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日 |
事實發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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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
2024/11/28 |
管理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下稱「董事會」)謹提醒您下列事項:盧森堡CSSF Circular 24/856號有關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未遵循投資規則及其他UCI層級錯誤時之投資人保障之規定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董事會提醒投資人注意,您如果透過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用以該機構名義持有股份之方式申購基金時,未來若有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逾越投資規則或其他基金層面之錯誤時,您的賠償權有可能會受到影響。投資人可以尋求您的投資或法律顧問之建議。上述資訊將反映於下一更新版次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2024年12月20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本公司 |
2024/09/23 |
2024/08/09 |
管理公司謹通知所管理所有基金之單位持有人及股東下列變更: 2024年10月1日起,管理公司將自「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UBS Fund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歐洲)股份有限公司(UBS Asset Man-agement (Europe) S.A.)」。股東及單位持有人毋須就本通知採取任何行動。管理公司所管理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PRIIPs KIDs將於下次修正時進行更新,以上文件可於管理公司註冊辦公室(址設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免費索取,或於www.ubs.com線上索取。若您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您的股票經紀人、銀行經理人、法律顧問、會計師或其他獨立財務顧問諮詢。2024年9月23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 |
2024/06/21 |
2024/06/21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於國內募集銷售I-A1類股,訂定以下最低申購金額限制:一. 每人每次最低申購金額為500,000美元/ 500,000歐元/ 80,000,000日幣(依各基金級別基準貨幣);但申購人為國內投信發行之組合型基金、保險公司發行投資型保單委託投信公司代為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或本公司依自身裁量得不適用。二. 上述申購最低金額限制將由本公司進行控管並自民國113年7月1日起生效。 |
2024/06/11 |
2024/06/07 |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瑞銀 (盧森堡) 系列基金,業經中國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3年06月07日中信顧字第1130001302號函核准新增銷售下列類股,謹此公告。1. 瑞銀(盧森堡)策略基金─收益型(美元) I-A1-配息2. 瑞銀(盧森堡)策略基金─平衡型(美元) I-A1-配息3. 瑞銀(盧森堡)策略基金─增長型(美元) I-A1-配息4. 瑞銀(盧森堡)歐洲中型股票基金(歐元) I-A1-累積5. 瑞銀(盧森堡)日本股票基金(日幣) I-A1-累積6.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I-A1-累積7.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美元) (歐元避險) I-A1-累積8. 瑞銀(盧森堡)歐元基金 INSTITUTIONAL-累積9. 瑞銀(盧森堡)歐元基金 PREMIER-累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