投資政策」:引述前揭基金所提倡的環境及/或社會特徵(在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第8條含義內),詳見[附錄G];並於投資政策本文裡刪除ESG相關用語。2. 全球氣候變遷基金之「投資政策」:引述本基金的永續投資目標(在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第9條含義內)、本基金適用的投資政策及其他ESG 除外條款,詳見[附錄G];並於投資政策本文裡刪除ESG相關用語。3. 互利歐洲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及互利美國價值基金之「投資政策」:新增前揭基金研究團隊雖會根據內部建立的框架定期評估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問題,但是並不適用ESG標準的約束或有明確的 ESG 除外規定。4. 多空策略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及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之「投資政策」:新增前揭基金得依據所適用的投資限制持有大量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或貨幣市場基金(最高可達其淨資產的100%)。5. 美元短期票券基金之「投資政策」:調整「輔助流動性資產」及「其他流動性資產」之文字敘述。6. 生技領航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互利美國價值基金及全球股票收益基金之「投資政策」:刪除暫時採取防禦部位操作之文字敘述。7. 生技領航基金之「證券借貸交易曝險」:受證券借貸交易影響之期望曝險水準調降為相當於基金淨資產的5%,最高不超過50%。(四) 「附錄B」:證券借貸交易之限制與條件:將各子基金的預期證券借貸風險調整為5%,但根據相關證券借貸協議的規定,最高比率為50%。(五) 新增「附錄G」:揭露符合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第8條或第9條之子基金的「環境及/或社會特徵」資訊。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2/11/07 2022/11/07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及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基金(下稱「基金」)謹通知自2022年10月3日起任命 Virtus Partner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à r.l. 擔任基金的股務代理機構,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2022年11月7日寄發之股東通知信。特此公告。
2022/10/25 2022/10/25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謹訂於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盧森堡時間下午2點30分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2022年10月25日函送股東通知信函、委託書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謹此公告。
2022/09/26 2022/09/23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一) 「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1. 東歐基金:新增「附加資訊」其內容有關該子基金新增七個限制級別(Restricted Share Classes)以承接該子基金截至2022年2月25日所持有的俄羅斯資產。(二) 新增「註冊及股務代理機構」章節:Virtus Partner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àr.l.預期將被管理公司任命為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下稱本公司)的註冊及股務代理機構,在獲得盧森堡金融監督處(CSSF)核准並自2022年10月3日起或之後在合理可行情况下將儘快執行依據與本公司協議的註冊及股務代理服務。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2/07/06 2022/07/04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本次公開說明書係針對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多空策略基金調整投資政策中對於ESG評級方法之敘述。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2/06/02 2022/05/31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1.新增「永續投資」段落並增補文字敘述。2.生技領航基金、美國機會基金:投資政策新增(1)ESG投資方法及限制之敘述、(2)本基金可投資至多5%於私人公司所發行之證券與私募投資公開股權,以及至多5%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於投資人剖析揭露本基金符合「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八條」;新增「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之文字敘述;其他風險新增「股票風險」、「私募投資公開股權風險」、「私人公司風險」、「特殊目的收購公司風險」及「永續發展風險」。3.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投資政策新增(1)ESG投資方法及限制之敘述、(2)本基金可輔助投資於可轉換證券及至多5%之應急可轉換證券;於投資人剖析揭露本基金符合「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八條」;新增「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之文字敘述;其他風險新增「永續發展風險」。4.吉富世界基金、全球房地產基金、印度基金、日本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互利美國價值基金、亞洲成長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金磚四國基金、大中華基金、東歐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歐洲股票收益基金、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邊境市場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全球基金、拉丁美洲基金:其他風險新增「股票風險」。5.多空策略基金:投資政策新增(1)ESG投資方法之敘述、(2)對危機證券之投資不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0%、(3)本基金可投資至多10%於私人公司所發行之證券與私募投資公開股權,以及至多5%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投資政策移除對銀行貸款之投資;於投資人剖析揭露本基金符合「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八條」;新增「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之文字敘述;其他風險新增「危機證券風險」、「股票風險」、「私募投資公開股權風險」、「私人公司風險」、「特殊目的收購公司風險」及「永續發展風險」。6.天然資源基金:投資政策新增本基金可投資至多10%於私人公司所發行之證券與私募投資公開股權,以及至多5%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其他風險新增「股票風險」、「私募投資公開股權風險」、「私人公司風險」及「特殊目的收購公司風險」。(續下一則訊息)
2022/06/02 2022/05/31 (承上一則訊息)7.科技基金:投資政策新增(1)ESG投資方法及限制之敘述、(2)本基金可投資至多10%於私人公司所發行之證券與私募投資公開股權,以及至多5%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於投資人剖析揭露本基金符合「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八條」;新增「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之文字敘述;其他風險新增「股票風險」、「私募投資公開股權風險」、「私人公司風險」、「特殊目的收購公司風險」及「永續發展風險」。8.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投資政策新增ESG投資方法之敘述;於投資人剖析揭露本基金符合「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八條」;新增「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之文字敘述;其他風險新增「永續發展風險」。9.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新增總報酬互換交易曝險之文字敘述。10.潛力歐洲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成長(歐元)基金:投資政策移除本基金得為投資目的而運用金融衍生性商品之敘述;其他風險新增「股票風險」。11.全球債券基金:投資政策增補ESG方法適用於衍生工具的名義價值,被用於獲得利率、貨幣或信用風險曝險多頭部位之敘述;調整「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之文字敘述。(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1.「中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風險」變更為「中國合格境外投資者風險」。2.新增「股票風險」、「私募投資公開股權風險」、「私人公司風險」及「特殊目的收購公司風險」。(三) 投資人一般資訊:增補「洗錢防制與反恐怖份子資助防範法令」之文字敘述。(四) 其他:1.附錄B-投資限制規定:(1)調整「總報酬互換交易」之文字敘述;(2)全球平衡基金對於股票證券之最低投資比重由25%提高至50%。2.增補「附錄 D─股份淨資產價值的判定」章節之「暫停資產淨值計算」段落之文字敘述:任何的暫停決議皆應由本公司公告,同時通知在本公司申報不可撤銷之書面申請時要求申購、贖回或轉換的股東。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2/01/21 2022/01/19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1.調整「風險考量」章節之「存管風險」及附錄B中證券融資交易相關之文字敘述。
2.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保管機構將於2022年1月22日前後由原J.P. Morgan Bank Luxembourg S.A.變更名稱為J.P. Morgan SE-Luxembourg Branch。
3.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債券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氣候變遷基金:新增「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2/01/18 2022/01/17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六項規定辦理,本公司經金管會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保管機構名稱變更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保管機構將由J.P. Morgan Bank Luxembourg S.A.變更名稱為J.P. Morgan SE-Luxembourg Branch,並預計於111年1月22日前後生效。該名稱變更對於基金投資政策、費用架構與投資人權益並無產生任何影響。
特此公告。
2021/11/03 2021/11/02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0年11月2日以中信顧字第1100004991號函核准新增「美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全球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美國政府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互利美國價值基金、互利歐洲基金、生技領航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亞洲債券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日本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邊境市場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全球房地產基金、吉富世界基金、多空策略基金、全球高收益基金、歐洲股票收益基金、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以及波灣富裕債券基金等四十二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1/10/22 2021/10/2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謹訂於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盧森堡時間下午2點30分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22日函送股東通知信函暨附錄、委託書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21/09/07 2021/09/03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吉富世界基金:英文名稱由Franklin World Perspectives Fund更名為Franklin Global Growth Fund,生效日為2021年9月13日。
2.公司債基金、波灣富裕債券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美國政府基金、亞洲債券基金、亞洲成長基金、日本基金、東歐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債券基金、邊境市場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歐洲股票收益基金、全球高收益基金、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拉丁美洲基金:(1)新增證券借貸交易曝險之敘述、(2)其他風險新增「證券借貸風險」。
3.多空策略基金:其他風險刪除「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LIBOR)風險」。
4.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其他風險刪除「永續發展風險」。
5.全球債券基金:於投資人剖析揭露該基金符合「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八條」。
6.全球氣候變遷基金:於投資人剖析揭露該基金符合「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九條」。
(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刪除「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LIBOR)風險」敘述、新增「ESG法規風險」敘述、增補「中國市場風險」定義並增加適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CIBM)直接風險」。
(三)投資人一般資訊:
1.最低投資金額:(1)「最低申購金額」由美金5000元調降至美金1000元;(2)「最低轉換金額」由美金2500元調降至美金1000元;(3)「最低持有金額」由美金2500元調降至美金1000元。
(四)其他
1.增補「管理公司報酬」章節之文字敘述。
2.附錄B-投資限制規定:生技領航基金增加適用馬來西亞連結式基金的投資限制。
3.附錄E-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收費及費用:新增「年度管理費」表格(「年度管理費」為「投資經理費」與「維護費用」之合併);新增「管理公司及保管費用」說明。
4.附錄F-基金指標揭露:基金指標名稱統一調整其揭露方式。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1/05/12 2021/06/15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與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業於110年5月10日簽訂「直銷業務營業讓與契約」,並定110年6月15日為直銷業務營業讓與生效日。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直銷業務營業讓與本公司後,原透過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直銷部門服務之客戶,將依客戶意願,於取得客戶同意後,轉由本公司續行服務,客戶權益不受任何影響;如客戶不同意轉由本公司服務,富蘭克林華美投信客戶服務部門仍將續行提供服務,客戶相關權益及服務品質仍受保障。
如果您對此公告有任何問題,可撥打本公司富蘭克林國民理財專線0800-885-888聯繫客服人員。

特此公告
2021/05/10 2021/05/10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0年5月10日以中信顧字第1100002412號函核准新增「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全球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美國政府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互利美國價值基金、互利歐洲基金、生技領航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亞洲債券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日本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邊境市場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全球房地產基金、吉富世界基金、多空策略基金、全球高收益基金、歐洲股票收益基金、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以及波灣富裕債券基金等四十三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1/04/27 2021/04/27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0年4月27日以中信顧字第1100002182號函核准新增「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全球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美國政府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互利美國價值基金、互利歐洲基金、生技領航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亞洲債券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日本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邊境市場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全球房地產基金、吉富世界基金、多空策略基金、全球高收益基金、歐洲股票收益基金、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波灣富裕債券基金等四十三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1/04/09 2021/04/08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0年4月8日以中信顧字第1100001726號函核准新增「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全球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美國政府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互利美國價值基金、互利歐洲基金、生技領航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亞洲債券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日本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邊境市場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全球房地產基金、吉富世界基金、多空策略基金、全球高收益基金、歐洲股票收益基金、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以及波灣富裕債券基金等四十三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1/03/02 2021/02/25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管理公司在永續性相關揭露增加永續經營政策及投資決策流程的敘述。
2. 歐洲中小型企業基金:以註腳標示該基金英文名稱更名為Templeton European Small-Mid Cap Fund,生效日為2021年4月15日。
3. 自2021年4月13日生效,全球核心策略基金 (1)將重新定位投資目標及投資政策並調整文字敘述、(2)其他風險新增「共同經理公司管理風險」並刪除「重整公司風險」及「證券借貸風險」、(3)由共同投資經理公司架構變更成單一投資經理公司並委任三家次投資經理公司共同管理。
4. 多空策略基金:(1)新增證券借貸交易曝險之敘述、(2)其他風險新增「證券借貸風險」。
5. 美國政府基金:新增投資決策排除整合永續性政策敘述,基於該基金投資政策性質認為永續經營風險與其投資決定不相關,且永續經營風險對該基金收益不太可能有重大影響。
6. 吉富世界基金:其他風險刪除「共同經理公司管理風險」。
7. 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及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其他風險刪除「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風險」並新增「永續經營風險」。
8. 新興國家基金:(1)主要風險新增「市場風險」、(2)其他風險新增「債權證券風險」。
9. 全球債券基金:(1)投資政策調整文字敘述、(2)其他風險刪除「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風險」並新增「永續經營風險」。
10. 全球氣候變遷基金:(1)新增永續經營發展投資目標的之建議指標/替代衡量方法、(2)投資目標、投資政策及投資人剖析調整文字敘述、(3)其他風險刪除「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風險」並新增「永續經營風險」、(4)投資經理公司有委任次投資經理公司。
11. 中小型企業基金:投資經理公司有委任次投資經理公司。

接續下則
2021/03/02 2021/02/25 接續上則

(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刪除「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風險」敘述並新增「永續經營風險」敘述。
(三) 投資人一般資訊
1. 事前考量:補充假如投資人的銀行帳戶位於居住國以外的國家,本公司以及/或管理公司保留要求投資人提供額外資訊以及/或佐證文件(例如:資金來源或是財富來源等)的權利。
2. 基金暫停新投資人申購:更名為「申購及轉換成某些基金或股份類別的限制」以涵蓋對新投資人或是對所有投資人的新增申購或轉換停止受理。
3. 股東通知:新增有關股東對公司投資的相關通知或其他通訊也可以發佈在網站www.franklintemmpleton.lu上。
4. 成交單(Contract Notes):成交單遞送給投資人的時程由十四個營業日內修改為交易日的次一營業日。
(四) 其他
1. 附錄B─投資限制規定:新增本系列旗下基金若有實際從事(1)總報酬互換交易、(2)證券借貸交易、(3)附買回交易及附賣回交易,需在基金年報予以揭露之。
2. 新增附錄F-基金績效指標揭露。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0/10/23 2020/10/2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謹訂於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盧森堡時間下午2點30分於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註冊辦公室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23日函送股東通知信函暨附錄、委託書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20/10/06 2020/08/28 有關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之以下五檔基金,為能夠將金融衍生性商品運用於投資目的而修訂投資政策乙事,本公司將於2020年10月6日寄發股東信函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潛力歐洲基金
-全球基金
-全球氣候變遷基金
-全球股票收益基金
-成長(歐元)基金

前揭基金修訂內容敬請詳閱本公司2020年8月版本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公司已於2020年8月31日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辦理公告。
特此公告。
2020/08/31 2020/08/28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 歐洲股票收益基金的英文名稱由Franklin European Dividend Fund變更
為Templeton European Dividend Fund
(二) 任命「摩根大通銀行盧森堡有限公司(J.P. Morgan Bank Luxembourg S.A)」擔任本系列基金之行政代理機構,並新增行政代理機構定義說明。
(三)「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基金的風險考量區分成主要風險及其他風險,且各基金之風險考量項目調整
2. 歐洲高收益基金、公司債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及美國政府基金的投資政策補充本基金將分配至少75%於固定收益證券
3. 美國政府基金補充投資聯邦住房抵押公司(Freddie Mac)和聯邦國家抵押貸款協會(FNMA)的比例不超過20%,且基金可能會使用金融衍生性商品來進行效率投資組合管理和利率避險
4. 吉富世界基金之投資政策調整投資方法之文字敘述、投資市場刪除邊境市場國家,且由共同投資經理公司架構變更成單一投資經理公司
5. 美國政府基金、吉富世界基金變更投資經理公司
6. 潛力歐洲基金、全球基金、成長(歐元)基金也可能為避險、效率投組管理以及/或是投資目的而運用金融衍生性商品
7. 潛力歐洲基金補充也得小部份延伸投資於結構性商品
8. 全球平衡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補充也可能為投資目的而運用金融衍生性商品
9. 全球氣候變遷基金的投資政策調整文字敘述

(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資產分配風險調整為模型風險
2. 投資基金風險調整為基金投資標的風險
3. 不動產證券風險調整為實物資產風險
4. 新增再度使用擔保品和金融工具的風險、專題投資風險之說明。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0/06/08 2020/06/04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日本基金、美國政府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全球平衡基金及全球股票收益基金變更投資經理公司,另日本基金及新興國家基金刪除次投資經理公司。
2. 美元短期票券基金的投資政策補充可增加投資的政府及相關機構。
3. 亞洲債券基金、亞洲成長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金磚四國基金、大中華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全球債券基金之投資政策補充可投資不超過其淨資產的10%於UCITS以及其他UCIs。
4. 亞洲成長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金磚四國基金、大中華基金、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之投資政策調整投資在中國A股及中國B股的比重由10%增加至20%。
5. 全球債券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之投資政策補充總報酬互換交易曝險。
6. 多空策略基金於風險考量新增『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LIBOR)風險』項目。
7. 天然資源基金、科技基金、美國機會基金於風險考量新增『證券借貸風險』項目。
8. 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於風險考量新增『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風險』項目。
9. 亞洲成長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於風險考量新增『中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風險』項目。

(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新增『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LIBOR)風險』之說明。
(三)「附錄D」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擺動定價調整』之內容說明調整,在特殊情況下,擺動定價機制調整幅度之上限,得暫時超過每股資產淨值2%。

(四)「附錄E」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自2020年4月1日生效,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的經理費由1.3%調降至1%。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0/03/31 2020/03/30 本公司接獲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由於2019新型冠狀病毒大流行所帶來的巨大影響和當前特殊的市場環境,「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以及「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基金」之子基金的擺動定價機制調整幅度之上限,得暫時超過公開說明書所載之每股資產淨值2%,予以確保因特殊的市場狀況所增加的交易成本計入價格擺動因子中,以維護股東的最大利益。

基金公開說明書將進行更新,以反映在特殊情況下,可調整幅度可能會超出公開說明書所定限制乙事。

特此公告
2019/11/01 2019/10/30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全球核心策略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平衡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全球高收益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自2019年12月16日生效,可透過債券通或直接投資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CIBM direct)方式投資於中國;並於風險考量新增『中國債券通風險』項目。
2. 精選收益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全球高收益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自2019年12月16日生效,於風險考量新增『中國市場風險』項目。
3. 自2019年12月16日生效,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透過債券通投資中國的比重調整。
4. 自2019年12月16日生效,中小型企業基金的投資政策補充可為投資目的而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考量新增『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認股權證風險』項目。
5. 穩定月收益基金投資政策修訂能更廣泛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並新增總報酬互換交易曝險。
6. 印度基金、全球氣候變遷基金之投資經理公司變更;全球氣候變遷基金刪除次投資經理公司;日本基金之次投資經理公司英文名稱變更
7. 多空策略基金的投資政策補充可投資巨災債券及全球宏觀策略包括風險溢價策略;風險考量新增『巨災債券風險』項目。
8. 美元短期票券基金補充可投資不超過10%於其他短期貨幣市場基金,並告知貨幣市場基金並非存款,並不受銀行或其他監管機關擔保;風險考量新增『投資基金風險』項目。
9. 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的投資政策補充使用環境、社會公平和公司治理(ESG)評級方法。
10. 全球氣候變遷基金投資政策闡明該基金主要投資於提供緩解及適應氣候變化解決方案之公司的股票,以及新增該基金投資領域的除外情況。
(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新增『巨災債券風險』、『環境、社會公平和公司治理投資風險』之說
明。
2. 將本公開說明書個別基金所提及之風險考量項目如『違約債券證券風
險、利率證券風險、低評等或非投資等級證券風險、抵押債券之附買回交
易風險、提前還款風險、主權債券風險』整合成單一風險定義『債權證券
風險』。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9/10/18 2019/10/18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謹訂於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盧森堡時間下午2點30分於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註冊辦公室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18日函送股東通知信函暨附錄、委託書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9/04/01 2019/03/28 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22檔基金自108年4月1日起新增共計27個Z級別(明細如下)供投資人選擇,新增級別案業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28日經中信顧字第1080001178號函核准備查。

新增27個Z級別明細:
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生技領航基金美元Z(acc)股
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房地產基金美元Z(acc)股
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元Z(acc)股
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印度基金美元Z(acc)股
5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歐洲基金歐元Z(acc)股
6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歐洲基金美元Z(acc)股
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歐洲基金美元避險Z(acc)股-H1
8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全球領航基金美元Z(acc)股
9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美國價值基金美元Z(acc)股
10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精選收益基金美元Z(acc)股
1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科技基金美元Z(acc)股
1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政府基金美元Z(acc)股
1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機會基金美元Z(acc)股
1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債券基金美元Z(acc)股
15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成長基金美元Z(acc)股
16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大中華基金美元Z(acc)股
1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美元Z(acc)股
18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基金美元Z(acc)股
19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邊境市場基金歐元避險Z(Ydis)股-H1
20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平衡基金美元Z(acc)股
2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美元Z(acc)股
2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歐元Z(acc)股
2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歐元避險Z(Ydis)股-H1
2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氣候變遷基金歐元Z(acc)股
25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美元Z(acc)股
26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美元Z(acc)股
2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歐元避險Z(Ydis)股-H1

謹此通知。
2019/02/11 2019/01/31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40050817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 刪除流動儲備型基金定義、新增貨幣市場基金定義、貨幣市場基金規範及新增受監管市場定義說明。
(二)「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全球核心策略基金、多空策略基金、精選收益基金、美國政府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證券化風險』項目。
2. 美元短期票券基金變更基金英文名稱(包含所有章節所提及該檔基金之名稱)、資產類別由流動儲備型基金調整為貨幣市場基金,隨之調整投資政策文字內容、附買回及附賣回交易曝險比重調整,及風險考量新增『投資基金風險』、『證券化風險』項目。
3. 東歐基金新增次投資經理公司文字說明。
4. 刪除歐洲基金。
(三)「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新增『證券化風險』之說明。
(四)「投資人一般資訊」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新增『貨幣市場基金特定資訊』之說明。
2. 調整『股份發行』之說明。
(五) 「附錄B」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新增『貨幣市場基金的特定投資限制和投資組合規則』、『內部信用品質評估程序』之說明。
(六) 「附錄D」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新增『有關貨幣市場基金每股淨資產價值計算的特定條文』之說明。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8/12/14 2018/12/1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於2018年11月30日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因未達到法定人數要求,將於2019年1月25日盧森堡時間下午4點30分,於管理公司辦公室再次召開特別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2月14日函送再次召開的特別股東大會之通知書、委託書以及通知書暨會議議程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8/12/03 2018/11/30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40050817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生技領航基金的證券借貸交易期望曝險水準調整。
2. 全球核心策略基金、全球平衡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變更投資經理公司。
3. 多空策略基金調降全球曝險中之期望槓桿水準數值從1,000%至450%,風險考量新增『績效費用風險』項目。
4. 精選收益基金的總報酬互換交易金額期望曝險水準調整,並調升全球曝險中之期望槓桿水準數值從40%至65%。
5. 美元短期票券基金補充可承做附買回及附賣回交易,將於2019年1月21日生效,及風險考量新增『附買回及附賣回交易風險』項目,並補充「附買回及附賣回交易曝險」文字。
6. 美國政府基金補充可將100%的資產投資於美國政府發行或擔保的可轉換證券及貨幣市場工具,並新增「本基金得分派資本、已實現和未實現淨資本利得,以及未扣減費用之收益,其得允許較多的收益被分配而可能也有減少本金的影響」之文字說明,同時風險考量新增『配息政策風險』項目。
7. 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補充可透過債券通或直接投資於中國銀行間債市投資於中國,同時風險考量新增『中國債券通風險』項目。
8. 亞洲成長基金擴大投資區域,修訂為主要投資於亞洲地區的公司之可轉讓股權證券及存託憑證,也可投資於亞洲地區以外的公司之股權證券,將於2019年1月21日生效。
9. 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中國市場風險』、『邊境市場風險』項目。
10. 歐洲基金於2018年11月23日併入潛力歐洲基金。
11. 刪除韓國基金。
(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新增『中國債券通風險』、『績效費用風險』之說明。
2. 補充『股份等級避險風險』、『新興市場風險』之文字說明。
(三)「投資人一般資訊」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新增『投資人通知』之說明。
(四) 「分銷及維護費用」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新增『績效費用』及『績效指標規則』之說明。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8/10/19 2018/10/19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謹訂於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盧森堡時間下午2點30分於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註冊辦公室召開年度股東大會,並於下午4點30分於同一地點召開特別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19日函送年度股東大會及特別股東大會之通知書、委託書以及通知書暨會議議程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8/07/20 2018/06/29 有關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多空策略基金的期望槓桿水準提升以及補充投資政策說明乙事,本公司將於2018年7月20日寄發股東信函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前揭基金的期望槓桿水準提升以及補充投資政策說明之內容敬請詳閱本公司2018年1月版本公開說明書之2018年6月補充資料中譯本。

特此公告。
2018/07/02 2018/06/29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40050817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 「多空策略基金」調升期望槓桿水準數值並闡明投資政策,說明如下:
1. 由於使用較高名目本金價值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工具,全球曝險中之期望槓桿水準數值將從300%調升至1,000%。
2. 投資政策補充衍生性金融商品工具的使用也可能大幅提高槓桿水準數值。
3. 風險考量新增『顯著槓桿風險』項目。
(二) 投資經理公司的變動:
1. 全球氣候變遷基金由單一投資經理管理架構變更成領導管理架構,由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管理公司委任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公司做為次投資經理公司。
2. 新興國家基金由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亞洲)公司為領導投資經理公司,並委任坦伯頓資產管理公司為次投資經理公司。
3. 金磚四國基金由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亞洲)公司為領導投資經理公司,並委任坦伯頓資產管理公司為次投資經理公司。
4. 東歐基金的投資經理公司由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管理公司變更為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亞洲)公司。
5. 邊境市場基金由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亞洲)公司為領導投資經理公司,並委任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中東)公司為次投資經理公司。
(三) 「投資人一般資訊」章節:調整『資料保密』次章節之文字說明。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8/01/18 2018/01/15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40050817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穩定月收益基金補充基金得使用金融衍生性商品之文字敘述,及風險考量新增「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項目。
2. 高價差基金將更名為『互利美國價值基金』,並調整投資政策為至少70%的淨資產將投資於美國所發行的證券。
3. 精選收益基金的總報酬互換交易金額期望曝險水準調整。
4. 亞洲成長基金補充基金得投資於中國A股及中國B股之文字敘述,及風險考量新增「滬港通及深港通風險」項目。
5. 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危機證券風險」項目。
6. 潛力歐洲基金補充基金得投資在結構型商品、股票及股票指數選擇權,及風險考量新增「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結構型商品風險」項目。
7. 成長(歐元)基金補充得基金得投資在股票及股票指數選擇權,及風險考量新增「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結構型商品風險」項目。
8. 邊境市場基金指數變更為「摩根史坦利邊境市場擇選國家上限指數」。
9. 刪除美國中小成長基金。
(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槓桿風險』調整為『顯著槓桿風險』之文字敘述。
(三)「如何申購股份」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補充美元短期票券基金F股僅可轉換至另一基金F股之文字說明。
(四)「附錄B─投資限制規定」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補充基金投資台灣比率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五十。
(五)「附錄E─投資限制規定」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 新興國家基金自2018/4/2起調降投資經理費用至1.15%。
2. 美元短期票券基金B股調降維護費用至0.1%。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7/12/28 2017/12/26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26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985號函核准終止「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17/12/20 2017/12/18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18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856號函核准新增「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及「全球房地產基金」之銷售機構。

本公司所委任之銷售機構「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起與「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合併後「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銀行,特此公告。
2017/10/27 2017/10/2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謹訂於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盧森堡時間下午2點30分於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註冊辦公室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27日函送股東大會之通知書、委託書以及通知書暨會議議程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7/06/19 2017/06/16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40050817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生技領航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科技基金、美國機會基金、美國中小成長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歐洲基金、歐元全球基金、全球平衡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全球基金及成長(歐元)基金:補充『證券借貸交易曝險』之文字敘述。
2.歐洲高收益基金、全球房地產基金、公司債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精選收益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平衡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及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調整配息文字說明為。
3.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成長(歐元)基金補充投資於中國A股及中國B股之文字敘述。;
4.吉富世界基金、金磚四國基金、大中華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及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補充可透過『深港通』投資在中國A股之文字敘述。
5.中小型企業基金之投資策略:新增小型公司市值的定義,以及本基金也得投資於全球包括新興市場的小型公司之債務憑證。
6.生技領航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證券借貸風險」項目。
7.亞洲債券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中國市場風險」項目。
8.互利歐洲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滬港通及深港通風險」項目。
9.金磚四國基金、東歐基金、新興國家基金、邊境市場基金、拉丁美洲基金變更投資經理公司。
10.亞洲債券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邊境市場基金及拉丁美洲基金新增次投資經理公司文字說明。;
11.邊境市場基金:董事會決議自2017年5月31日起重新開放新投資人申購。
(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新增『槓桿風險』、『擔保品再投資風險』之說明。
2.調整『配息政策風險』之文字敘述。
3.『滬港通風險』調整為『滬港通及深港通風險』之文字敘述。
(三)「投資人一般資訊」:新增洗錢防制與反恐怖份子資助之防範法令相關內容。
(四)「股份類別」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新增F股股份類別之文字說明。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7/03/15 2017/03/14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六項第一款規定辦理,本公司經金管會核准得募集及銷售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存續基金)與未經金管會核准募集之Franklin Global Growth and Value Fund (消滅基金) 之合併案由董事會決議擬於2017年6月16日生效。

該合併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

特此公告
2016/10/18 2016/10/18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謹訂於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盧森堡時間下午2點30分於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註冊辦公室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18日函送股東大會之通知書、委託書以及通知書暨會議議程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6/09/13 2016/09/12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40050817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重要資訊』、『投資人一般資訊』:調整基金股份總值低於美金五千萬元或約當等值時,進行基金清算考量。
(二)『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之內容調整部分文字敘述:
1.亞洲債券、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補充「基金可能將不超過其淨資產的25%投資在單一主權發行人所發行以及/或擔保之信評低於投資等級的債權證券。」之文字敘述;
2.金磚四國基金、大中華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補充「該基金可運用其淨資產不超過10%投資於中國A股(透過滬港通)及B股」之文字敘述。;
3.全球平衡基金:補充「基金可不超過其淨資產的5%投資於非投資等之證券」之文字敘述,新增「低投資等級或非投資等級之證券風險」項目。;
4.亞洲債券基金、全球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及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調整全球曝險中之期望槓桿水準數值。;
5.亞洲債券基金:變更相對風險值的參考指標為摩根大通全球新興市場亞洲多元化債券指數。;
6.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新增「擔保債務憑證風險」項目。;
7.東歐基金、邊境基金變更投資經理公司新增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管理公司與坦伯頓資產管理公司為共同投資經理公司。;
8.拉丁美洲基金變更投資經理公司新增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巴西)公司與坦伯頓資產管理公司為共同投資經理公司。;
9.刪除歐元短期票券基金。
(三)『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新增「伊斯蘭債券投資風險」之說明。;
2.「歐元區風險」調整為「歐洲及歐元區風險」之文字敘述。
(四)『股份類別』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1.新增B股自2016年4月1日停止銷售之文字說明。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6/05/13 2016/05/13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05年5月13日以中信顧字第1050002399號函核准新增「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全球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美國政府基金、公司債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歐元全球基金、歐洲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日本基金、泰國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韓國基金、成長(歐元)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生技領航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美國中小成長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天然資源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及全球房地產基金等39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16/04/12 2016/04/12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之規定:
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以下稱本系列基金)共42檔基金變更境外基金管理機構為富蘭克林坦伯頓國際服務有限公司(Franklin Templeton International Services S.à.r.l.)。

此一變更案於105年4月12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

特此公告。
2016/02/01 2016/01/29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之內容調整部分文字敘述:
1.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歐洲基金、歐元全球基金、全球平衡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全球基金及成長(歐元)基金:補充「基金可運用其淨資產不超過50%投資於證券借貸交易」之文字敘述。;
2.精選收益基金補充「基金可投資包括重組、財務重整或破產的公司證券」之文字敘述。;
3.精選收益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及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調整「全球曝險」中之期望槓桿水準數值。;
4.全球平衡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及全球基金新增「中國市場風險、滬港通風險」項目。
5.潛力歐洲基金、歐洲基金變更投資經理公司為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管理公司。
(二)『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新增「存管風險」之說明。
(三)『投資人一般資訊』章節之「最低投資金額」補充文字說明管理公司有權利拒絕不符合公開說明書最低投資金額的申請。
(四)『如何申購股份』章節補充文字說明「申購價金若未能在到期日前支付,管理公司有權贖回股份,並且要求投資人賠償任何費用,成本及損失。」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5/10/16 2015/10/16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謹訂於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盧森堡時間下午2點30分於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註冊辦公室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16日函送股東大會之通知書、委託書以及通知書暨會議議程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5/05/20 2015/05/19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04年5月19日以中信顧字第1040002487號函核准新增「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全球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美國政府基金、公司債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歐洲基金、歐元全球基金、歐元短期票券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日本基金、泰國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韓國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美國中小成長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及全球房地產基金等39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15/01/29 2015/01/26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之內容調整部分文字敘述:
1.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抵押貸款擔保證券與資產擔保證券風險項目』
2.全球房地產基金及全球平衡基金新增『金融衍生性商品的運用』
3.穩定月收益基金新增『本基金得分派未扣減費用之收益』
4.全球債券基金及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調整全球曝險中之期望槓桿水準數值。
(二)投資人一般資訊新增「基金暫停新投資人申購項目」之說明。
(三)附錄B─投資限制規定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1.可轉讓證券與貨幣市場工具的相關使用技術補充用以擔保的可轉讓證券與貨幣市場工具的單一證券比例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30%
2.其他當地限制新增台灣核備基金須遵守投資中國比重不超過10%規定。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5/01/07 2015/01/07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公告本公司代理之境外基金銷售機構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民國104年1月5日起更名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案,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中信顧字第1040000050號函核准,特此公告。
2014/10/17 2014/10/1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年度股東大會通知將於盧森堡時間西元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2點30分於盧森堡的註冊辦公室舉行。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17日函送股東大會之通知書、委託書以及通知書暨會議議程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4/07/24 2014/07/22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 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高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及公司債基金:補充說明『投資政策』之內容。
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精選收益基金:『風險考量』新增「擔保債務憑證風險」。
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調整『全球曝險』中之期望槓桿水準數值。

(二) 『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新增「資產分配風險」、「擔保債務憑證風險」、「商品期貨相關曝險風險」、「浮動利率公司債投資風險」、「避險策略風險」、「共同經理公司管理風險」及「投資組合週轉率風險」之說明。

(三) 『本公司稅賦』章節之「投資人稅賦」新增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The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規定之說明。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4/06/26 2014/06/24 謹此通知,自2014年6月24日起,新增「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業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歐洲基金、全球基金、歐元全球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拉丁美洲基金、美國政府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歐元短期票券基金、公司債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泰國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韓國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生技領航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亞洲債券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美國中小成長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日本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共計40檔基金之銷售機構。
2014/05/15 2014/05/15 謹此通知,自2014年5月15日起,新增「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業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全球債券基金、歐洲基金、全球基金、歐元全球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拉丁美洲基金、美國政府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歐元短期票券基金、公司債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泰國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韓國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生技領航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亞洲債券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美國中小成長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日本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共計40檔基金之銷售機構。
2014/02/05 2014/02/03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一)基金重要資訊中新增經董事會指派「富蘭克林坦伯頓國際服務有限公司(Franklin Templeton International Services S.à r.l)」為「管理公司(Management Company)」之相關說明,並因此新增及調整以下章節之內容:
1.調整『定義』及『行政資訊』章節:新增「管理公司」、刪除「主要管理代理機構」、「執行長」、「股務代理機構」及調整「主辦承銷商」之說明內容。
2.新增『管理公司』章節、刪除『執行長』及『註冊單位、股務、公司,指定和管理代理商』章節及調整『投資經理公司』及『投資人一般資訊』等相關章節內容。

(二)『附錄B─投資限制規定』之變動情形:補充說明「3.金融衍生性商品」之內容。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3/12/12 2013/12/10 謹此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新增「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業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拉丁美洲基金、全球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美國政府基金、公司債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歐洲基金、歐元全球基金、歐元短期票券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日本基金、泰國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韓國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生技領航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美國中小成長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以及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等四十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13/12/02 2013/12/02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特此公告: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洲基金、潛力歐洲基金及全球基金三檔基金之現任經理公司為富蘭克林坦伯頓投資管理公司(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 Limited, FTIML),將自2013年12月2日起變更為坦伯頓全球顧問公司(Templeton Global Advisors Ltd)。此一變更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特此公告。
2013/11/07 2013/11/04 由於公開說明書之變動或新增修訂,須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新增規定辦理公告,茲將公開說明書變動之內容摘要如下:

1. 精選收益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的投資政策變動,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新增結構型商品風險。
2. 採用風險值計算全球曝險之基金,對全球曝險內容中之名目本金總額法補充說明。
3. 「風險考量」章節新增分配風險、支付股利的股票風險、股利政策風險、基礎建設相關證券風險及名義人風險
4.「附錄B 投資限制之規定」
(1)修訂「對可轉讓證券與流動性資產的投資」及「投資其他資產」之敘述
(2)新增說明並修訂「金融衍生性商品」、「可轉讓證券與貨幣市場工具的相關使用技術」之內容。

以上訊息提供投資人參考。
2013/10/03 2013/10/1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原於其公開說明書已定有「擺動定價調整」章節,該系列基金將自2013 年10 月14 日起,於其所有子基金依公開說明書之內容開始實施「擺動定價」的反稀釋調整。


謹此公告。
2013/10/03 2013/12/0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年度股東大會通知將於盧森堡時間西元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2點30分於盧森堡的註冊辦公室舉行。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3日函送股東大會之通知書、委託書以及通知書暨會議議程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3/05/14 2013/05/13 謹此通知,自2013年5月13日起,新增「法商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為本公司業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拉丁美洲基金、全球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美國政府基金、公司債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歐洲基金、歐元全球基金、歐元短期票券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日本基金、泰國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韓國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生技領航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美國中小成長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邊境市場基金(更名前:高風險市場基金)以及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等四十一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13/04/15 2013/04/11 本公司總代理之47檔「富蘭克林系列基金」及「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因原銷售機構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自102年4月7日起將在台分行之現有主要業務、資產與負債移轉予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經中華民國102年4月11日中信顧字第1020001828號函核准變更擔任前揭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為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2013/03/07 2013/03/04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一) 基金重要資訊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增加加拿大居民購買基金限制規定。

(二) 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1.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精選收益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及全球債券基金之『全球曝險』改以「名目本金總額(Sum of Notionals)」方式計算基金之期望槓桿水平。
2.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股票收益基金:(1) 補充說明『投資政策』之內容。(2)『風險考量』新增「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歐元區風險」及「互換交易協定風險」。
3.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公司債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精選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日本基金、亞洲債券基金、大中華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歐洲基金、全球基金、歐元全球基金、全球平衡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拉丁美洲基金:『風險考量』新增「可轉換證券風險」。
4.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公司債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精選收益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歐洲基金、全球基金、歐元全球基金、全球平衡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全球債券基金及歐元短期票券基金:『風險考量』新增「歐元區風險」。
5.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成長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東歐基金、新興國家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拉丁美洲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邊境市場風險」。
6.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大中華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中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風險」。
7.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邊境市場基金(更名前:高風險市場基金)之『風險考量』新增「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

(三) 『風險考量』章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情形: 新增「中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風險」、「可轉換證券風險」、「歐元區風險」、「投資基金風險」、及「法規風險」之說明。

(四) 『附錄D 股份淨資產價值的判定』之變動情形:補充說明「暫停資產淨值計算」之內容。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3/02/27 2013/02/26 依據中信顧字第1020000802號函核准備查,「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終止擔任本公司業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基金及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之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2/12/11 2013/01/11 玆因2012年11月30日召開的特別股東大會未達法定出席人數,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將再次召開特別股東大會,並將於盧森堡時間西元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於盧森堡的註冊辦公室舉行,會議中將就下列事項進行決議:

* 放棄法文版的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

謹此公告。
2012/10/11 2012/11/30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投資人特別會議將於盧森堡時間西元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於盧森堡的註冊辦公室舉行,就下列事項進行決議:

-放棄法文版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

謹此公告。
2012/10/11 2012/11/30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投資人年度會議將於盧森堡時間西元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2點30分於盧森堡的註冊辦公室舉行,就下列事項進行決議:

-董事會提出報告;
-會計師提出報告;
-核准本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之會計年度財務報表;
-解除董事會職務;
-重新選舉十二位董事;
-重新選任 PricewaterhouseCoopers S.à r.l. 為會計師;
-核准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之會計年度配息款項;
-其他得於會議前適時提出之其他議題。


謹此公告。
2012/08/01 2012/08/01 謹此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新增「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業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拉丁美洲基金、全球債券基金、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美國政府基金、公司債基金、全球平衡基金、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歐洲基金、歐元全球基金、歐元短期票券基金、潛力歐洲基金、東歐基金、日本基金、泰國基金、全球股票收益基金、成長(歐元)基金、韓國基金、高價差基金、互利歐洲基金、亞洲債券基金、歐洲高收益基金、印度基金、科技基金、生技領航基金、中小型企業基金、穩定月收益基金、美國機會基金、美國中小成長基金、亞洲成長基金、金磚四國基金、新興國家基金、大中華基金、天然資源基金、精選收益基金、全球核心策略基金、互利全球領航基金、亞洲小型企業基金、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以及高風險市場基金等四十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12/07/23 2012/07/19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2012年4月公開說明書所新增之2012年7月補充資料,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情形,辦理公告。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1. 新增『重要投資人資訊 (Key Investor Information Document,簡稱「KIID」)』之說明於下列章節中:
(1)『定義』章節:新增「重要投資人資訊」之定義。
(2)調整或補充原『風險考量』章節、『一般投資資訊』之「事前考量」章節、『如何申購股份』之「申購指示」章節、『如何轉換股份』之「轉換指示」章節以及『附錄D 股份淨資產價值的判定』之敘述。

2.『風險考量』章節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新增「資本成長風險」及補充「外幣風險」之說明。

3.『投資人一般資訊』章節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資料保密」次章節增加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簡稱「FATCA」)之相關說明。

4.『配息政策』章節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1) 補充配息政策相關風險說明。
(2) 新增本公司董事會對配息政策之調整權利。
(3) 股利發放之收益範圍新增本基金首次認繳資本之未扣減費用之收益。

5.『附錄B 投資限制之規定』之變動情形:
於「1. 對可轉讓證券與流動性資產的投資」新增在特定情形下,基金可認購、取得及/或持有由一個或多個子基金發行或將發行的有價證券,而本基金不受1915年8月10日商業公司法(經修訂)要求限制之敘述。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2/04/27 2012/04/25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2012年4月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有關基金投資政策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1.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生技領航基金:補充本基金得投資之股權證券的公司規模得包括小型至中型公司。
2.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公司債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補充本基金得投資之固定收益債權證券得包括非投資等級證券。
3.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天然資源基金:將本基金的主要投資由「股權及債權證券與存託憑證」調整為「股權證券與存託憑證」。
4.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科技基金:刪除本基金得投資新興市場中小型公司之字句。
5.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政府基金:補充本基金的投資得包括購買抵押貸款證券與資產擔保證券。
6.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高價差基金:(1)本基金投資在非美國所發行的證券一般以不超過淨資產的30%調整為20%,及(2)補充本基金得少部份購買債權證券包括低評等與非投資等級。
7.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歐洲基金:補充本基金得少部份購買債權證券包括低評等與非投資等級。
8.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全球領航基金:補充本基金得少部份購買債權證券包括低評等與非投資等級。
9.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核心策略基金:補充本基金投資於資產擔保證券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10%的投資部位中涵蓋抵押貸款證券。
10.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小型企業基金:補充本基金得以投資之小型企業的市場資本價值範圍。
11.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基金:補充本基金也可能尋求投資於其他證券的機會,例如:參與憑證(participatory notes)。
12.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補充本基金亦可在不違反投資限制下購買抵押貸款證券與資產擔保證券。
13.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1)補充本基金得以投資之小型企業的市場資本價值範圍,及(2)本基金在輔助的基礎上亦得投資於參與憑證(participatory notes)。
14.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高風險市場基金:補充本基金亦得投資於參與憑證(participatory notes)及其他類型的可轉讓證券,包含全球各地發行者的股權證券、股權相關證券及固定收益證券。
15.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基金:調整本基金投資目標之敘述為藉由投資於全球各地(包括新興市場)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
16.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歐元全球基金:調整本基金投資目標之敘述為藉由投資於全球各地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2/04/27 2012/04/25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2012年4月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有關『風險考量』章節之變動或增加情形:
1.新增「一般性風險」、「非洲市場風險」、「參與憑證風險」、「區域市場風險」、「單一國家風險」、「結構型商品風險」以及「價值型股票風險」之說明。
2.調整或補充原「交易對手風險」、「信用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股權風險」、「邊境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主權債券風險」之敘述。
3.將「技術與投資工具運用風險」變更為「附買回交易及證券借貸風險」,並調整部分內容。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2/04/27 2012/04/25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0990000323號函以及中信顧字第0990001451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2012年4月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一)將『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擴充為『基金資訊、目標及投資政策』章節,新架構為集結各子基金之「資產類別」、「基本計價幣別」、「投資目標」、「投資政策」、「投資人剖析」、「風險考量」、「全球曝險」、「投資經理公司」以及「費用揭露」等說明。

(二)『附錄B 投資限制之規定』之變動情形:
1.調整「3. 金融衍生性商品」之敘述。
2.於「4. 可轉讓證券與貨幣市場工具的相關使用技術」新增「限制與條件」以及「利益衝突」之敘述。

(三)『附錄D 股份淨資產價值的判定』之變動情形:
新增「擺動價格調整 (Swing Price Adjustment)」之說明,其為:「基金可能因為投資人在申購、贖回,以及/或是自基金的轉入或轉出的價格沒有反映到投資經理公司為了提供現金淨流入或淨流出而從事該基金投資組合交易所關聯的交易成本,而致使每股淨資產價值的減少。為了反向此稀釋衝擊以及保護股東的權益,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可能採行擺動定價機制做為其評價政策的一部分。擺動定價機制的範圍在不同基金間可能有所不同,不過將不會超過原始每股淨資產價值的百分之二。」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1/12/21 2011/12/26 依富蘭克林坦伯頓通知,本公司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因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及盧森堡銀行於2011年12月26日休市之故,當日無淨值報價。投資人於12月23日所為之交易申請,將以下一個評價日即12月27日的淨值為準。

特此公告。
2011/12/21 2011/12/26 本公司於2011/12/21於訊息類別「其它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事項」所公告之訊息內容:『依富蘭克林坦伯頓通知,本公司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因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及盧森堡銀行於2011年12月26日休市之故,當日無淨值報價。投資人於12月23日所為之交易申請,將以下一個評價日即12月27日的淨值為準。』,茲因其中交易日期誤植,特此更正,更正後內容如下:

依富蘭克林坦伯頓通知,本公司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因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及盧森堡銀行於2011年12月26日休市之故,當日無淨值報價。投資人於12月26日所為之交易申請,將以下一個評價日即12月27日的淨值為準。
2011/10/12 2011/11/30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投資人年度會議將於盧森堡時間西元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2點30分於盧森堡的註冊辦公室舉行。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12日函送投資人年度會議之通知書、委託書以及通知書暨會議議程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0/12/16 2010/12/24 依富蘭克林坦伯頓之電子郵件,本公司經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因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於2010年12月24日休市,故無淨值報價(依公開說明書定義)。投資人於12月24日之交易,將以下一個評價日即12月27日的淨值為準。

特此公告。
2010/10/26 2010/11/30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基金投資人年度會議將於盧森堡時間西元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2點30分於盧森堡的註冊辦公室舉行。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於10月26日函送投資人年度會議之通知書、委託書以及通知書暨會議議程等相關資料通知投資人及所委任之各銷售機構。

謹此公告。
2010/05/03 2010/05/01 謹此通知,自2010年5月1日起,本公司委任之銷售機構新增─「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4/30 2010/05/01 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09950000770號函核准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申請將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在台分行部分營業、資產及負債分割予匯豐(台灣)商業銀行乙案,將於2010年5月1日生效。

謹此通知。
2010/04/20 2010/04/20 謹此通知,自2010年4月20日起,本公司委任之銷售機構新增─「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0/04/16 2010/04/17 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09900010830號函,核准澳商澳洲紐西蘭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自2010年4月17日起承受蘇格蘭皇家銀行持有荷商荷蘭銀行在台資產、負債及營業乙案,及金管銀外字第09900089230號函,核准澳商澳洲紐西蘭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自2010年4月17日起變更中文名稱為「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謹此通知。
2010/04/02 2010/04/03 本公司委任之銷售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與「元大商業銀行」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國字第09900040380號函以及金管銀控字第09800625230號函核准於99年4月3日分別概括承受本公司委任之銷售機構─「慶豐商業銀行」之資產、負債及營業。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