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訊息日 事實發生日 內容
2023/09/21 2023/09/07 謹此通知,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4款規定,本公司經金管會核准得辦理募集及銷售業務之富蘭克林成長基金、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富蘭克林高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富蘭克林高科技基金及富蘭克林黃金基金等六檔基金之基金保管機構由紐約梅隆銀行(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變更為摩根大通銀行(JPMorgan Chase Bank)一案,業經金管會核准在案。上述變更基金保管機構擬於2023年9月21日生效。本基金保管機構變更案將不會對上述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管理產生任何影響,亦不會對投資人權益產生任何影響。特此公告
2023/08/01 2023/07/31 謹此通知,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第1款規定,公告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中信顧字第1120002632號函核准自112年8月12日起終止「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之境外基金銷售機構以及新增「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美盛布蘭迪全球固定收益基金、美盛西方資產全球藍籌債券基金及美盛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之境外基金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3/04/06 2023/04/06 謹此通知,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第1款規定,公告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6日中信顧字第1120001195號函核准終止「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所代理之境外基金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2/03/03 2022/03/02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3月2日以中信顧字第1110000865號函核准新增「美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黃金基金、富蘭克林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富蘭克林高科技基金、富蘭克林高成長基金、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世界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中小型公司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外國基金及富蘭克林坦伯頓法人機構專用基金-國際股票系列等十一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2/02/14 2022/02/14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2月14日以中信顧字第1110000590號函核准新增「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黃金基金、富蘭克林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富蘭克林高科技基金、富蘭克林高成長基金、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世界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中小型公司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外國基金及富蘭克林坦伯頓法人機構專用基金-國際股票系列等十一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1/05/12 2021/06/15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與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業於110年5月10日簽訂「直銷業務營業讓與契約」,並定110年6月15日為直銷業務營業讓與生效日。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直銷業務營業讓與本公司後,原透過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直銷部門服務之客戶,將依客戶意願,於取得客戶同意後,轉由本公司續行服務,客戶權益不受任何影響;如客戶不同意轉由本公司服務,富蘭克林華美投信客戶服務部門仍將續行提供服務,客戶相關權益及服務品質仍受保障。
如果您對此公告有任何問題,可撥打本公司富蘭克林國民理財專線0800-885-888聯繫客服人員。

特此公告
2021/01/28 2021/01/26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40050817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富蘭克林高科技基金、富蘭克林高成長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1. 「基金摘要」及「基金細節」之『主要投資政策』單元:富蘭克林高成長基金補充基金經理公司對選股標準之敘述。 
2. 「基金細節」之『主要風險』單元:
(1) 富蘭克林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新增『可轉換證券風險』。
(2) 富蘭克林高科技基金之『外國證券(非美國)風險』補充對匯率風險、政治及經濟發展風險、交易實務風險、資訊的利用、有限的市場、區域風險及開發中市場國家風險之敘述。
3. 「您的帳戶」之『帳戶政策』單元:四檔基金皆新增『大股東贖回』段落。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9/02/01 2019/01/29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40050817號函之規定,就富蘭克林成長基金、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富蘭克林高科技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1. 自2021/1/1起,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法規規定,股東報告書紙本將不再透過郵件寄送給股東,股東報告書將在網站上公布,將會透過郵件通知股東其網站連結網址,除非股東明確要求須要紙本。
2. 「基金細節」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情形:富蘭克林成長基金之選股哲學補充考量有關對公司長期風險和報酬的重要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

3. 於2019年3月1日生效,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之代銷公司佣金級距將調整如下:
A股/A1股佣金(依基金賣價的百分比)
投資金額低於美金十萬元 3.50%
美金十萬元但低於二十五萬元 3.00%
美金二十五萬元但低於五十萬元 2.25%
美金五十萬元但低於一百萬元 不超過1.00%
美金一百萬元或超過 不超過1.00%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8/12/04 2018/12/04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辦理,為紀念美國已故前總統老布希,紐約證券交易所將於2018年12月5日休市一日,本公司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系列基金將於2018年12月5日暫停計算資產淨值(NAV)。

以下謹臚列受前述原因影響而暫停計算資產淨值(NAV)之富蘭克林/坦伯頓系列基金:
1. 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
2. 富蘭克林坦伯頓世界基金
3. 富蘭克林坦伯頓中小型公司成長基金
4. 富蘭克林坦伯頓外國基金
5. 富蘭克林成長基金
6. 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
7. 富蘭克林高科技基金
8. 富蘭克林高成長基金
9. 富蘭克林黃金基金
10.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
11.富蘭克林坦伯頓法人機構專用基金-國際股票系列

特此公告
2018/09/10 2018/09/05 自即日起新增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美元A股供投資人選擇,該級別新增案業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5日經中信顧字第1070004361號函核准備查。

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