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 (盧森堡) 美元企業債券基金 (美元)                              
        
訊息日 事實發生日 內容
2024/12/20 2024/11/28 管理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下稱「董事會」)謹提醒您下列事項:盧森堡CSSF Circular 24/856號有關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未遵循投資規則及其他UCI層級錯誤時之投資人保障之規定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董事會提醒投資人注意,您如果透過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用以該機構名義持有股份之方式申購基金時,未來若有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逾越投資規則或其他基金層面之錯誤時,您的賠償權有可能會受到影響。投資人可以尋求您的投資或法律顧問之建議。上述資訊將反映於下一更新版次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2024年12月20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本公司
2024/10/25 2024/10/25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11:30(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議程1. 董事會衝突聲明2. 董事會及會計師報告3. 通過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4. 決定盈餘分派5. 解任董事會成員6. 延長Josee Lynda DENIS女士之委任期間,並通過其截至 2025 年5 月31 日財務年度之報酬7. 延長Ioana NAUM女士之委任期間8. 會計師之委任─委任安永(盧森堡)為本公司之獨立會計師,取代普華永道(盧森堡),此委任須經盧森堡金融監管委員會(CSSF)核准並自核准日起生效年度報告及董事會報告可於正常營業時間內於本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免費索取。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本次股東常會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均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利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 2024 年 11 月 20 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郵寄及/或電子郵件寄至支援服務代理人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電子郵件:sh-ubsl-as-domiciliation@ubs.com)。收到委託書後,基金股份將被停止贖回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如未進一步書面指示公司秘書(聯繫方式見上文),且該委託書於延期股東常會基準日(即延期股東常會前五天)仍符合有效性條件,則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常會仍繼續有效。延期股東常會將採取如同股東常會的停止贖回程序。針對延期股東常會出具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股東或其代表如欲親自參加股東常會,請在股東常會召開前至少五天通知公司。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盧森堡,2024年10月25日 | 董事會
2024/10/04 2024/10/04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3年10月4日中信顧字第1130003539號函核准新增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4/09/23 2024/09/06 (因公告訊息較長,故分為2篇公告;此為第1篇)本公司之董事會謹通知以下銷售公開說明書預計變更之事項:1. 董事會特此通知您,瑞銀資產管理部門某些業務正在進行內部重組。重組之目的係為精簡瑞銀資產管理部門內之法人實體。瑞銀資產管理(美國)股份有限公司自美國德拉瓦州之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美國德拉瓦州之有限責任公司,並自2024年3月1日起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美國)有限責任公司。有關上述變更,總代理人已於2024年3月4日辦理公告,本次公開說明書為相應修正。2. 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P級別最高經理年費費率調降至0.86%,最高總年費費率調降至1.08%;I-A1級別最高經理年費費率調降至0.32%,最高總年費費率調降至0.40%。3. 公開說明書及附錄中所有提及瑞銀ESG共識分數者均已變更為瑞銀調和ESG分數,且下列段落亦進行相關修改:「瑞銀調和ESG分數適用於識別投資範圍內具強勁環境及社會表現或永續性特質的發行人/公司。瑞銀調和ESG分數為瑞銀和兩家公認的外部ESG資料提供者(MSCI和Sustainalytics)提供的標準化ESG評估資料的平均值。這種混合評分方法透過整合多個獨立的ESG評估而非僅依賴單一觀點,提高了所得出永續發展概況的品質。瑞銀調和ESG分數代表了實體評估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的永續發展概況。這些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於環境足跡和營運效率、風險管理、氣候變遷因應、自然資源利用、污染和廢棄物管理、雇傭標準、供應鏈監督、人力資本開發、董事會多樣性、職業健康和安全、產品安全,以及反詐欺和反賄賂政策。每個接受評估的實體都會獲得瑞銀調和ESG分數,分數範圍為0到10,其中10分代表最佳永續發展概況。4. 於「基金股份發行與贖回之條件」章節中納入額外之非營業日:「[…]此外,以下子基金將於銀行休息日有額外之非營業日(即銀行於正常營業時間不營業之日),如下表所示: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子基金 銀行休息日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加坡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美國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 美國銀行休息日定義如下:- 美國(US):元旦、馬丁·路德·金恩紀念日、華盛頓誕辰紀念日(總統日)、陣亡將士紀念日、六月節國家獨立日、獨立紀念日、勞動節、哥倫布日、退伍軍人節、感恩節、聖誕節,以及因特殊原因而宣布銀行不在正常營業時間營業之任何其他國定假日。(www.federalreserve.gov/aboutthefed/k8.htm);- 新加坡(SG):如https://www.mom.gov.sg/employment-practices/public-holidays網站中所定義之農曆新年二日。如結算交割日或交易日與結算交割日間之任何一天不是「營業日」,則該些日期將於計算結算交割日時剔除。結算交割日僅能為營業日。[…]」
2024/09/23 2024/09/06 (因公告訊息較長,故分為2篇公告;此為第2篇)5. 修改「發行股份」章節之結算週期:「[…]支付申購下列子基金股份之發行價格不得晚於交易日後三個營業日(「結算交割日」),並應支付至子基金於保管機構之帳戶:• 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支付申購下列子基金股份之發行價格不得晚於交易日後二個營業日(「結算交割日」),並應支付至子基金於保管機構之帳戶: • 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6. 修改「基金股份之贖回」章節之結算週期:「[…]除因法令限制(如:外匯管制或資本移動限制)或其他非保管機構所得控制之事由致贖回款項無法匯至提出贖回申請的國家等情形,下列子基金之贖回款項最晚應在交易日後的第三個營業日(「結算交割日」)支付:• 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除因法令限制(如:外匯管制或資本移動限制)或其他非保管機構所得控制之事由致贖回款項無法匯至提出贖回申請的國家等情形,下列子基金之贖回款項最晚應在交易日後二個營業日(「結算交割日」)支付:• 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7.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用以衡量所提倡之各環境或社會特徵落實狀況之永續指標,及對永續性因素主要不利影響之考量,詳述於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變更將於2024年10月24日生效。不同意這些變更之股東可於本通知發出後30日內免費贖回其股份。變更內容可見於本公司之銷售公開說明書。2024年9月23日於盧森堡 | 本公司
2024/09/23 2024/08/09 管理公司謹通知所管理所有基金之單位持有人及股東下列變更: 2024年10月1日起,管理公司將自「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UBS Fund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歐洲)股份有限公司(UBS Asset Man-agement (Europe) S.A.)」。股東及單位持有人毋須就本通知採取任何行動。管理公司所管理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PRIIPs KIDs將於下次修正時進行更新,以上文件可於管理公司註冊辦公室(址設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免費索取,或於www.ubs.com線上索取。若您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您的股票經紀人、銀行經理人、法律顧問、會計師或其他獨立財務顧問諮詢。2024年9月23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
2024/06/21 2024/06/20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3年6月20日中信顧字第1130002329號函核准新增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4/05/21 2024/05/21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中信顧字第1130001878號函核准新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4/03/18 2024/03/14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3年3月11日中信顧字第1130000829號函核准新增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4/03/04 2024/03/01 以下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之投資組合經理人瑞銀資產管理(美國)股份有限公司(UBS Asset Management (Americas) Inc.)將變更其公司組織型態為美國德拉瓦州之有限責任公司,並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美國)有限責任公司 (UBS Asset Management (Americas) LLC)」,自113年3月1日起生效。1. 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2. 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3.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4. 瑞銀(盧森堡)生化股票基金(美元)5. 瑞銀(盧森堡)全球優選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6. 瑞銀(盧森堡)美國小型股票基金(美元)7. 瑞銀(盧森堡)健康轉型基金(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8. 瑞銀(盧森堡)全球多元關鍵趨勢基金(美元)9.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10. 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11.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12. 瑞銀(盧森堡)數位轉型股票基金(美元)
2023/10/24 2023/10/24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本公司」)訂於 2023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1:30(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議程1. 董事會衝突聲明2. 董事會及會計師報告3. 通過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4. 決定盈餘分派5. 解任董事會成員6. 法定選舉7. 核准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財務年度之董事報酬8. 會計師之委任年度報告及董事會報告可於正常營業時間內於本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免費索取。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本次股東常會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均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利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 2023 年 11 月 19 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郵寄及/或電子郵件寄至支援服務代理人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電子郵件:sh-ubsl-as-domiciliation@ubs.com)。收到委託書後,股票將被停止贖回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如未進一步書面指示公司秘書(聯繫方式見上文),且該委託書於延期股東常會基準日(即延期股東常會前五天)仍符合有效性條件,則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常會仍繼續有效。延期股東常會將採取如同股東常會的停止贖回程序。針對延期股東常會出具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股東或其代表如欲親自參加股東常會,請在股東常會召開前至少五天通知公司。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盧森堡,2023年10月24日 | 董事會
2023/09/18 2023/09/05 本公司之董事會謹通知以下銷售公開說明書預計變更之事項:一、相關變更適用於債券基金公司全系列子基金:1. 子基金總體投資政策已修訂如下:「以個別子基金名稱表示之幣別(帳戶幣別)僅代表相關子基金淨資產計算之幣別,而非其投資幣別。投資所用幣別需為最適合子基金績效者。子基金可以使用所有法律允許的貨幣管理工具,包括貨幣衍生品(交易所交易和店頭市場交易)。」2. 於一般風險資訊下新增以下段落:「不良證券某些子基金可能持有不良證券,或者可能根據其個別投資政策投資於不良證券。對不良證券的投資可能包括具有大量資本需求或負淨值的發行人,或者正在、已經或可能捲入破產或重組程序的發行人。不良證券可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實現投資組合經理認為的公允價值及/或發生任何對相關子基金有利的重組。然而,無法保證這種情況一定會發生,且證券可能會進一步陷入困境,從而為相關子基金帶來負面結果。子基金可能需要虧本出售其投資,或在破產程序期間持有其投資。不良證券可能存在流動性不足和/或導致資本損失的重大風險。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會導致全面違約,無法收回,且子基金損失其對不良證券的全部投資。」3. 目前,從公平協商的證券借貸交易中獲得的總收入的60%計入有關子基金,而總收入的30%留作證券借貸服務提供者瑞銀瑞士股份公司之費用,負責持續之證券借貸活動及擔保品管理,總收入的10%則留作證券借貸交易經紀人瑞銀歐洲SE盧森堡分行之費用,負責交易管理、持續的營運活動及擔保品保管。與實施證券借貸方案有關的所有費用均從證券借貸交易經紀人的總收入部分中支付。這包括與證券借貸活動有關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成本。4.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對投資策略之限制,以及最低程度符合歐盟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之環境目標永續投資,詳述於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變更將於2023年10月19日生效。不同意這些變更之股東可於本通知發出後30日內免費贖回其股份。變更內容可見於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2023年9月18日於盧森堡 | 本公司
2023/06/19 2023/06/19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固定收益型 (美元)等29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中信顧字第1120002187號函核准新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3/01/18 2023/01/16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1.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原名稱:瑞銀(盧森堡)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管理投資組合所適用之瑞銀 ESG共識分數,詳述於新增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相關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2. 請投資人注意以上變更僅係依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為之,子基金並未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536號令規定,揭露永續相關重要內容,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盧森堡主管機關已於2023年01月16日核准本次生效,詳細內容請參見最新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2022/10/24 2022/10/24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22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1. 董事會衝突聲明2. 董事會及會計師報告3. 通過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4. 決定盈餘分派5. 解任董事會成員 6. 法定選舉7. 核准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之財務年度之董事報酬8. 會計師之委任
2022/09/08 2022/08/30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1) 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原名稱:瑞銀(盧森堡)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將投資組合經理人由瑞銀資產管理(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瑞銀資產管理(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盧森堡主管機關已於2022年08月30日口頭核准本次生效,並預計自2022年10月12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2022/07/06 2022/07/06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 - 永續固定收益型 (美元) 等29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1年7月6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943號函核准新增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2/02/09 2022/02/08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1年2月8日中信顧字第1110000504號函核准新增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1/10/25 2021/10/25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21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董事會衝突聲明;
2.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3.通過截至2021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4.決定盈餘分派;
5.解任董事會成員;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2021/10/07 2021/10/07 本公司與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將自111年1月1日起終止境外基金銷售契約,並已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中信顧字第1100052446號函核准,契約終止後,復華投信將不再擔任瑞銀系列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惟投資人已透過復華投信投資之基金權益不受影響,投資人仍可透過復華投信辦理買回作業,特此公告。
2021/09/17 2021/09/14 原2021年8月19日公告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調整將被遞延至2021年10月生效,新版之公開說明書除了包含原2021年8月19日公告中描述的所有修正外,亦新增下述修正。
更改瑞銀(盧森堡)亞洲高收益債基金(美元)(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投資政策說明:
1) 新增以下聲明:
本基金的個別投資部位會具有瑞銀ESG共識分數(1-10分,其中10分為最佳的永續性概況)。
2) 移除以下關於提倡ESG之說明:
子基金將致力於保持相對於績效指標較高之永續性概況及/或致力於投資至少51%的資產於在績效指標內永續性概況為前50%之發行人(按瑞銀 ESG 共識分數排名)。
3) 新增以下關於提倡ESG之說明:
子基金將致力於保持相對於績效指標較高之永續性概況及/或致力於投資至少51%的資產在瑞銀 ESG 共識分數介於5-10分之發行人。

盧森堡主管機關已於2021年09月14日口頭核准本次生效,並預計自2021年10月18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2021/08/19 2021/08/19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21年08月31日上午11時0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 任命Josée Lynda DENIS女士為公司額外成員,並立即生效直至公司下年度股東常會
2.承認推舉Francesca Guagnini女士和Raphaël Schmidt-Richter先生為公司額外成員,他們任期將至公司下年度股東常會
2021/08/19 2021/08/04 (因篇幅較長,故分為兩則公告;此為第一則)

瑞銀 (盧森堡) 美元企業債券基金 (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投資策略調整如下:
本子基金提倡環境和社會元素,根據「歐盟2019/2088永續金融揭露規範」本子基金歸類為符合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第8(1) 條之基金。
基金經理人使用瑞銀ESG共識分數來識別投資範圍內具強勁環境及社會表現或永續性特質的公司。此瑞銀ESG共識分數係來自內部及外部認可之ESG分數提供者之ESG分數標準化加權平均後結果。相較於依賴單一提供者的ESG分數,此共識方法提升了永續品質鑑別之合理性。
瑞銀ESG共識分數可用於衡量永續性因素,例如相關公司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表現,這些ESG面相涉及公司營運的主要領域以及其管理ESG風險之效率。
環境及社會因子可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議題:
環境足跡及營運效率、環境風險管理、氣候變遷、自然資源之使用、汙染與廢棄物管理、雇傭標準及供應鏈監督、人力資本、董事會組成之多樣性、職業健康與安全、產品安全,以及反詐欺、反賄賂準則。
子基金包含以下提倡ESG特徵之標準:
除非有採取明顯糾正行動,否則子基金不直接投資於不符合聯合國契約的發行人。子基金將致力於保持相對於績效指標較高之永續性概況及/或致力於投資至少51%的資產於在績效指標內永續性概況為前50%之發行人(按瑞銀 ESG 共識分數排名)。此計算並未將現金及未評級投資工具納入考量。
此主動管理之子基金根據Bloomberg Barclays Euro Aggregate 500mio+ Corporate Index EUR and Bloomberg Barclays US Corporate Investment Grade Index USD績效指標以達到投資組合建置、績效衡量、永續性概況之比較以及風險管理之目的。該績效指標非旨在推廣ESG元素。子基金的永續性概況將與績效指標進行比較,每年會至少一次根據每月數據計算相應的結果,並公佈在子基金的年度報告中。類股名稱中有「避險」,將使用貨幣避險版本(若有)之績效指標。雖然部分投資組合可能投資於與績效指標相同的投資工具並且採用與績效指標相同的比重,基金經理人不被績效指標所選擇之投資工具所限制。尤其,基金經理人可基於有效地利用投資機會自行決定是否投資於績效指標不包含之債券發行人或者建置與績效指標不同比重之產業比例。因此在市場波動時,此子基金之績效可能一定程度的偏離績效指標。
配合上述投資原則,本基金投資至少三分之二資產於以上定義之債券或請求權,而至少三分之二資產投資於評等在AAA及BBB-(標準普爾),或其他具公信力之信評機構類似評等之債券,或尚未有公定評等之新發行債券需取得瑞銀內部相等評等。對評等低於BBB-或是類似評等之債券所做之投資,不得超過該子基金資產之20%。就此類投資將注意確保就產業及發行者達到廣泛之分散投資。至少三分之二投資以美元計價。
2021/08/19 2021/08/04 (因篇幅較長,故分為兩則公告;此為第二則)

不過,投資於外幣但未針對帳戶貨幣(美元)避險之投資,不得超過資產之10%。
在減去現金與約當現金之後,子基金最高可投資其資產之三分之一於貨幣市場商品上。
其最多可以投資其資產之25%於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以及與認股權證連結之債券以及可轉換公司債上。
此外,減去現金與約當現金後,子基金最多可投資10%資產於透過執行轉換或申購權證所得之股票、股票權利、權證等,以及股份、其他股票股份、股息權證等,或另外銷售過去發售之證券所餘權證,以及任何以此等權證所購買之股票。
藉由權利執行、申購所取得之股票必須在購入之後12個月內賣出。
此子基金得投資其淨資產之20%(合計)於擔保抵押債券, 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 商用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及抵押債務證券/擔保貸款憑證。投資ABS/MBS產生的風險記述於「使用ABS/MBS之風險」篇章。
此子基金得投資其淨資產之10%(合計)於應急可轉債(CoCos)。相關風險已描述於「應急可轉債相關風險」章節。

盧森堡主管機關已於2021年08月04日口頭核准本次生效,並預計自2021年09月20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2021/07/30 2021/07/08 (因篇幅較長,故分為兩則;此為第一則)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
1) 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修訂ESG相關篇幅。
投資組合管理人致力實現投資者的財務目標,同時將永續性考慮納入投資流程。投資組合管理人將永續性定義為實踐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方面(ESG 方面)的能力,以便創造機會並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從而對發行人的長期績效帶來貢獻(「永續性」)。投資組合管理人認為,考慮這些因素將提可供更明智的投資決策。與強調 ESG 特徵或追求特定永續性或效率目標導致投資範圍有限的基金不同,ESG 整合基金主要尋求最大化財務績效的投資基金,而投資流程會將ESG元素納入考量。在永續性排除政策中對投資範圍的限制適用於所有主動管理的基金。額外的限制將列示於子基金的投資政策中。
ESG整合是指在研究過程中將重大ESG風險納入研究過程中。對於公司發行者,此過程涉及使用「ESG 重大問題」框架,該框架對於每個環節都確定了可能影響投資決策的任何財務相關因素。這種對重大財務問題的關注確保分析師關注永續性方面,這些方面可能會影響公司的財務業績,從而影響投資回報。此外,ESG 整合可能提供參與機會,以改善公司的 ESG 風險狀況,從而減少 ESG 問題對公司財務績效的潛在負面影響。投資組合管理人使用專有的 ESG 風險儀表板,該儀表板結合了多個 ESG 數據源,以便識別具有重大 ESG 風險的公司,可測量的風險信號可以替投資組合管理人標註出 ESG 風險,從而將其納入其投資決策過程。對於非公司發行人,投資組合管理人可能使用質化或量化的 ESG 風險評估方式去評估最重要的 ESG 方面的數據。對重大永續性/ESG 問題的分析可能包括許多不同的方面,例如:碳足跡、健康和福祉、人權、供應鏈管理、公平對待客戶和公司治理。
2) 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新增永續性排除政策。
投資組合管理人的永續性排除政策確立了適用於所有主動投資策略的排除項,從而限制了主動管理的子基金的投資範圍。
https://www.ubs.com/global/en/asset-management/investment-capabilities/sustainability.html
3) 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新增年度永續性報告。
瑞銀永續性報告是瑞銀對於永續性議題發聲的媒介。該報告每年發佈一次,旨在以公開和透明的方式介紹瑞銀的永續性方法和永續性措施,從而始終如一地應用瑞銀的資訊政策和資訊披露原則。
https://www.ubs.com/global/en/asset-management/investment-capabilities/sustainability.html
4) 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新增聚焦永續/影響力基金。
瑞銀資產管理將某些子基金歸類為聚焦永續/影響力基金。聚焦永續/影響力基金旨在促進ESG元素或於投資政策中有定義具體的永續性目標。
5) 新增ESG風險相關警語。
「永續性風險」是指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事件或如果發生時可能會對投資價值造成實際或潛在的重大負面影響之條件。如果發生與投資實質相關的永續性風險,則可能導致投資價值損失。
2021/07/30 2021/07/08 (因篇幅較長,故分為兩則;此為第二則)

6) 新增應急可轉債相關風險警語。
7) 修訂效率投資組合管理技術相關風險警語。
8) 證券融資交易曝險比例調整。
9) 調整瑞銀 (盧森堡) 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 (美元)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歐洲中部時間13:00(CET)。
10) 於投資原則章節內修訂章節「特殊技巧及以有價證券與貨幣市場商品為標的資產之商品」。
新增證券借貸交易以及總報酬交換契約相關文字。

盧森堡主管機關已於2021年07月08日口頭核准本次生效,並預計自2021年08月31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2021/04/15 2021/03/23 內容:
去年由於COVID-19造成的異常市場環境,為保障投資人最大利益,在特定且合理情況下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允許暫時提高基金公開說明書內所註明之擺動定價機制最大調整幅度。故為了反映當時市場的波動性以及流動性限制,管理公司於2020年04月09日將適用於基金的擺動定價最大調整幅度暫時提高到超出公開說明書所列幅度。

鑒於當前的市場狀況,本基金適用之擺動定價最大調整幅度已恢復至原本公開說明書中所列幅度(2%)。擺動定價調整幅度之訂定為遵循內部治理流程後的結果,並同時基於一個可代表當時市場狀況提供準確凈資產價值的穩健措施(包括基於市場/交易數據的分析)來訂定調整幅度。

對於上述更動投資人不需要採取任何行動。
2021/03/04 2021/02/27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
1)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修訂ESG相關篇幅。
2)新增ESG風險相關風險警語。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已於2021年02月27日通知本次投資策略之調整,並預計自2021年03月10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2020/12/02 2020/12/02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全球收益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及「瑞銀(盧森堡)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9年12月2日中信顧字第1090006052號函核准新增新加坡商瑞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0/11/27 2020/11/26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9年11月26日中信顧字第1090005939號函核准新增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0/11/20 2020/11/19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公告本公司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59645號函核准擔任「瑞銀(盧森堡)全球收益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以及「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境外基金之總代理人,代理該基金在台之募集銷售。有關該檔基金之詳細公告內容、包含投資人申購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及金額或計算基準等相關權益事項,請詳閱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2020/11/20 2020/11/06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
1)調整投資於應急可轉債之限制:
a.瑞銀 (盧森堡) 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 (美元):上限20%
b.瑞銀 (盧森堡) 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 (美元):上限20%。
c.瑞銀 (盧森堡) 美元企業債券基金 (美元):上限10%
2)新增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相關風險警語。
3)新增被動管理子基金之追蹤準確度以及指數風險相關風險警語。
4)投資ABS/MBS風險警語調整。
5)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移除擔保貸款相關篇幅。
6)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新增ESG相關篇幅。

本次投資策略之調整已於2020年11月06日取得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核准,並預計自2020年12月21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