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 (盧森堡) 美國精選股票基金 (美元)                              
        
訊息日 事實發生日 內容
2024/12/20 2024/11/28 管理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下稱「董事會」)謹提醒您下列事項:盧森堡CSSF Circular 24/856號有關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未遵循投資規則及其他UCI層級錯誤時之投資人保障之規定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董事會提醒投資人注意,您如果透過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用以該機構名義持有股份之方式申購基金時,未來若有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逾越投資規則或其他基金層面之錯誤時,您的賠償權有可能會受到影響。投資人可以尋求您的投資或法律顧問之建議。上述資訊將反映於下一更新版次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2024年12月20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本公司
2024/10/25 2024/10/25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11:30(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議程1. 董事會衝突聲明2. 董事會及會計師報告3. 通過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4. 決定盈餘分派5. 解任董事會成員6. 延長Josee Lynda DENIS女士之委任期間,並通過其截至 2025 年5 月31 日財務年度的報酬7. 延長Ioana NAUM女士之委任期間8. 會計師之委任- 委任安永(盧森堡)為公司之獨立會計師,取代普華永道(盧森堡),此委任須經盧森堡金融監管委員會(CSSF)核准並自核准日起生效年度報告及董事會報告可於正常營業時間內於本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免費索取。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本次股東常會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均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利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 2024 年 11 月 20 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傳真及/或電子郵件寄至支援服務代理人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電子郵件:sh-ubsl-as-domiciliation@ubs.com)。收到委託書後,基金股份將被停止贖回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如未進一步書面指示公司秘書(聯繫方式見上文),且該委託書於延期股東常會基準日(即延期股東常會前五天)仍符合有效性條件,則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常會仍繼續有效。延期股東常會將採取如同股東常會的停止贖回程序。針對延期股東常會出具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股東或其代表如欲親自參加股東常會,請在股東常會召開前至少五天通知公司。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盧森堡,2024年10月25日 | 董事會
2024/09/23 2024/08/09 管理公司謹通知所管理所有基金之單位持有人及股東下列變更: 2024年10月1日起,管理公司將自「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UBS Fund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歐洲)股份有限公司(UBS Asset Man-agement (Europe) S.A.)」。股東及單位持有人毋須就本通知採取任何行動。管理公司所管理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PRIIPs KIDs將於下次修正時進行更新,以上文件可於管理公司註冊辦公室(址設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免費索取,或於www.ubs.com線上索取。若您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您的股票經紀人、銀行經理人、法律顧問、會計師或其他獨立財務顧問諮詢。2024年9月23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
2024/08/26 2024/08/23 因境外基金機構協助強化基金轉換交易的事務流程,本公司原於2024年7月29日公告瑞銀(盧森堡)貨幣型基金不得轉入及8月8日公告不同交割週期之基金不得相互轉換之限制已不適用,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相互轉換交易自2024年9月9日起將恢復正常,亦即瑞銀(盧森堡)貨幣型基金轉換交易及T+2週期與T+3週期之基金相互轉換不再受限。
2024/08/08 2024/07/30 本公司之董事會謹通知以下銷售公開說明書預計變更之事項:1. 下列子基金之子基金股份發行和贖回之結算日已自交易日後三個營業日變更為二個營業日(「交割週期變更」):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其餘子基金之子基金股份發行和贖回之結算日維持為交易日後三個營業日不變。為因應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交割週期變更,自2024年9月9日起,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之轉換僅限於同交割週期之基金可相互轉換,即 T+2 週期之基金間可相互轉換;T+3週期之基金間可相互轉換,但T+2週期與T+3週期之基金不可相互轉換。2. 瑞銀(盧森堡)全球收益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P級別最高經理年費費率調降至1.34%,最高總年費費率調降至1.67%;Q級別最高經理年費費率調降至0.79%,最高總年費費率調降至0.99%;I-A1級別最高經理年費費率調降至0.46%,最高總年費費率調降至0.58%。變更內容可見本公司2024年9月版之銷售公開說明書,並將自2024年9月9日生效。2024年8月8日於盧森堡 | 本公司
2024/03/18 2024/03/13 本公司之董事會謹通知以下公開說明書預計變更之事項:1. 本次公開說明書之變更將詳述有關子基金投資於中國之特定風險,包含中國市場風險、合格境外投資人風險、流動性風險、低監管風險、會計準則與揭露風險、人民幣貨幣風險、集中度風險、避險風險、結算風險、關聯對手風險、基金清算準備金風險、固定收益證券風險,以及中國大陸稅務風險因素等事項,相關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變更將於2024年4月1日生效。變更內容可見本公司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2024年3月18日於盧森堡 | 本公司
2024/03/04 2024/03/01 以下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之投資組合經理人瑞銀資產管理(美國)股份有限公司(UBS Asset Management (Americas) Inc.)將變更其公司組織型態為美國德拉瓦州之有限責任公司,並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美國)有限責任公司 (UBS Asset Management (Americas) LLC)」,自113年3月1日起生效。1. 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2. 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3.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4. 瑞銀(盧森堡)生化股票基金(美元)5. 瑞銀(盧森堡)全球優選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6. 瑞銀(盧森堡)美國小型股票基金(美元)7. 瑞銀(盧森堡)健康轉型基金(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8. 瑞銀(盧森堡)全球多元關鍵趨勢基金(美元)9.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10. 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11.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12. 瑞銀(盧森堡)數位轉型股票基金(美元)
2024/01/15 2024/01/11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亞洲靈活債券基金 (美元)」、「瑞銀 (盧森堡) 美國小型股票基金 (美元)」、「瑞銀 (盧森堡) 美國精選股票基金 (美元)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中信顧字第1130050142號函核准終止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新加坡商瑞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3/10/24 2023/10/24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本公司」)訂於2023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1:30(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議程1. 董事會衝突聲明2. 董事會及會計師報告3. 通過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4. 決定盈餘分派5. 解任董事會成員6. 法定選舉7. 核准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財務年度之董事報酬8. 會計師之委任年度報告及董事會報告可於正常營業時間內於本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免費索取。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本次股東常會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均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利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 2023 年 11 月 19 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傳真及/或電子郵件寄至支援服務代理人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電子郵件:sh-ubsl-as-domiciliation@ubs.com)。收到委託書後,股票將被停止贖回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如未進一步書面指示公司秘書(聯繫方式見上文),且該委託書於延期股東常會基準日(即延期股東常會前五天)仍符合有效性條件,則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常會仍繼續有效。延期股東常會將採取如同股東常會的停止贖回程序。針對延期股東常會出具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股東或其代表如欲親自參加股東常會,請在股東常會召開前至少五天通知公司。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盧森堡,2023年10月24日 | 董事會
2023/09/01 2023/08/31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以中信顧字第1120053181號函,同意終止「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代理之境外基金(即瑞銀境外基金)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3/06/19 2023/06/19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固定收益型 (美元)等29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中信顧字第1120002187號函核准新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3/06/08 2023/05/31 本公司之董事會謹通知以下有關2023年6月版銷售公開說明書預計變更之事項:1. 目前,從公平協商的證券借貸交易中獲得的總收入的60%計入有關子基金,而總收入的30%留作證券借貸服務提供者瑞銀瑞士股份公司之費用,負責持續之證券借貸活動及擔保品管理,總收入的10%則留作證券借貸交易經紀人瑞銀歐洲SE盧森堡分行之費用,負責交易管理、持續的營運活動及擔保品保管。與實施證券借貸方案有關的所有費用均從證券借貸交易經紀人的總收入部分中支付。這包括與證券借貸活動有關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成本。2. 瑞銀(盧森堡)全球收益股票基金(美元) (原名稱: 瑞銀(盧森堡)全球收益永續股票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美元) (原名稱: 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永續股票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及瑞銀(盧森堡)全球多元關鍵趨勢(美元),其對永續性因素主要不利影響之考量、對投資策略之限制、與歐盟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不一致之環境目標佔永續投資中之最低比例,以及社會永續投資之最低比例,詳述於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相關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3.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其對投資策略之限制、與歐盟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不一致之環境目標佔永續投資中之最低比例,以及社會永續投資之最低比例,詳述於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相關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4. 瑞銀(盧森堡)全球新興市場精選股票基金(美元),其對投資策略之限制,詳述於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相關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 變更將於2023年6月23日生效。變更內容可見於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2023年6月8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
2023/01/03 2022/12/30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1.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全球新興市場精選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全球多元關鍵趨勢(美元) 及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管理投資組合所適用之瑞銀 ESG共識分數,詳述於新增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相關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2.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全球收益股票基金(美元) (原名稱: 瑞銀(盧森堡)全球收益永續股票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及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美元) (原名稱: 瑞銀(盧森堡) 美國總收益永續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管理投資組合所適用之ESG分數,詳述於新增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 ,相關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3. 請投資人注意以上變更僅係依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為之,子基金並未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536號令規定,揭露永續相關重要內容,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已於2022年12月30日核准本次調整,本次調整於2023年01月01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業已完成公告。
2022/10/25 2022/10/06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1. 一般投資原則將增加以下內容:「除非子基金的特別投資策略另有規定,對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投資僅限於子基金淨資產之3%。更多資訊請參「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部分。」及一般風險資訊將增加以下內容:「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SPAC 是一家上市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為收購或合併現有公司(「收購目標」)而籌集投資資金。收購目標通常是希望能上市的現存非上市公司,藉由SPAC收購或與SPAC合併來實現此目標,而不是藉傳統的上市途徑。通常在SPAC尋求投資人時,收購目標的身份是未知的。SPAC的架構可能很複雜,其特徵可能差異很大,這可能導致各種風險,例如稀釋、流動性、利益衝突以及目標公司的識別、估價和資格的不確定性。投資人應注意,對SPAC的投資存在SPAC無法完成收購的風險,例如:由於沒有找到合適的收購標的,SPAC股東未對擬議的收購或合併給予必要的同意、無法獲得必要的國家或其他授權,或者收購或合併在完成後被證明未成功並造成損失。被SPAC收購或與SPAC合併的公司的股票可能會生波動並有巨大的財務風險。」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已於2022年10月06日口頭核准本次調整,本次調整並預計於2022年11月25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2022/10/24 2022/10/24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2022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1. 董事會衝突聲明2. 董事會及會計師報告3. 通過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4. 決定盈餘分派5. 解任董事會成員6. 法定選舉7. 核准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之財務年度之董事報酬8. 會計師之委任
2022/07/06 2022/07/06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 - 永續固定收益型 (美元) 等29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1年7月6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943號函核准新增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21/10/25 2021/10/25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2021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董事會衝突聲明;
2.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3.通過截至2021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4.決定盈餘分派;
5.解任董事會成員;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2021/10/07 2021/10/07 本公司與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將自111年1月1日起終止境外基金銷售契約,並已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中信顧字第1100052446號函核准,契約終止後,復華投信將不再擔任瑞銀系列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惟投資人已透過復華投信投資之基金權益不受影響,投資人仍可透過復華投信辦理買回作業,特此公告。
2021/08/19 2021/08/19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2021年08月31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 任命Josée Lynda DENIS女士為公司額外成員,並立即生效直至公司下年度股東常會
2.承認推舉Francesca Guagnini女士和Raphaël Schmidt-Richter先生為公司額外成員,他們任期將至公司下年度股東常會
2021/07/30 2021/07/19 (因篇幅較長,故分為兩則;此為第一則)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
1) 修訂一般投資原則:
最高不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5%可投資於具有利息之承對票據,該利息須符合歐盟2003年6月3日有關就利息形式之儲蓄收入課稅的2003/48/EC指令所定義之「利息」之收益,除非此類工具用於創造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如期貨)的合成式權益部位。
2) 瑞銀(盧森堡)全球多元關鍵趨勢(美元)投資政策更新如下:(僅摘錄主要內容)
瑞銀資產管理將這些子基金分類為聚焦永續之基金。
此主動管理型子基金原則上投資於全球已開發和新興市場之小型、中型和大型公司的股票和其他權益證券。本基金著重投資於經理人認為具長期投資吸引力之主題。例如,這些主題可能包含任何產業、國家和公司。例如,投資主題可能與全球人口增長、人口老化或是城市化發展有關。
基金經理人使用瑞銀ESG共識分數來識別投資範圍內具強勁環境及社會表現或永續性特質的公司。此瑞銀ESG共識分數係來自內部及外部認可之ESG分數提供者之ESG分數標準化加權平均後結果。相較於依賴單一提供者的ESG分數,此共識方法提升了永續品質鑑別之合理性。
瑞銀ESG共識分數可用於衡量永續性因素,例如相關公司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表現,這些ESG面相涉及公司營運的主要領域以及其管理ESG風險之效率。環境及社會因子可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議題: 環境足跡、營運效率、環境風險管理、氣候變遷、自然資源之使用、汙染與廢棄物管理、雇傭標準、供應鏈監督、人力資本、董事會組成之多樣性、職業健康與安全、產品安全,以及反詐欺、反賄賂準則。
子基金持有之個別投資部位會具有瑞銀ESG共識分數(以1到10的等級計算,10代表具備最好的永續性狀況),而子基金之永續性狀況係依據加權平均之瑞銀ESG共識分數衡量。子基金之投資組合將維持高於績效指標之永續性或維持介於7到10的瑞銀ESG共識分數(象徵強永續性),此計算並未將現金及未評級投資工具納入考量。因此,本子基金為注重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特性之基金。
本子基金排除永續性檔案中隱含高度或嚴重ESG風險的公司。此外,除了排除政策之外,本子基金不直接投資於透過菸草製造、成人娛樂、煤礦或燃煤發電廠產生之能源產生巨大收益之公司。
此子基金使用MSCI AC World (net dividend reinvested) 為基準指標以達到績效與ESG狀況衡量、ESG與投資風險管理、以及投資組合建置之目的。設定此績效指標並非為了促進ESG特性。投資策略及監督流程將確保產品之環境或社會特性納入考量。基金經理人在進行投資組合建置時可自由決定且在投資標的或權重之選擇上並未受基準指標束縛,這表示本子基金之績效表現可能偏離基準指標。此外,本子基金因其全球導向之特性故投資於多種貨幣,投資組合或部分投資組合可能須承受貨幣波動風險。
2021/07/30 2021/07/19 (因篇幅較長,故分為兩則;此為第二則)

3)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最高經理年費費率調降至1.310%,最高總年費費率調降至1.640%。
4) 章節「效率投資組合管理技術相關風險」新增以下文字:
證券借貸涉及交易對手風險,包含借貸之證券無法返還或準時贖回之風險。若證券之借方無法返還向子基金借貸之證券,將可能發生接收之抵押品實現價值低於借出證券價值之風險,不論是因為抵押品鑑價之不準確性、不利的市場動向、抵押品發行方之信用減損、抵押品交易市場缺乏流動性、抵押品保管人之疏忽或破產,或是法律協議終止帶來的風險,例如因為破產而對子基金表現有不利影響。
5) 章節「證券融資交易曝險」中子基金之總報酬交換,附買回、附賣回及證券借貸交易之曝險情況調整。
6) 章節「發行股份」中付予參與子基金單位發行之銷售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之費用由最高3%增加至最高5%。
7) 章節「本公司應支付的費用」中,項目「最高總年費未包含下列將向本公司收取之費用及額外支出」新增以下文字:
支付給公司董事的費用、成本和花費(包括合理的自付費用、保險範圍和與董事會會議相關的合理差旅費和董事薪酬)。

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已於2021年07月19日口頭核准本次調整,本次調整並預計於2021年08月31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2021/03/04 2021/02/26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
1)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新增ESG相關篇幅。
2)新增ESG風險相關風險警語。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已於2021年02月26日通知本次投資策略之調整,並預計自2021年03月10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2020/11/04 2020/11/04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2020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董事會衝突聲明;
2.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3.通過截至2020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4.決定盈餘分派;
5.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2020/02/03 2020/01/01 本公司原銷售機構遠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茲因雙方業務考量配合及日後業務推廣計畫,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8年10月28日中信顧字第1080005207號函核准自109年1月1日起終止遠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19/11/05 2019/11/05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2019年11月25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董事會衝突聲明;
2.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3.通過截至2019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4.決定盈餘分派;
5.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2019/03/29 2019/03/28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 ─ 固定收益型 (歐元)等34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8年3月28日中信顧字第1080001334號函核准新增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18/11/08 2018/11/08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 ─ 固定收益型 (歐元)等35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7年11月8日中信顧字第1070005437號函核准新增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18/11/06 2018/11/06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2018年11月26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董事會衝突聲明;
2.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3.通過截至2018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4.決定盈餘分派;
5.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2017/12/22 2017/12/15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全球新興市場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原名稱: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入息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股東通知函
(中文簡譯文)
本基金董事會,謹通知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7年12月版本之變更如下:
1) (相關級別未在國內募集銷售級別,故略)
2) (相關基金未在國內募集銷售,故略)
3) 為德國投資稅法分類之目的,本基金之一般投資原則加入以下資訊:「子基金至少51%以上資產將投資於非基金股份並於2004年4月21日國會與議會指令2004/39/EC有關金融商品市場所定義之受規範市場中掛牌或交易之股權證券」。
4) 「股份之贖回」章節加入在當日全部交易可能導致基金流出超過子基金淨資產10%之狀況下,本基金有權決定僅執行部分贖回及轉換交易,並於20個營業日內延後並優先執行剩餘交易。
除另有規定外,上述變更自2017年12月22日生效。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7年12月版本。

盧森堡,2017年12月22日,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總代理人附註說明:本次基金公開說明書修正亦調降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及瑞銀(盧森堡)全球新興市場精選股票基金(美元)(原名稱: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之最高總年費費率(P級別變更為1.92%)及最高經理年費費率(P級別變更為

1.54%),詳情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7年12月版本。
2017/11/03 2017/10/25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UBS (Lux) Equity SICAV
辦公室地址: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Nr. B 56.385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下稱「基金公司」)訂於2017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
議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7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指派 Tobias MEYER 為公司董事。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8.其他事項。
年度報告於基金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正常營業時間內可免費索取及查閱。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會議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利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
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2017年11月19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傳真、電子郵件或正本郵寄至Northern Trust Global Service Ltd,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 6248;e-mail:NTGSL_CoSec_Clients@ntrs.com
收到委託書後,股份將被停止過戶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本次股東常會如需以相同議程延期召開時(「延期股東會」),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會仍繼續有效。並會採取類似的停止過戶程序。
針對延期股東會出具的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
若股東或其代表人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須於股東會召開五日前通知基金公司。
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
2017/07/31 2017/07/21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
瑞銀系列境外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投資人通知函
(中文節譯文)

管理公司董事會作為本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代表,謹通知您以下變動。
Northern Trust Corporation或其相關公司(以下簡稱「NT」)已與瑞銀集團簽訂協議收購瑞銀資產管理公司在盧森堡和瑞士的基金行政管理服務單位。本基金行政管理服務原本是由盧森堡的瑞銀基金服務(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瑞銀基金服務」)提供。
管理公司已充分了解該交易並將重新委任本基金行政管理機構以取代瑞銀基金服務。
根據與NT的各種協商討論以及由瑞銀集團管理階層深入參與的盡職調查,管理公司認為NT應為管理公司管理本基金的珍貴合作夥伴。
交易完成後,Northern Trust Global Service Limited(「NTGSL」)將取代瑞銀基金服務成為本基金的基金行政管理服務提供者。 NTGSL的資訊如下:

NORTHERN TRUST GLOBAL SERVICE LIMITED
6, rue Lou Hemmer
L-1748 Senningerbe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
RCS number: B 129936
本基金的營運費用將不會增加。與此變更有關的費用亦不會由本基金承擔。
預計此項變動將於2017年9月1日或之後生效。
反映上述變更的公開說明書將在生效日前後在基金的註冊辦事處提供。與NTGSL訂立的協議副本也會在生效日前後於基金註冊處供基金單位持有人查閱。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02/09 2017/02/07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股東通知函
(中文簡譯文)
本基金董事會,謹通知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7年3月版本之變更如下:
1)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變更基金名稱為「瑞銀(盧森堡)全球新興市場精選股票基金(美元)」,其投資策略亦變更如下:
變更前:本基金係一遵循風險分散原則規定,主要投資至少資產之三分之二於設立在新興市場的公司或是持有設立於新興市場的公司主要股份的公司、或主要營運活動在新興市場的公司之股票或其他股權股份上之證券子基金。其投資程序係基於「成長型」策略而進行。換句話說,此點表示主要投資係投資在可以展現高於平均的利潤成長潛力的公司。於公司章程、投資策略與指導方針允許的範圍內,子基金亦得將其資產投資在其他證券上。…
變更後:本基金遵循風險分散原則,投資至少資產之三分之二於設立在新興市場或主要營運活動在新興市場的公司之股票或其他股權股份。本基金投資於因新興市場成長而獲益之股票。本基金將著眼於被認為特別具吸引力之股票及產業並承擔相關風險。本基金投資不受限於資本規模或地理位置或產業分布。本基金並得投資於其他本基金章程或投資政策所允許之股權股份。…

投資組合經理人亦變更如下:

基金名稱
瑞銀(盧森堡)全球新興市場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變更前
瑞銀資產管理(美國)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後
瑞士銀行,瑞銀資產管理

費用變更:(相關級別未在國內募集銷售級別,故略)

2) (相關基金未在國內募集銷售,故略)

待續
2017/02/09 2017/02/07 承前

3) 除了目前透過滬港通投資中國大陸A股外,瑞銀 (盧森堡) 新興市場入息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瑞銀(盧森堡)全球新興市場精選股票基金(美元)將得透過深港通投資並持有中國大陸A股。深港通為香港證交所、深圳證交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及香港證券結算公司所發展之證券交易及結算系統,以連結香港和中國大陸之股票市場。深港通包含使投資人得透過香港證券商和香港證交所成立之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下單交易深圳證交所上市股票之北向交易連結。更多深港通資訊可至以下網站查詢: http://www.hkex.com.hk/eng/market/sec_tradinfra/chinaconnect/chinaconnect.htm
上述變更係為增加子基金直接投資深圳上市之中國大陸A股之能力。
瑞銀 (盧森堡) 新興市場入息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瑞銀(盧森堡)全球新興市場精選股票基金(美元)之投資政策亦會隨之修正以包含透過深港通投資中國大陸A股。

4) 「淨資產價值、發行、贖回與轉換價格」章節(f)刪除以下文字:「子基金於交易日與交割日間所賺取之利息收入包括於相關子基金資產之評價中。特定評價日之每股資產價值因此包括預計利息收入。」以釐清上述原則不適用於貨幣市場工具之評價。
5) 「定期報告與公告」章節:投資人通知將公告於www.ubs.com/lu/en/asset_management/notifications並得以電子郵件寄發已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之投資人。若投資人未提供電子郵件地址或盧森堡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通知將郵寄至投資人登記之地址。
6) 「風險分散」章節,釐清子基金得申購、取得或持有本基金公司所發行之其他子基金股份;依據其公開說明書或公司章程,投資於同一個UCI下的子基金,不得超過其資產之10%。

上述變更自2017年3月13日生效,除另有規定外,投資人不同意上述(1)(2)(3)項變更者得在變更生效前贖回其持有股份免收手續費。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7年3月版本。

盧森堡,2017年2月9日,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2016/11/14 2016/11/11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UBS (Lux) Equity SICAV

辦公室地址: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Nr. B 56.385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下稱「基金公司」)訂於2016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假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
議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6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法定選舉。
6.會計師的委任。
7.其他事項。
年度報告於基金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正常營業時間內可免費索取及查閱。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會議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力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
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2016年11月19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傳真、電子郵件或正本郵寄至瑞銀(盧森堡)基金服務公司(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 6248;e-mail:sh-ubsfsl-corporate-secretary@ubs.com
收到委託書後,股份將被停止過戶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本次股東常會如需以相同議程延期召開時(「延期股東會」),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會仍繼續有效。並會採取類似的停止過戶程序。
針對延期股東會出具的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
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
2016/10/31 2016/10/28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
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
(下稱「本基金」)
投資人通知(中文節譯文)

本公司謹以本函通知投資人,原訂於2016年11月1日生效之本基金保管機構變更,將延後至2016年12月1日生效(下稱「生效日」)。
由於瑞銀集團歐洲財富管理業務之組織架構調整,自生效日起,原保管機構瑞銀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UBS (Luxembourg) S.A.;「原保管機構」)與其他瑞銀集團之歐洲成員公司,將併入並組成一歐洲公司,名為瑞銀歐洲股份公司(UBS Europe SE )。
由於以上合併,原保管機構瑞銀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將終止其為盧森堡法律實體之地位,但相關業務將繼續持續運作,並移轉到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名下。
原保管機構所有的資產和負債,包括與本公司或本基金的契約關係,亦將自動移轉到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名下。
就原保管機構提供予本基金之保管服務及條款將不會受到上述合併之影響或有任何改變。
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總公司設於德國法蘭克福並登記於法蘭克福商業登記處,登記編號為HRB 58164。該公司受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督主管機關監管。
自生效日起,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將成為本基金之保管機構。
如上所述,任何本公司或本基金和原保管機構間之契約,包括保管契約,將於生效日自動移轉至瑞銀歐洲股份公司而無須重新簽署。所有就本基金現行相關的運作都不會受到影響,因此此項變更對現有投資人並無任何影響。
支付予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之費用將與目前支付予原保管機構者相同,本基金之費用結構將不會因此有變更或調高。
現行基金公開說明書將會修改以反映此項變更,修改完畢後投資人得於本公司註冊地址免費索取。

盧森堡,2016年10月31日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4 2016/10/14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入息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股東通知函
(中文簡譯文)

本基金董事會,謹通知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6年10月版本之變更如下:
「基金股份發行與贖回之條件」章節規定,所有於各營業日中歐時間下午三點前 (「交易截止時間」)送交行政管理機構之申購或贖回申請(「交易單」,該營業日為「交易日」) 將依該日於交易截止時間後計算之淨資產價值(「評價日」)辦理。
「發行股份」章節規定,支付申購股份之發行價格不得晚於交易日後第三個營業日(”交割日”),並應支付至子基金於保管機構之帳戶。
如交割日或交易日至交割日期間之任一日為該級別結算貨幣所屬國家銀行之非營業日,或該結算貨幣未在中間行結算系統交易,應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或結算系統可供交易該結算貨幣日。
「股份之贖回」章節規定,除因法令限制(如:外匯管制或資本移動限制)或其他非保管銀行保管機構所得控制之事由致贖回款項無法匯至提出贖回申請的國家等情形,贖回款項最晚應在交易日後的第三個營業日(”交割日”)支付。
如交割日或交易日至交割日期間之任一日為該級別結算貨幣所屬國家銀行之非營業日,或該結算貨幣未在中間行結算系統交易,應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或結算系統可供交易該結算貨幣日。
上述變更自2016年10月14日生效,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6年10月版本。

盧森堡,2016年10月14日,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2016/09/30 2016/08/26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精選管理基金公司
(下稱「本基金」)

投資人通知(中文節譯文)
本公司謹以本函通知投資人,本基金之保管契約將於2016年11月1日(下稱「生效日」)變更。
由於瑞銀集團歐洲財富管理業務之組織架構調整,自生效日起,原保管機構瑞銀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UBS (Luxembourg) S.A.;「原保管機構」)與其他瑞銀集團之歐洲成員公司,將併入並組成一歐洲公司,名為瑞銀歐洲股份公司(UBS Europe SE )。
由於以上合併,原保管機構瑞銀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將終止其為盧森堡法律實體之地位,但相關業務將繼續持續運作,並移轉到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名下。
原保管機構所有的資產和負債,包括與本基金間的契約關係,亦將自動移轉到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名下。
就原保管機構提供予本基金之保管服務及條款將不會受到上述合併之影響或有任何改變。
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總公司設於德國法蘭克福並登記於法蘭克福商業登記處,登記編號為HRB 58164。該公司受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督主管機關監管。
自生效日起,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將成為本基金之保管機構。
如上所述,任何本基金和原保管機構間之契約,包括保管契約,將於生效日自動移轉至瑞銀歐洲股份公司而無須重新簽署。所有就本基金現行相關的運作都不會受到影響,因此此項變更對現有投資人並無任何影響。
支付予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之費用將與目前支付予原保管機構者相同,本基金之費用結構將不會因此有變更或調高。
現行基金公開說明書將會修改以反映此項變更;最新版本的公開說明書最遲將於2017年2月1日得於本公司免費索取。

盧森堡,2016年9月30日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9/02 2016/09/01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
UBS (Lux) Institutional Fund – Key Selection US Equity (未經核准於國內募集銷售)
併入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投資人通知(中文節譯文)
本公司謹以本函通知投資人,UBS (Lux) Institutional Fund – Key Selection US Equity (未經核准於國內募集銷售,以下簡稱「消滅基金」) 將於2016年10月7日(以下簡稱「合併生效日」) 併入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UBS (Lux) Equity SICAV – US Opportunity (USD) ) (以下簡稱「存續基金」)。
由於消滅基金之淨資產規模已縮減至基金之操作無法達到合理之經濟規模效益,為投資人最佳利益之考量,依據消滅基金管理規章第12條及存續基金公司章程第25.2條決定合併此二檔基金。
於合併生效日,消滅基金之基金單位將併入存續基金並享有與存續基金發行股份相同之權利。
上述合併將以兩基金2016年10月6日 (以下簡稱「基準日」)之單位淨值為基準計算轉換率及應發行之新股數;合併後,消滅基金之資產及責任將移轉至存續基金。
存續與消滅基金之差異如下:
合併相關級別及最高總年費:(相關級別均未在台募集銷售,故略)。
投資政策:消滅基金主要投資於設立或主要活動於美國之公司發行之普通或優先股、美國存託憑證、可轉換為普通股之證券或權證,以達到超越S&P500指數之績效為目標,得投資於較小或未上市公司,使用主動的股票投資組合並精選股票;存續基金至少直接或間接投資三分之二資產於設立或主要活動於美國之公司股票或股份,並得使用證交所交易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增加或減少曝險。
投資組合經理人:消滅基金為瑞士銀行、瑞銀資產管理;存續基金為瑞銀資產管理(美國)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基金合併所致法律顧問及行政相關費用(不含消滅基金之潛在交易成本),均由境外基金機構負擔,不會影響消滅或存續基金。
存續及消滅基金之投資人,如不同意本次基金合併,可於2016年10月3日交易截止時間前辦理贖回,且毋需負擔該次贖回所生之費用,俟後消滅基金將停止贖回。即日起消滅基金為調整至符合存續基金之投資政策得偏離其原有投資政策。合併將於2016年10月7日生效,未於前揭日期前申辦贖回之投資人,均應受合併之法律效果所拘束。
消滅基金之單位自2016年9月1日歐洲中部時間下午3點起已不再發行。自合併生效日起,消滅基金之單位持有人將登記於存續基金之股東名簿內並得以存續基金股東持有人之身分行使申購、贖回或轉換存續基金單位之權利。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就本次基金合併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出具報告,並就轉換率計算日決定之實際轉換率進行驗證。投資人可免費請求閱覽審查報告之影本。建議消滅基金之投資人參閱存續基金之重要投資人資訊(www.ubs.com/funds)。投資人如需本次基金合併之其他資訊,請與本公司聯繫。另提醒投資人注意,就本次基金合併可能產生之稅務疑義,投資人應與其稅務顧問聯繫確認。
2016/06/17 2016/06/17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 (歐元)等43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5年6月17日中信顧字第1050002995號函核准新增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16/03/09 2016/03/08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 (歐元)等44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中信顧字第1050001077號函核准新增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2015/12/30 2015/12/08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入息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股東通知函
(中文簡譯文)
本基金董事會,謹通知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6年2月版本之變更如下:
「淨資產價值、發行、贖回與轉換價格」章節規定,本基金董事會得在特定情況下調整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以更精確反映評價當時子基金資產之公平價格。
上述變更除另有規定外自2016年2月1日生效,不同意上述變更之股東,得於相關生效日前贖回其股份免收手續費。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6年2月版本。

盧森堡,2015年12月30日,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
2015/11/12 2015/10/29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UBS (Lux) Equity SICAV

辦公室地址:33A avenue J.F. Kennedy, B.P. 91, L-2010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B 56.386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下稱「基金公司」)訂於2015年11月24日(盧森堡時間)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假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會議議程如下:

議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5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法定選舉。
6.會計師的委任。
7.其他事項。


年度報告於基金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正常營業時間內可免費索取及查閱。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盧森堡時間會議召開日五個營業日前截至午夜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稱為「基準日」)。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議程所列之討論事項將由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力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
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個營業日前(盧森堡時間2015年11月19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傳真或以電子郵件並郵寄正本至瑞銀(盧森堡)基金服務公司(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 6248;e-mail:sh-ubsfsl-corporate-secretary@ubs.com)。委託書書格式可以前揭聯絡方式向基金公司索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之次日停止收受委託書之正本。本次股東常會如需以相同議程延期召開時,除股東特別指示外,股份將被停止過戶直至延期之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股份移轉後,委託書對延期之股東常會無效)。
股東或其代表人如要親自出席股東常會,需於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基金公司。
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法定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且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

董事會
2015/11/02 2015/10/29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UBS (Lux) Equity SICAV

辦公室地址:33A avenue J.F. Kennedy, B.P. 91, L-2010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B 56.386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下稱「基金公司」)訂於2015年11月24日(盧森堡時間)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假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會議議程如下:

議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5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法定選舉。
6.會計師的委任。
7.其他事項。


年度報告於基金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正常營業時間內可免費索取及查閱。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盧森堡時間會議召開日五個營業日前截至午夜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稱為「基準日」)。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議程所列之討論事項將由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力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
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個營業日前(盧森堡時間2015年11月19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傳真或以電子郵件並郵寄正本至瑞銀(盧森堡)基金服務公司(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 6248;e-mail:sh-ubsfsl-corporate-secretary@ubs.com)。委託書書格式可以前揭聯絡方式向基金公司索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之次日停止收受委託書之正本。本次股東常會如需以相同議程延期召開時,除股東特別指示外,股份將被停止過戶直至延期之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股份移轉後,委託書對延期之股東常會無效)。
股東或其代表人如要親自出席股東常會,需於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基金公司。
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法定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且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

董事會
2015/10/14 2015/09/15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第二次特別股東會通知(中文簡譯文)
謹通知本公司於2015年9月18日上午十一時(盧森堡時間)於本公司登記地址舉行之第一次特別股東會,未達法定出席人數。
在此通知股東於2015年10月30日上午十一時(盧森堡時間)於本公司登記地址依法召開第二次會議,議程如下(與第一次特別股東會同):
1. 修正公司章程第10條(淨資產價值之認定)第7項第f目,修正後內容如下:
「f) 未於股票交易市場或其他對大眾公開之受規範市場交易之貨幣市場商品,將以相關曲線圖 (curve)為基礎評價。依據曲線圖所進行之評價係參考利率與信用利差兩個要素做成。下列原則適用本程序:就貨幣市場商品而言,係將最靠近剩餘到期日之利率插補計算。依據此一方法計算之利率以加計反映標的借款人信用利差之方式轉換為市價。若借款人信用評等有重大變動時,將對此一信用利差進行調整。
子基金於相關申購日與相關評價日間所賺取之利息收入包括於相關子基金資產之評價中。特定評價日之每單位資產價值因此包括預計利息收入。」
2. 修正公司章程第10條(淨資產價值之認定)第8/9項,修正後內容如下:
「如因特殊情況,按照上述規則進行各子基金價值評價為不可行或不準確時,本基金有權基於誠信決定適用其他普遍公認且可查核的評價標準,以就本基金整體或子基金個別之淨資產予以適當地評價。
如果必要,可能在一日內進行基金銷售文件上所規定之額外評價,此可能影響後續申購或贖回之基金單位價值。」
3. 修正公司章程第17.1條(公司允許之投資)第g項第iii目,修正後內容如下:
「(iii) 櫃買市場衍生性商品需每日進行可信及可確認的評價,並可在本基金要求下隨時按公平價格以反向交易之方式出售、平倉或交割;…」
4. 修正公司章程第23條(股東常會程序)第3項,修正後內容如下:
「年度常會依據盧森堡法律每年於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於基金登記地址或會議通知所載之盧森堡大公國之其他處所舉行。」

續下篇公告
2015/10/14 2015/09/15 續上篇公告


5. 其他
修正後公司章程條文得於本公司登記地址取得。
欲出席股東會,請於會議召開五日前傳真通知瑞銀基金服務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傳真號碼+352 - 44 10 10 – 6249。
無法出席者得簽署委託表格,於2015年10月25日前傳真並郵寄至瑞銀基金服務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書處(company secretary at 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fax number +352 - 44 10 10 – 6249)。委託表格亦可於上述處所取得。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會議前五日午夜(盧森堡時間;下稱「基準日」)發行在外之股份為基準。上述時間後變更登記成為股東者將不納入票數計算。
針對第一次特別股東會之有效委託書若未於第二次特別股東會委託書收件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本公司撤回,仍將有效並視為授權出席第二次股東會(截止時間前到達之授權出席第二次特別股東會之委託書亦會被視為撤回第一次特別股東會委託),且相關委託書僅就該股東在2015年10月25日午夜持有之股份有效。
本次特別股東會無最低出席數要求,決議亦僅需有效票(棄權、無效、空白者不計入)的三分之一即可通過;每股享有一表決票。


盧森堡,2015年9月21日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
2015/09/21 2015/09/15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第二次特別股東會通知(中文簡譯文)
謹通知本公司於2015年9月18日上午十一時(盧森堡時間)於本公司登記地址舉行之第一次特別股東會,未達法定出席人數。
在此通知股東於2015年10月30日上午十一時(盧森堡時間)於本公司登記地址依法召開第二次會議,議程如下(與第一次特別股東會同):
1. 修正公司章程第10條(淨資產價值之認定)第7項第f目,修正後內容如下:
「f) 未於股票交易市場或其他對大眾公開之受規範市場交易之貨幣市場商品,將以相關曲線圖 (curve)為基礎評價。依據曲線圖所進行之評價係參考利率與信用利差兩個要素做成。下列原則適用本程序:就貨幣市場商品而言,係將最靠近剩餘到期日之利率插補計算。依據此一方法計算之利率以加計反映標的借款人信用利差之方式轉換為市價。若借款人信用評等有重大變動時,將對此一信用利差進行調整。
子基金於相關申購日與相關評價日間所賺取之利息收入包括於相關子基金資產之評價中。特定評價日之每單位資產價值因此包括預計利息收入。」
2. 修正公司章程第10條(淨資產價值之認定)第8/9項,修正後內容如下:
「如因特殊情況,按照上述規則進行各子基金價值評價為不可行或不準確時,本基金有權基於誠信決定適用其他普遍公認且可查核的評價標準,以就本基金整體或子基金個別之淨資產予以適當地評價。
如果必要,可能在一日內進行基金銷售文件上所規定之額外評價,此可能影響後續申購或贖回之基金單位價值。」
3. 修正公司章程第17.1條(公司允許之投資)第g項第iii目,修正後內容如下:
「(iii) 櫃買市場衍生性商品需每日進行可信及可確認的評價,並可在本基金要求下隨時按公平價格以反向交易之方式出售、平倉或交割;…」
4. 修正公司章程第23條(股東常會程序)第3項,修正後內容如下:
「年度常會依據盧森堡法律每年於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於基金登記地址或會議通知所載之盧森堡大公國之其他處所舉行。」

續下篇公告
2015/09/21 2015/09/15 續上篇公告

5. 其他
修正後公司章程條文得於本公司登記地址取得。
欲出席股東會,請於會議召開五日前傳真通知瑞銀基金服務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傳真號碼+352 - 44 10 10 – 6249。
無法出席者得簽署委託表格,於2015年10月25日前傳真並郵寄至瑞銀基金服務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書處(company secretary at 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fax number +352 - 44 10 10 – 6249)。委託表格亦可於上述處所取得。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會議前五日午夜(盧森堡時間;下稱「基準日」)發行在外之股份為基準。上述時間後變更登記成為股東者將不納入票數計算。
針對第一次特別股東會之有效委託書若未於第二次特別股東會委託書收件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本公司撤回,仍將有效並視為授權出席第二次股東會(截止時間前到達之授權出席第二次特別股東會之委託書亦會被視為撤回第一次特別股東會委託),且相關委託書僅就該股東在2015年10月25日午夜持有之股份有效。
本次特別股東會無最低出席數要求,決議亦僅需有效票(棄權、無效、空白者不計入)的三分之一即可通過;每股享有一表決票。


盧森堡,2015年9月21日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
2015/09/08 2015/08/07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股東會通知(中文簡譯文)
謹通知本公司將於2015年9月18日上午十一時(盧森堡時間)於本公司登記地址舉行特別股東會。會議議程如下:
1. 修正公司章程第10條(淨資產價值之認定)第7項第f目,修正後內容如下:
「f) 未於股票交易市場或其他對大眾公開之受規範市場交易之貨幣市場商品,將以相關曲線圖 (curve)為基礎評價。依據曲線圖所進行之評價係參考利率與信用利差兩個要素做成。下列原則適用本程序:就貨幣市場商品而言,係將最靠近剩餘到期日之利率插補計算。依據此一方法計算之利率以加計反映標的借款人信用利差之方式轉換為市價。若借款人信用評等有重大變動時,將對此一信用利差進行調整。
子基金於相關申購日與相關評價日間所賺取之利息收入包括於相關子基金資產之評價中。特定評價日之每單位資產價值因此包括預計利息收入。」
2. 修正公司章程第10條(淨資產價值之認定)第8/9項,修正後內容如下:
「如因特殊情況,按照上述規則進行各子基金價值評價為不可行或不準確時,本基金有權基於誠信決定適用其他普遍公認且可查核的評價標準,以就本基金整體或子基金個別之淨資產予以適當地評價。
如果必要,可能在一日內進行基金銷售文件上所規定之額外評價,此可能影響後續申購或贖回之基金單位價值。」
3. 修正公司章程第17.1條(公司允許之投資)第g項第iii目,修正後內容如下:
「(iii) 櫃買市場衍生性商品需每日進行可信及可確認的評價,並可在本基金要求下隨時按公平價格以反向交易之方式出售、平倉或交割;…」
4. 修正公司章程第23條(股東常會程序)第3項,修正後內容如下:
「年度常會依據盧森堡法律每年於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於基金登記地址或會議通知所載之盧森堡大公國之其他處所舉行。」
5. 其他
修正後公司章程條文得於本公司登記地址取得。
本次股東會中,每股享有一投票權。
欲出席股東會,請於會議召開五日前傳真通知瑞銀基金服務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傳真號碼+352 - 44 10 10 – 6249。
無法出席者得簽署委託表格,於2015年9月13日前傳真並郵寄至瑞銀基金服務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書處(company secretary at 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fax number +352 - 44 10 10 – 6249)。委託表格亦可於上述處所取得。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會議前五日午夜(盧森堡時間;下稱「基準日」)發行在外之股份為基準。上述時間後變更登記成為股東者將不納入票數計算。
修正章程之決議至少需(i)半數股份以上出席及(ii)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若未達上述條件,可能依照公司章程規定於間隔十五日後及會前十五日公告以舉行第二次會議。第二次會議將不論出席比例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即可通過。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
2015/08/25 2015/06/16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入息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股東通知函(中文簡譯文)
本基金董事會,謹通知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5年9月版本之變更如下:
1) (未核備基金相關事項,故略)
2)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入息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將透過滬港通投資中國A股;滬港通為香港證交所、上海證交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所發展,連結香港和中國大陸之股票市場之證券交易及結算系統。滬港通包含使投資人得透過香港證券商和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下單交易上海證交所上市股票之北向交易連結。更多滬港通資訊可至以下網站查詢:http://www.hkex.com.hk/eng/market/sec_tradinfra/chinaconnect/chinaconnect.htm。
3)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入息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投資策略說明將增加以下內容:「投資人應注意子基金之投資部位可能包含透過滬港通交易之中國A股。中國A股為人民幣計價之設於中國大陸公司之股份,並在中國證券交易市場如上海及深圳交易所交易。」
上述變更除另有規定外自2015年9月25日生效,不同意上述(1)、(2)或(3)項變更之股東,得於相關生效日前贖回其股份免收手續費。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5年9月版本。
2015年8月25日,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
2015/08/18 2015/08/07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股東會通知(中文簡譯文)
謹通知本公司將於2015年9月18日上午十一時(盧森堡時間)於本公司登記地址舉行特別股東會。會議議程如下:
1. 修正公司章程第10條(淨資產價值之認定)第7項第f目,修正後內容如下:
「f) 未於股票交易市場或其他對大眾公開之受規範市場交易之貨幣市場商品,將以相關曲線圖 (curve)為基礎評價。依據曲線圖所進行之評價係參考利率與信用利差兩個要素做成。下列原則適用本程序:就貨幣市場商品而言,係將最靠近剩餘到期日之利率插補計算。依據此一方法計算之利率以加計反映標的借款人信用利差之方式轉換為市價。若借款人信用評等有重大變動時,將對此一信用利差進行調整。
子基金於相關申購日與相關評價日間所賺取之利息收入包括於相關子基金資產之評價中。特定評價日之每單位資產價值因此包括預計利息收入。」
2. 修正公司章程第10條(淨資產價值之認定)第8/9項,修正後內容如下:
「如因特殊情況,按照上述規則進行各子基金價值評價為不可行或不準確時,本基金有權基於誠信決定適用其他普遍公認且可查核的評價標準,以就本基金整體或子基金個別之淨資產予以適當地評價。
如果必要,可能在一日內進行基金銷售文件上所規定之額外評價,此可能影響後續申購或贖回之基金單位價值。」
3. 修正公司章程第17.1條(公司允許之投資)第g項第iii目,修正後內容如下:
「(iii) 櫃買市場衍生性商品需每日進行可信及可確認的評價,並可在本基金要求下隨時按公平價格以反向交易之方式出售、平倉或交割;…」
4. 修正公司章程第23條(股東常會程序)第3項,修正後內容如下:
「年度常會依據盧森堡法律每年於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於基金登記地址或會議通知所載之盧森堡大公國之其他處所舉行。」
5. 其他
修正後公司章程條文得於本公司登記地址取得。
本次股東會中,每股享有一投票權。
欲出席股東會,請於會議召開五日前傳真通知瑞銀基金服務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傳真號碼+352 - 44 10 10 – 6249。
無法出席者得簽署委託表格,於2015年9月13日前傳真並郵寄至瑞銀基金服務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書處(company secretary at 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fax number +352 - 44 10 10 – 6249)。委託表格亦可於上述處所取得。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會議前五日午夜(盧森堡時間;下稱「基準日」)發行在外之股份為基準。上述時間後變更登記成為股東者將不納入票數計算。
修正章程之決議至少需(i)半數股份以上出席及(ii)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若未達上述條件,可能依照公司章程規定於間隔十五日後及會前十五日公告以舉行第二次會議。第二次會議將不論出席比例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即可通過。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
2015/03/02 2015/02/24 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於2015年2月26日誤將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UBS(Lux)Equity SICAV)公開說明書股東通知函上傳至「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UBS(Lux)Equity Fund)全系列基金項下,特此更正並重新公告如下: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股東通知函
(中文簡譯文)

本基金董事會,謹通知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5年3月版本之變更如下:
1) 「擔保品管理」:規定基金董事會得決定接受達子基金淨資產價值50%之美國、日本、英國、德國和瑞士發行或擔保之政府公債為擔保品及其相關資訊。
2) 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就非貨幣型基金持有貨幣市場工具之評價改為與貨幣型基金相同(按市價計算);為投資人之利益,該評價方式已自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
3) 2015年7月1日起本基金交易截止時間將由中歐時間下午四點改為下午三點。
4) 贖回子基金之款項「最晚」應在交易日後第三個營業日匯入。藉由以上文字修正(加入「最晚」二字),使贖回基金單位之流程符合基金單位發行已採行之流程。
5) 就轉換交易可收取之最高佣金變更為與該子基金或類別股份之最高發行佣金相同。就轉換交易不得收取額外之贖回佣金。
6) 「本基金應支付的費用」章節中本基金之費用結構將變更如下,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
1. 為本基金管理、投資組合管理及分銷,及保管銀行所有職責,管理公司將每月向基金收取按淨值一定比例計算之最高總年費。
2. 最高總年費未包含下列將向本基金收取之費用及額外支出:
a) 管理本基金相關資產買賣額外費用(買賣價差、經紀佣金等)。因基金申贖交割所致之買賣資產額外費用,適用擺動定價規定;
b) 本基金成立、變更、清算或合併所生之規費,以及所有監管機關或掛牌市場之費用;
c) 有關本基金成立、變更、清算及合併之會計師費用;
d) 有關本基金成立、在銷售國註冊、變更、清算或合併,及為保障本基金及其投資人利益之顧問及公證費用;
e) 本基金淨值公告及通知投資人成本,包含翻譯費;
f) 本基金法律文件(公開說明書、重要投資人資訊、財報及其他銷售國法律要求文件)成本;
g) 本基金在國外註冊之成本,包含翻譯成本及代理人之費用;
h) 行使投票或債權人權利之支出;
i) 本基金名下智慧財產權相關費用;
j) 管理公司、投資組合管理人或保管銀行為保護投資人利益所採取措施之費用;
k) 管理公司為投資人利益參加團體訴訟所生費用及成本。
3. 管理公司得為本基金之銷售活動支付退佣。
上述變更除另有規定外自2015年3月30日生效,不同意上述(3)、(5)或(6)項變更之股東,得於相關生效日前贖回其股份免收手續費。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5年3月版本。
2015年2月26日,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
2014/11/14 2014/11/13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UBS (Lux) Equity SICAV)
辦公室地址:33A avenue J.F. Kennedy, B.P. 91, L-2010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B 56.386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假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會議議程如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4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法定選舉。
6.會計師的委任。
7.其他事項。

最新版之年報於基金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可免費索取及查閱。
每位股東有權參加年度股東常會,亦得以委託書委任第三人代表其參加股東會。
如要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個營業日,下午4點前將其股份存放於保管銀行-瑞銀(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或其他指定之付款代理人。本年度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議程所列的討論事項將由出席或代表出席之股份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每股有一股表決權。
如無法出席而欲委任第三人代表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者,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個營業日前,將委託書簽名並註明日期,傳真並郵寄正本至瑞銀(盧森堡)基金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 6249)。委託書格式可向前揭公司索取。

董事會
2014/08/14 2014/08/14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3年8月13日中信顧字第1030004093號函,同意新增鉅亨網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等46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2014/07/01 2014/06/30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30003396號函,同意新增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等51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2014/04/21 2014/04/18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3年4月18日中信顧字第1030002046號函,同意新增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歐元)」等51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2013/11/22 2013/11/21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UBS (Lux) Equity SICAV)

辦公室地址:33A avenue J.F. Kennedy, B.P. 91, L-2010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B 56.386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2013 年12 月16 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假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會議議程如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3 年5 月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法定選舉。
6.會計師的委任。
7.其他事項。

每位股東有權參加年度股東常會,亦得以委託書委任第三人代表其參加股東會。

如要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個營業日,下午4 點前將其股份存放於保管銀行-瑞銀(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或其他指定之付款代理人。

如無法出席而欲委任第三人代表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者,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個營業日前,將委託書簽名並註明日期,傳真並郵寄正本至瑞銀(盧森堡)基金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 6249)。
2013/08/26 2013/08/23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2 年8月23 日中信顧字第1020004200號函,同意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 (歐元)」等54檔境外基新增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2013/06/28 2013/05/31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
重大事項公告如下:
基金單位類別贖回規定
如基金之單位類別規模已低於或達到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所定符合得經濟且有效率管理基金單位類別之規模下限時,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得決定該單位類別之部位,於給付贖回款後,於特定日全數予以贖回。對此贖回,投資人將不需負擔任何額外費用或其他負擔。公開說明書”淨資產價值、發行、贖回與轉換價格”章節中所訂之擺動定價機制,將於符合一定條件時,予以適用。
2013/06/28 2013/05/31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

重大事項公告如下:

配息可能涉及本金
境外基金公司基於整體配息政策之考量,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UBS(Lux) Equity SICAV)收益分配之來源,自民國102年6月起,得包括收入(例如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本金及資本利得。詳請參照102年6月版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文”收益分配”章節之說明。
2013/06/28 2013/05/31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

重大事項公告如下:

基金名稱增加計價幣別
基金名稱將包含該基金之計價幣別。如股份類別發行之幣別與基金計價幣別相同者,該股份類別之名稱將不包含幣別。茲謹特別說明,本次基金更名,對於各該基金之計價幣別,並無任何影響。
2013/06/18 2013/06/17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2 年6月17 日中信顧字第1020003119 號函,同意新增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 (歐元)」等54檔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2013/05/28 2013/05/10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
股東通知函(中文譯文)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謹以本函通知上列基金之股東,以下限制將於2013 年6 月28 日起生效:
1. 自2013 年6 月28 日,所有透過傳真交付的交易單,皆須至少於各營業日相關子基金規定截止時間前一個小時內送交保管代理人。但瑞士銀行(UBS AG)之中央結算代理人、經銷商或其他中介機構,得直接對其客戶要求適用早於上述規定時間之截止時間,以確保申購交易單得適時送交予行政管理機構。
2. 基金名稱將包含該基金之計價幣別。基金股份類別之計價幣別如與基金之幣別相同者,該股份類別之名稱將不包含所使用之計價幣別。
以上說明之相關內容,詳請參閱2013 年6 月份之基金公開說明書。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盧森堡,2013 年5 月28 日。
2013/05/28 2013/05/10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巴西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
股東通知函(中文譯文)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謹以本函通知上列基金之股東,以下限制將於2013 年6 月28 日起生效:
1. 自2013 年6 月28 日,所有透過傳真交付的交易單,皆須至少於各營業日相關子基金規定截止時間前一個小時內送交保管代理人。但瑞士銀行(UBS AG)之中央結算代理人、經銷商或其他中介機構,得直接對其客戶要求適用早於上述規定時間之截止時間,以確保申購交易單得適時送交予行政管理機構。
2. 基金名稱將包含該基金之計價幣別。基金股份類別之計價幣別如與基金之幣別相同者,該股份類別之名稱將不包含所使用之計價幣別。
以上說明之相關內容,詳請參閱2013 年6 月份之基金公開說明書。
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盧森堡,2013 年5 月28 日。
2013/03/06 2013/03/04 依金管證投字第1020006075號函,變更瑞銀投信總代理瑞銀 (盧森堡) 俄羅斯股票基金等21檔境外基金名稱如下(更名前/更名後):
瑞銀 (盧森堡) 俄羅斯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俄羅斯股票基金(美元),瑞銀 (盧森堡) 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瑞銀 (盧森堡) 巴西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巴西股票基金(美元),瑞銀 (盧森堡) 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生化股票基金/瑞銀(盧森堡)生化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 (盧森堡) 保健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保健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中歐股票基金/瑞銀(盧森堡)中歐股票基金(歐元),瑞銀(盧森堡)歐洲中型股票基金/瑞銀(盧森堡)歐洲中型股票基金(歐元),瑞銀 (盧森堡) 中國精選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中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 (盧森堡) 日本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日本股票基金(日幣),瑞銀(盧森堡)日本中小型股票基金/瑞銀(盧森堡)日本中小型股票基金(日幣),瑞銀 (盧森堡) 加拿大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加拿大股票基金(加幣),瑞銀 (盧森堡) 美國小型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美國小型股票基金(美元),瑞銀(盧森堡)新加坡股票基金/瑞銀(盧森堡)新加坡股票基金(美元),瑞銀 (盧森堡) 全球創新趨勢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全球創新趨勢股票基金(歐元),瑞銀 (盧森堡) 澳洲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澳洲股票基金(澳幣),瑞銀 (盧森堡) 新興市場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新興市場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 (盧森堡) 新興市場基礎建設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新興市場基礎建設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 (盧森堡) 大中華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大中華股票基金(美元) ,瑞銀 (盧森堡) 金融股票基金/瑞銀 (盧森堡) 金融股票基金(歐元)。
2013/02/06 2013/01/24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
(UBS (Lux) Equity SICAV – US Opportunity)
投資人通知函(稿)
(中文節譯文)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謹以本函通知投資人,瑞銀集團基金UBS(Lux) Key Selection SICAV – US Equities (USD)將併入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UBS (Lux) Equity SICAV – US Opportunity)。合併基準日為2013 年3 月18日。合併後,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為存續基金,UBS (Lux) Key SelectionSICAV – US Equities (USD)則為消滅基金。
本次基金合併之主要原因係因前揭二檔基金之投資策略相同,如予合併,除可使基金資產規模增加,有利於資產管理及投資效益外,亦可兼顧投資人之最大利益,故決議合併此二檔基金。
合併基金單位換發比例,將依該二檔基金於2013 年3 月15 日,歐洲中部時間下午4 點之每單位/每股資產淨值計算。合併後,消滅基金之資產及責任將概括轉至存續基金。存續基金(USD)P-acc 單位類別(share class)之ISIN 碼及所收取之管理年費,均與基金合併前相同,並無變動。
合併後,存續之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將維持與合併前相同之投資策略。此外,存續基金之風險類別及程度,基金申購、贖回等交易程序、計價幣別及費用等均無變動。故本次基金合併,對於存續基金之投資組合並無重大影響。本次基金合併所致法律顧問及行政相關費用(不含交易成本),均由境外基金公司負擔,投資人毋需負擔相關費用。
存續之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之投資人,如不同意本次基金合併,可於2013 年3 月8 日,歐洲中部時間下午4 點前,辦理贖回,且毋需負擔該次贖回所生之費用。未於前揭日期前申辦贖回之投資人,均應受合併之法律效果所拘束。
獨立審核人員已就本次基金合併有無符合法令規定進行審查,並將提出報告。投資人可免費請求閱覽此審查報告之影本。投資人如需本次基金合併之其他資訊,請與境外基金管理公司聯繫。茲謹提醒投資人注意,就本次基金合併可能產生之稅務疑義,投資人應與其稅務顧問聯繫確認。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盧森堡,2013 年2 月6 日。
2012/11/15 2012/11/14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訂於2012 年11 月26 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三十分
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假其登記辦公室舉行。會議議程如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2 年5 月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法定選舉。
6.會計師的委任。
7.其他事項。
最新版之年報於基金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可免費索取及查閱。
每位股東有權參加年度股東常會,亦得以委託書委任第三人代表其參加股東會。
如要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五個營業日,下午4 點前將其股份存放於保管銀行-瑞銀(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L-1855 Luxembourg)或其他付款代理人。本年度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議程所列的討論事項將由出席或代表出席之股份表決通過。每股有一股表決權。
如要委任第三人代表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五個營業日前,將委託書簽名並註明日期,傳真並郵寄正本至瑞銀(盧森堡)基金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6249)。委託書書格式可向前揭公司索取。
董事會
2012/11/09 2012/11/09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UBS (Lux) Equity SICAV – US Opportunity)
受益人通知函(中文節譯文)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謹以本函通知投資人,瑞銀集團基金UBS(Lux) Equity Fund – US Opportunity 將併入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UBS(Lux) Equity SICAV – US Opportunity)。合併基準日為2012 年12 月19 日。合併後,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為存續基金,UBS (Lux) Equity Fund – USOpportunity 則為消滅基金。
本次基金合併之主要原因係因前揭二檔基金之投資策略相同,如予合併,除可使基金資產規模增加,有利於資產管理及投資效益外,亦可兼顧投資人之最大利益,故決議合併此二檔基金。
合併基金單位換發比例,將依該二檔基金於2012 年12 月18 日,歐洲中部時間下午4 點之每單位/每股資產淨值計算。合併後,消滅基金之資產及責任將概括轉至存續基金。存續基金P-acc 單位類別(share class)之ISIN 碼及所收取之管理年費,均與基金合併前相同,並無變動。
合併後,存續之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將維持與合併前相同之投資策略。此外,存續基金之風險類別及程度,基金投資程序、計價幣別及費用均無變更。故本次基金合併,對於存續基金之投資組合並無重大影響。本次基金合併所致相關費用,均由境外基金公司負擔,投資人毋需負擔相關費用。
存續之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之投資人,如不同意本次基金合併,可於2012 年12 月11 日,歐洲中部時間下午4 點前,辦理贖回。投資人毋需負擔該次贖回所生之費用。本次基金合併之法律效果將拘束未於前揭時間申辦贖回之投資人。
獨立審核人員已就本次基金合併有無符合法令規定進行審查,並將提出報告。投資人可免費請求閱覽此審查報告之影本。投資人如需本次基金合併之其他資訊,請與境外基金管理公司聯繫。茲謹提醒投資人注意,就本次基金合併可能產生之稅務疑義,投資人應與其稅務顧問聯繫確認。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11 月9 日
2012/10/31 2012/10/29 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主旨:為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下稱「本基金」)因受美國颶風影響,其部份子基金暫停交易事宜,謹此公告。

說明: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辦理。

二、因美國交易所受颶風影響暫停交易,致本基金部份子基金於101年10月29日及101年10月30日暫時停止報價及交易,如若美國交易所回復正常交易,本基金交易亦將恢復正常。謹列受上述因素影響而暫停交易之子基金如下:


瑞銀 (盧森堡) 生化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美國小型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美國增長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I-A1-累積
瑞銀 (盧森堡) 美國精選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保健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股票型 (美元)
2012/10/30 2012/10/29 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主旨:為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因受美國颶風珊迪影響,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之部份子基金暫停交易事宜,謹此公告。

說明:

一、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辦理。

二、 受美國交易所因颶風暫停交易之影響,致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之部份子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於101年10月29日暫時停止報價及交易,如若美國交易所回復正常交易,本基金交易亦將恢復正常。謹列受上述因素影響而暫停交易之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如下:

瑞銀 (盧森堡) 生化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美國小型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美國增長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 I-A1-累積
瑞銀 (盧森堡) 美國精選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保健股票基金
2012/08/29 2012/08/28 受益人通知函
(中文節譯文)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謹以本函通知上列基金之受益人,自2012年10月1日起,上列基金將僅發行記名單位或股份(以下稱「記名單位」)。意指基金單位持有人或股東就該基金有關之一切投資人權利與義務,均將依投資人於各別基金之登記名冊所記載內容為依據。無記名單位或股份(以下稱「無記名單位」)將自2012年10月1日起轉換為記名單位。任何用於證明投資人持有無記名單位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將由證明相關投資人可將其無記名單位轉換為記名單位之權利之文件取代。前述無記名單位之證明文件,將於投資人辦理贖回時,由上列基金予以註銷。
受影響之投資人如不同意前揭變更者,得於2012年9月28日前,提出贖回無記名單位之申請,此贖回申請將不會被收取贖回費用。上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管理規則將依前揭說明予以修正。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盧森堡,2012年8月
2012/03/30 2012/03/28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瑞銀 (盧森堡) 美國價值投資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美國增長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俄羅斯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巴西股票基金
瑞銀 (盧森堡) 新興市場成長股票基金
受益人通知函
(中文節譯文)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以下簡稱基金公司)之董事會通知基金受益人有關基金銷售公開
說明書之變更如下:
基金公司之子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國價值投資股票基金更名為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且其投資政策更新如下: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係投資至少三分之二淨資產總值,於設立在美國的公司或是持有設立於美國的公司主要股份的公司、或主要營運活動在美國的公司的證券以及證券工具的證券子基金上。子基金可能直接或間接投資(例如透過UCI 或UCITS,如「本公司得投資之標的」章節1.1.e 所述,並遵守「風險分散」章節之2.4 規定)。子基金亦可利用證交所交易之衍生性工具提高或減持其股票持份,如第四節「持有證券或貨幣市場工具作為標的資產之特殊技術與工具」所述。
前揭變更事項將自2012 年4 月26 日起生效並記載於最新版本(4 月)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不同意上開變更者,得於2012 年4 月25 日前提出贖回申請,將不被收取贖回費。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董事會
2012/03/30 2012/03/28 受益人通知函
(中文節譯文)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以下簡稱基金公司)之董事會通知基金受益人有關基金銷售公開
說明書之變更如下:
基金公司之子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國價值投資股票基金更名為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且其投資政策更新如下: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係投資至少三分之二淨資產總值,於設立在美國的公司或是持有設立於美國的公司主要股份的公司、或主要營運活動在美國的公司的證券以及證券工具的證券子基金上。子基金可能直接或間接投資(例如透過UCI 或UCITS,如「本公司得投資之標的」章節1.1.e 所述,並遵守「風險分散」章節之2.4 規定)。子基金亦可利用證交所交易之衍生性工具提高或減持其股票持份,如第四節「持有證券或貨幣市場工具作為標的資產之特殊技術與工具」所述。
前揭變更事項將自2012 年4 月26 日起生效並記載於最新版本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不同意上開變更者,得於2012 年4 月25 日前提出贖回申請,將不被收取贖回費。
2011/10/28 2011/10/26 本公司所代理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盧森堡)美國價值投資股票
基金等三檔基金,以及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可
轉換債券基金等二檔基金,原訂於2011 年9 月20 日上午十一時及十一時三十分
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因年報製作不及之故,順延至2011 年11 月7 日上午十一時
及十一時三十分,詳情請參閱受益人通知函,謹此公告。
2011/09/09 2011/09/09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以及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通知原訂先後於2011年9月20日上午十一時以及十一時三十分所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因年報製作不及之故,將順延至前揭年報完成後舉行,日期及時間將另行通知,詳情請參閱受益人通知函,謹此公告
2011/06/10 2011/06/09 本公司所代理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盧森堡)美國價值投資股票基金等三檔基金擬變更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及修改公開說明書部分事項,並自2011年6月15日起生效,詳情請參閱受益人通知函及最新版本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謹此公告。
2011/05/13 2011/05/13 本公司所代理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 (盧森堡) 美國價值投資股票基金等三檔基金,以及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可轉換債券基金等二檔基金,擬於2011年6月10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討論該基金委任基金管理機構等議題,詳情請參閱受益人通知函,謹此公告
2011/04/19 2011/04/18 本公司總代理之系列境外基金銷售機構展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已於100 年4 月6 日申請解散並獲得金管會同意,本公司乃於
100 年4 月18 日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 條第1 項第9 款規定申
報註銷上開銷售機構登記, 特此公告。
2011/04/14 2011/04/13 依投信投顧公會於中華民國100 年4 月13 日,發文字號:中信顧字
第1000003092 號,同意本公司總代理之48 檔境外基金新增新加坡
商瑞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為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2010/09/07 2010/09/03 依投信投顧公會於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0990006423號,同意本公司總代理之48檔境外基金新增星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為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2010/08/17 2010/08/16 依投信投顧公會於中華民國99年8月16日,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0990006424號,同意本公司總代理之48檔境外基金新增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2010/08/02 2010/08/02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公告本公司所代理瑞銀(盧森堡)股票公司系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內容更新。
2010/07/29 2010/07/28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股票基金公司之董事會通知股東以下之變更:增加公平基金淨值調整機制之調整因子,自2010年9月1日起,子基金單一交易日淨資產價值最大調整門檻由1%提高至2%。因上述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內容修正,股東得於2010年8月31日前提出贖回申請,將不會被收取贖回費用。股東如未於2010年8月31日前贖回,則視為同意接受上述之變更。特此公告。
2010/05/13 2010/05/11 謹公告本基金公開說明書相關修定事項: 修訂本基金股份種類之類型說明與英國投資人警語。請詳見本基金最新公開說明書
2010/05/12 2010/05/11 謹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45檔境外基金新增先鋒證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乙案,已經中信顧字號第0990003653函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