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日 |
事實發生日 |
內容 |
2024/12/20 |
2024/11/28 |
管理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下稱「董事會」)謹提醒您下列事項:盧森堡CSSF Circular 24/856號有關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未遵循投資規則及其他UCI層級錯誤時之投資人保障之規定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董事會提醒投資人注意,您如果透過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用以該機構名義持有股份之方式申購基金時,未來若有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逾越投資規則或其他基金層面之錯誤時,您的賠償權有可能會受到影響。投資人可以尋求您的投資或法律顧問之建議。上述資訊將反映於下一更新版次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2024年12月20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本公司 |
2024/09/23 |
2024/08/09 |
管理公司謹通知所管理所有基金之單位持有人及股東下列變更: 2024年10月1日起,管理公司將自「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UBS Fund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歐洲)股份有限公司(UBS Asset Man-agement (Europe) S.A.)」。股東及單位持有人毋須就本通知採取任何行動。管理公司所管理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PRIIPs KIDs將於下次修正時進行更新,以上文件可於管理公司註冊辦公室(址設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免費索取,或於www.ubs.com線上索取。若您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您的股票經紀人、銀行經理人、法律顧問、會計師或其他獨立財務顧問諮詢。2024年9月23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 |
2024/08/26 |
2024/08/23 |
因境外基金機構協助強化基金轉換交易的事務流程,本公司原於2024年7月29日公告瑞銀(盧森堡)貨幣型基金不得轉入及8月8日公告不同交割週期之基金不得相互轉換之限制已不適用,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相互轉換交易自2024年9月9日起將恢復正常,亦即瑞銀(盧森堡)貨幣型基金轉換交易及T+2週期與T+3週期之基金相互轉換不再受限。 |
2024/07/30 |
2024/06/27 |
(更正昨日2024/07/29公告之事實發生日日期,應為2024/06/27)瑞銀 (盧森堡) 貨幣市場基金客戶通知信瑞銀 (盧森堡) 澳幣基金 UBS (Lux) Money Market Fund-AUD瑞銀 (盧森堡) 歐元基金 UBS (Lux) Money Market Fund-EUR瑞銀 (盧森堡) 英鎊基金 UBS (Lux) Money Market Fund-GBP瑞銀 (盧森堡) 美元基金 UBS (Lux) Money Market Fund-USD管理公司之董事會謹通知以下銷售公開說明書預計變更之事項:子基金單位發行和贖回之結算日已自交易日後三個營業日變更為二個營業日(「交割週期變更」)。變更內容可見於2024年08月版本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並將自2024年8月5日生效。另通知因應前述變更,自2024年8月5日起,暫停瑞銀盧森堡其他系列基金轉入瑞銀盧森堡貨幣市場基金之交易。2024年07月29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 |
2024/07/30 |
2024/07/18 |
(因公告較長,故分為3則,此為第1則)管理公司謹代表UBS (Lux) Money Market SICAV(可變資本投資公司)之董事會,及代表瑞銀(盧森堡)貨幣市場基金(開放式集合投資基金),通知已決議於2024年9月5日(下稱「生效日」)將子基金UBS (Lux) Money Market SICAV - EUR(下稱「消滅子基金」)併入瑞銀(盧森堡)歐元基金(下稱「存續子基金」)(二子基金合稱「子基金」)(下稱「本合併」)。鑒於消滅子基金之資產規模較低且逐步減少,無法以經濟合理之方式管理消滅子基金,為合理化與簡化基金募集,消滅子基金董事會與存續子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分別依UBS (Lux) Money Market SICAV公司章程第26.1條及瑞銀(盧森堡)貨幣市場基金管理規則第12.2條,將消滅股份級別之資產納入存續單位級別被認為符合投資人及單位持有人之最佳利益。投資人須知悉本合併僅限於上表所列之消滅股份級別,而UBS (Lux) Money Market SICAV - EUR P-acc-seeding並未被合併。除UBS (Lux) Money Market SICAV – EUR P-acc-seeding外,本合併係UBS (Lux) Money Market SICAV子基金併入瑞銀(盧森堡)貨幣市場基金子基金廣泛計畫之一部分。因此,UBS (Lux) Money Market SICAV將在完成所有合併(包含本合併)後進行清算。消滅股份級別之投資人請知悉,未來清算所產生之成本將由瑞銀資產管理瑞士股份有限公司獨自承擔。自生效日起,消滅股份級別併入存續單位級別之股份應與存續子基金發行之股份有相同權利,但存續子基金為開放式集合投資基金之子基金,而消滅子基金為可變資本投資公司之子基金。此導致消滅子基金之股東失去消滅子基金之股份權利,而改成以持有存續子基金發行單位之形式成為契約資產之投資人。因此,消滅子基金之股東將失去與消滅子基金有關之所有投票權,且在存續子基金中並無相等權利。由於存續子基金之稅務透明度,可能會對該等股東產生稅務影響。本合併會依據2024年9月4日之每股/單位資產淨值(下稱「基準日」)。在本合併下,消滅股份級別之資產與負債將會併入存續單位級別。新發行之單位數應於生效日依基準日消滅股份級別之每股資產淨值相應換股比率計算,並與i)各存續單位級別首次發行價格(此單位級別於基準日前尚未發行)或ii)存續單位級別於基準日之每單位資產淨值進行比較。 |
2024/07/30 |
2024/07/18 |
(因公告較長,故分為3則,此為第2則)本合併對於投資人會有以下變更:UBS (Lux) Money Market SICAV - EUR 瑞銀(盧森堡)歐元基金股份/單位級別 F-Ukdist: LU2600222884 F-Ukdist: LU2856147322F-acc: LU2176608151 F-acc: LU0454363739P-acc: LU0142661270 P-acc: LU0006344922P-dist: LU2176608235 P-dist: LU2856147595Q-acc: LU0357834745 Q-acc: LU0357613495每年最高總年費費率 (消滅子基金與存續子基金相同)F-Ukdist: 0.10%F-acc: 0.10%P-acc: 0.50%P-dist: 0.50%Q-acc: 0.24%重要資訊文件(KID)所示持續費用 (消滅子基金與存續子基金相同)F-Ukdist: 0.14%F-acc: 0.14%P-acc: 0.54%P-dist: 0.54%Q-acc: 0.28%投資政策 (消滅子基金與存續子基金相同)子基金係由2017年6月14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於貨幣市場基金的規則(EU)2017/1131(以下簡稱「貨幣市場基金(MMFs)規則」)所定義的貨幣市場基金。子基金專門投資於具有正向ICAP分析之高信用評等發行人所發行的金融商品。子基金根據風險分散原則,其資產主要投資於:(a)貨幣市場商品,包括由歐盟(EU)、屬於歐盟成員國的國家、地區和地方行政當局或其中央銀行、歐洲中央銀行、歐洲投資銀行、歐洲投資基金、歐洲穩定性機制、歐洲金融穩定基金、第三國的中央機關或中央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復興開發銀行、歐洲委員會發展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國際清算銀行或一個或多個成員國所屬的任何其他相關國際金融機構或組織單獨或聯合發行或獨立擔保的金融商品。(b)符合條件的證券化商品和資產基礎商業票據(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簡稱「ABCP」),前提是這些投資標的在內部信用評鑑中得到了有利的評估,並且符合MMFs規則第11條規定的相關條件;(c)符合MMFs規則第12條規定條件的信用機構保證金;(d)符合MMFs規則第13條規定條件的衍生性金融商品;(e)符合MMFs規則第14條規定條件的附買回交易;(f)符合MMFs規則第15條規定條件的附賣回交易;(g)符合MMFs規則第16條規定條件的其他貨幣市場基金單位或股份;(h)符合MMFs規則,特別是第17條規定條件的債券。合適之投資人 (消滅子基金與存續子基金相同)這些主動管理型基金適合尋求投資於廣泛多元化投資組合的投資者,這些投資組合包括一流的貨幣市場工具和剩餘期限短或收益率可變、流動性高的證券會計年度 (消滅子基金與存續子基金相同)每年11月1日至隔年10月31日綜合風險報酬指標 (消滅子基金與存續子基金相同)1 |
2024/07/30 |
2024/07/18 |
(因公告較長,故分為3則,此為第3則)消滅股份級別對應之投資組合內容可能會因本合併受影響,因其資產在生效日前可能有部分會被出售,並投資於流動資產。任何投資組合之調整將會在生效日前進行。如同任何合併,本合併可能因重組與消滅股份級別相應之投資組合而有績效稀釋之風險。子基金之不同特性,例如投資策略及會計年度已於上述表格內說明。此外,其他特性如交易頻率、全球風險計算方法、風險指標(1)及交易截止時間維持相同。與本合併有關之法律、諮詢及行政成本與費用(除消滅股份級別之潛在交易成本外)會由瑞銀資產管理瑞士股份有限公司承擔,不會影響消滅子基金或存續子基金。本合併相關審計費用將由消滅股份級別承擔。此外,為保護存續單位級別之投資人權益,任何併入存續子基金資產之現金部位若超過子基金公開說明書所述「擺動定價原則」之存續子基金適用門檻,將按比例適用該原則。不同意本合併之消滅股份級別及存續單位級別之投資人得於截止時間2024年8月29日歐洲中部時間15 :00前免費贖回其股份或單位。之後消滅股份級別將會停止贖回。自本通知函公告之日起,將允許消滅股份級別在必要時背離其投資策略,以使消滅股份級別相應之投資組合與存續子基金投資策略盡可能保持一致。本合併將於2024年9月5日起生效,並拘束所有未贖回其股份之投資人。消滅股份級別之股份發行至2024年7月29日歐洲中部時間15 :00。存續子基金不會因本合併而被收取申購費用。於本合併生效日,消滅股份級別之股東將會登記為存續子基金之單位持有人,並得行使存續子基金單位持有人之權利,例如要求買回、贖回或轉換存續子基金單位之權利。本合併將拘束所有未於上述時間內要求贖回其股份之所有消滅股份級別之股東。Ernst & Young S.A.(址設35E, Avenue John F. Kennedy, L-1855 盧森堡)負責編寫報告,認證本合併遵守2010年12月17日集合投資事業法(下稱「2010年法律」)第71條第1項第a款至第c款規定之條件。若投資人及CSSF要求,本報告應在本合併前即時免費提供予該投資人及CSSF。Ernst & Young S.A.亦會負責依2010年法律第71條第1項第c款規定,確認轉換比率計算日之實際轉換比率。若投資人及CSSF要求,本報告將免費提供予該投資人及CSSF。此外,消滅股份級別之股東請查閱與存續子基金有關之重要資訊文件,該重要資訊文件可於www.ubs.com/funds取得。尋求其他資訊之投資人可與管理公司聯繫。投資人請注意投資基金持份之稅務。如對本合併有任何稅務疑問,請聯繫您的稅務顧問。本合併案已於2024年7月9日送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刻正辦理審核程序中,惟已於2024年7月18日取得盧森堡金融監督委員會之口頭許可。本通知係配合境外基金機構訂定之全球統一公告日先行辦理,最終仍應經金管會核准。2024年7月30日 盧森堡 | 管理公司 |
2024/07/29 |
2024/07/29 |
瑞銀 (盧森堡) 貨幣市場基金客戶通知信瑞銀 (盧森堡) 澳幣基金 UBS (Lux) Money Market Fund-AUD瑞銀 (盧森堡) 歐元基金 UBS (Lux) Money Market Fund-EUR瑞銀 (盧森堡) 英鎊基金 UBS (Lux) Money Market Fund-GBP瑞銀 (盧森堡) 美元基金 UBS (Lux) Money Market Fund-USD管理公司之董事會謹通知以下銷售公開說明書預計變更之事項:子基金單位發行和贖回之結算日已自交易日後三個營業日變更為二個營業日(「交割週期變更」)。變更內容可見於2024年08月版本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並將自2024年8月5日生效。另通知因應前述變更,自2024年8月5日起,暫停瑞銀盧森堡其他系列基金轉入瑞銀盧森堡貨幣市場基金之交易。2024年07月29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 |
2024/06/11 |
2024/06/07 |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瑞銀 (盧森堡) 系列基金,業經中國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3年06月07日中信顧字第1130001302號函核准新增銷售下列類股,謹此公告。1. 瑞銀(盧森堡)策略基金─收益型(美元) I-A1-配息2. 瑞銀(盧森堡)策略基金─平衡型(美元) I-A1-配息3. 瑞銀(盧森堡)策略基金─增長型(美元) I-A1-配息4. 瑞銀(盧森堡)歐洲中型股票基金(歐元) I-A1-累積5. 瑞銀(盧森堡)日本股票基金(日幣) I-A1-累積6.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I-A1-累積7.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美元) (歐元避險) I-A1-累積8. 瑞銀(盧森堡)歐元基金 INSTITUTIONAL-累積9. 瑞銀(盧森堡)歐元基金 PREMIER-累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