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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
2024/11/28 |
管理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下稱「董事會」)謹提醒您下列事項:盧森堡CSSF Circular 24/856號有關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未遵循投資規則及其他UCI層級錯誤時之投資人保障之規定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董事會提醒投資人注意,您如果透過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用以該機構名義持有股份之方式申購基金時,未來若有出現資產淨值計算錯誤、逾越投資規則或其他基金層面之錯誤時,您的賠償權有可能會受到影響。投資人可以尋求您的投資或法律顧問之建議。上述資訊將反映於下一更新版次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2024年12月20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本公司 |
2024/10/25 |
2024/10/25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11:30(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議程1. 董事會衝突聲明2. 董事會及會計師報告3. 通過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4. 決定盈餘分派5. 解任董事會成員6. 延長Josee Lynda DENIS女士之委任期間,並通過其截至 2025 年5 月31 日財務年度之報酬7. 延長Ioana NAUM女士之委任期間8. 會計師之委任─委任安永(盧森堡)為本公司之獨立會計師,取代普華永道(盧森堡),此委任須經盧森堡金融監管委員會(CSSF)核准並自核准日起生效年度報告及董事會報告可於正常營業時間內於本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免費索取。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本次股東常會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均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利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 2024 年 11 月 20 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郵寄及/或電子郵件寄至支援服務代理人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電子郵件:sh-ubsl-as-domiciliation@ubs.com)。收到委託書後,基金股份將被停止贖回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如未進一步書面指示公司秘書(聯繫方式見上文),且該委託書於延期股東常會基準日(即延期股東常會前五天)仍符合有效性條件,則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常會仍繼續有效。延期股東常會將採取如同股東常會的停止贖回程序。針對延期股東常會出具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股東或其代表如欲親自參加股東常會,請在股東常會召開前至少五天通知公司。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盧森堡,2024年10月25日 | 董事會 |
2024/09/23 |
2024/09/06 |
(因公告訊息較長,故分為2篇公告;此為第1篇)本公司之董事會謹通知以下銷售公開說明書預計變更之事項:1. 董事會特此通知您,瑞銀資產管理部門某些業務正在進行內部重組。重組之目的係為精簡瑞銀資產管理部門內之法人實體。瑞銀資產管理(美國)股份有限公司自美國德拉瓦州之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美國德拉瓦州之有限責任公司,並自2024年3月1日起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美國)有限責任公司。有關上述變更,總代理人已於2024年3月4日辦理公告,本次公開說明書為相應修正。2. 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P級別最高經理年費費率調降至0.86%,最高總年費費率調降至1.08%;I-A1級別最高經理年費費率調降至0.32%,最高總年費費率調降至0.40%。3. 公開說明書及附錄中所有提及瑞銀ESG共識分數者均已變更為瑞銀調和ESG分數,且下列段落亦進行相關修改:「瑞銀調和ESG分數適用於識別投資範圍內具強勁環境及社會表現或永續性特質的發行人/公司。瑞銀調和ESG分數為瑞銀和兩家公認的外部ESG資料提供者(MSCI和Sustainalytics)提供的標準化ESG評估資料的平均值。這種混合評分方法透過整合多個獨立的ESG評估而非僅依賴單一觀點,提高了所得出永續發展概況的品質。瑞銀調和ESG分數代表了實體評估重大環境、社會和治理因素的永續發展概況。這些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於環境足跡和營運效率、風險管理、氣候變遷因應、自然資源利用、污染和廢棄物管理、雇傭標準、供應鏈監督、人力資本開發、董事會多樣性、職業健康和安全、產品安全,以及反詐欺和反賄賂政策。每個接受評估的實體都會獲得瑞銀調和ESG分數,分數範圍為0到10,其中10分代表最佳永續發展概況。4. 於「基金股份發行與贖回之條件」章節中納入額外之非營業日:「[…]此外,以下子基金將於銀行休息日有額外之非營業日(即銀行於正常營業時間不營業之日),如下表所示: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子基金 銀行休息日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加坡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美國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 美國銀行休息日定義如下:- 美國(US):元旦、馬丁·路德·金恩紀念日、華盛頓誕辰紀念日(總統日)、陣亡將士紀念日、六月節國家獨立日、獨立紀念日、勞動節、哥倫布日、退伍軍人節、感恩節、聖誕節,以及因特殊原因而宣布銀行不在正常營業時間營業之任何其他國定假日。(www.federalreserve.gov/aboutthefed/k8.htm);- 新加坡(SG):如https://www.mom.gov.sg/employment-practices/public-holidays網站中所定義之農曆新年二日。如結算交割日或交易日與結算交割日間之任何一天不是「營業日」,則該些日期將於計算結算交割日時剔除。結算交割日僅能為營業日。[…]」 |
2024/09/23 |
2024/09/06 |
(因公告訊息較長,故分為2篇公告;此為第2篇)5. 修改「發行股份」章節之結算週期:「[…]支付申購下列子基金股份之發行價格不得晚於交易日後三個營業日(「結算交割日」),並應支付至子基金於保管機構之帳戶:• 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支付申購下列子基金股份之發行價格不得晚於交易日後二個營業日(「結算交割日」),並應支付至子基金於保管機構之帳戶: • 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6. 修改「基金股份之贖回」章節之結算週期:「[…]除因法令限制(如:外匯管制或資本移動限制)或其他非保管機構所得控制之事由致贖回款項無法匯至提出贖回申請的國家等情形,下列子基金之贖回款項最晚應在交易日後的第三個營業日(「結算交割日」)支付:• 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除因法令限制(如:外匯管制或資本移動限制)或其他非保管機構所得控制之事由致贖回款項無法匯至提出贖回申請的國家等情形,下列子基金之贖回款項最晚應在交易日後二個營業日(「結算交割日」)支付:• 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7.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用以衡量所提倡之各環境或社會特徵落實狀況之永續指標,及對永續性因素主要不利影響之考量,詳述於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變更將於2024年10月24日生效。不同意這些變更之股東可於本通知發出後30日內免費贖回其股份。變更內容可見於本公司之銷售公開說明書。2024年9月23日於盧森堡 | 本公司 |
2024/09/23 |
2024/08/09 |
管理公司謹通知所管理所有基金之單位持有人及股東下列變更: 2024年10月1日起,管理公司將自「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UBS Fund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歐洲)股份有限公司(UBS Asset Man-agement (Europe) S.A.)」。股東及單位持有人毋須就本通知採取任何行動。管理公司所管理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PRIIPs KIDs將於下次修正時進行更新,以上文件可於管理公司註冊辦公室(址設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免費索取,或於www.ubs.com線上索取。若您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您的股票經紀人、銀行經理人、法律顧問、會計師或其他獨立財務顧問諮詢。2024年9月23日於盧森堡 | 管理公司 |
2024/03/04 |
2024/03/01 |
以下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之投資組合經理人瑞銀資產管理(美國)股份有限公司(UBS Asset Management (Americas) Inc.)將變更其公司組織型態為美國德拉瓦州之有限責任公司,並更名為「瑞銀資產管理(美國)有限責任公司 (UBS Asset Management (Americas) LLC)」,自113年3月1日起生效。1. 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2. 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3. 瑞銀(盧森堡)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4. 瑞銀(盧森堡)生化股票基金(美元)5. 瑞銀(盧森堡)全球優選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6. 瑞銀(盧森堡)美國小型股票基金(美元)7. 瑞銀(盧森堡)健康轉型基金(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8. 瑞銀(盧森堡)全球多元關鍵趨勢基金(美元)9.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美元)10. 瑞銀(盧森堡)美國總收益股票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11. 瑞銀(盧森堡)美國增長股票基金(美元)12. 瑞銀(盧森堡)數位轉型股票基金(美元) |
2023/10/24 |
2023/10/24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本公司」)訂於 2023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1:30(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議程1. 董事會衝突聲明2. 董事會及會計師報告3. 通過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4. 決定盈餘分派5. 解任董事會成員6. 法定選舉7. 核准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之財務年度之董事報酬8. 會計師之委任年度報告及董事會報告可於正常營業時間內於本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免費索取。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本次股東常會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均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利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 2023 年 11 月 19 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郵寄及/或電子郵件寄至支援服務代理人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電子郵件:sh-ubsl-as-domiciliation@ubs.com)。收到委託書後,股票將被停止贖回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如未進一步書面指示公司秘書(聯繫方式見上文),且該委託書於延期股東常會基準日(即延期股東常會前五天)仍符合有效性條件,則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常會仍繼續有效。延期股東常會將採取如同股東常會的停止贖回程序。針對延期股東常會出具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股東或其代表如欲親自參加股東常會,請在股東常會召開前至少五天通知公司。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盧森堡,2023年10月24日 | 董事會 |
2023/09/18 |
2023/09/05 |
本公司之董事會謹通知以下銷售公開說明書預計變更之事項:1. 子基金總體投資政策已修訂如下:「以個別子基金名稱表示之幣別(帳戶幣別)僅代表相關子基金淨資產計算之幣別,而非其投資幣別。投資所用幣別需為最適合子基金績效者。子基金可以使用所有法律允許的貨幣管理工具,包括貨幣衍生品(交易所交易和店頭市場交易)。」2.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特別投資政策已修訂如下:「此外,於扣除現金與約當現金後,子基金最多可投資10%資產於股票、股權和認股權證、股票期權、股票期貨、ETF或股票指數,以及透過行使轉換權、認購權或期權所得之股息權證,以及單獨銷售除權證債券後剩餘的權證及因此等權證獲得的任何股權。」3. 於一般風險資訊下新增以下段落:「不良證券某些子基金可能持有不良證券,或者可能根據其個別投資政策投資於不良證券。對不良證券的投資可能包括具有大量資本需求或負淨值的發行人,或者正在、已經或可能捲入破產或重組程序的發行人。不良證券可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實現投資組合經理認為的公允價值及/或發生任何對相關子基金有利的重組。然而,無法保證這種情況一定會發生,且證券可能會進一步陷入困境,從而為相關子基金帶來負面結果。子基金可能需要虧本出售其投資,或在破產程序期間持有其投資。不良證券可能存在流動性不足和/或導致資本損失的重大風險。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會導致全面違約,無法收回,且子基金損失其對不良證券的全部投資。」4. 目前,從公平協商的證券借貸交易中獲得的總收入的60%計入有關子基金,而總收入的30%留作證券借貸服務提供者瑞銀瑞士股份公司之費用,負責持續之證券借貸活動及擔保品管理,總收入的10%則留作證券借貸交易經紀人瑞銀歐洲SE盧森堡分行之費用,負責交易管理、持續的營運活動及擔保品保管。與實施證券借貸方案有關的所有費用均從證券借貸交易經紀人的總收入部分中支付。這包括與證券借貸活動有關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成本。變更將於2023年10月19日生效。不同意這些變更之股東可於本通知發出後30日內免費贖回其股份。變更內容可見於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2023年9月18日於盧森堡 | 本公司 |
2023/09/01 |
2023/08/31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以中信顧字第1120053181號函,同意終止「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代理之境外基金(即瑞銀境外基金)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
2023/06/19 |
2023/06/19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固定收益型 (美元)等29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中信顧字第1120002187號函核准新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
2023/01/18 |
2023/01/16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1. 子基金瑞銀(盧森堡)美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原名稱:瑞銀(盧森堡)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管理投資組合所適用之瑞銀 ESG共識分數,詳述於新增附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相關資訊」,相關詳細資訊請股東參考公開說明書之附錄。2. 請投資人注意以上變更僅係依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為之,子基金並未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536號令規定,揭露永續相關重要內容,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盧森堡主管機關已於2023年01月16日核准本次生效,詳細內容請參見最新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
2022/10/24 |
2022/10/24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22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1. 董事會衝突聲明2. 董事會及會計師報告3. 通過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4. 決定盈餘分派5. 解任董事會成員 6. 法定選舉7. 核准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之財務年度之董事報酬8. 會計師之委任 |
2022/09/08 |
2022/08/30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1) 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原名稱:瑞銀(盧森堡)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將投資組合經理人由瑞銀資產管理(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瑞銀資產管理(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盧森堡主管機關已於2022年08月30日口頭核准本次生效,並預計自2022年10月12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
2022/07/06 |
2022/07/06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 - 永續固定收益型 (美元) 等29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1年7月6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943號函核准新增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
2022/01/12 |
2022/01/10 |
本公司經核准總代理之以下三檔瑞銀(盧森堡)境外基金,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1月10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78643號函核准變更基金中文名稱,並自111年03月15日起生效,變更前後之基金中文名稱如下: 1. 更名前:瑞銀(盧森堡)歐元高收益債券基金(歐元)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更名後:瑞銀(盧森堡)歐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歐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2. 更名前:瑞銀(盧森堡)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更名後: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3. 更名前:瑞銀(盧森堡)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更名後:瑞銀(盧森堡)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2021/10/25 |
2021/10/25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21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董事會衝突聲明; 2.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3.通過截至2021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4.決定盈餘分派; 5.解任董事會成員;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
2021/10/07 |
2021/10/07 |
本公司與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將自111年1月1日起終止境外基金銷售契約,並已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中信顧字第1100052446號函核准,契約終止後,復華投信將不再擔任瑞銀系列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惟投資人已透過復華投信投資之基金權益不受影響,投資人仍可透過復華投信辦理買回作業,特此公告。 |
2021/08/19 |
2021/08/1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21年08月31日上午11時0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 任命Josée Lynda DENIS女士為公司額外成員,並立即生效直至公司下年度股東常會 2.承認推舉Francesca Guagnini女士和Raphaël Schmidt-Richter先生為公司額外成員,他們任期將至公司下年度股東常會 |
2021/07/30 |
2021/07/08 |
(因篇幅較長,故分為兩則;此為第一則)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 1) 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修訂ESG相關篇幅。 投資組合管理人致力實現投資者的財務目標,同時將永續性考慮納入投資流程。投資組合管理人將永續性定義為實踐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方面(ESG 方面)的能力,以便創造機會並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從而對發行人的長期績效帶來貢獻(「永續性」)。投資組合管理人認為,考慮這些因素將提可供更明智的投資決策。與強調 ESG 特徵或追求特定永續性或效率目標導致投資範圍有限的基金不同,ESG 整合基金主要尋求最大化財務績效的投資基金,而投資流程會將ESG元素納入考量。在永續性排除政策中對投資範圍的限制適用於所有主動管理的基金。額外的限制將列示於子基金的投資政策中。 ESG整合是指在研究過程中將重大ESG風險納入研究過程中。對於公司發行者,此過程涉及使用「ESG 重大問題」框架,該框架對於每個環節都確定了可能影響投資決策的任何財務相關因素。這種對重大財務問題的關注確保分析師關注永續性方面,這些方面可能會影響公司的財務業績,從而影響投資回報。此外,ESG 整合可能提供參與機會,以改善公司的 ESG 風險狀況,從而減少 ESG 問題對公司財務績效的潛在負面影響。投資組合管理人使用專有的 ESG 風險儀表板,該儀表板結合了多個 ESG 數據源,以便識別具有重大 ESG 風險的公司,可測量的風險信號可以替投資組合管理人標註出 ESG 風險,從而將其納入其投資決策過程。對於非公司發行人,投資組合管理人可能使用質化或量化的 ESG 風險評估方式去評估最重要的 ESG 方面的數據。對重大永續性/ESG 問題的分析可能包括許多不同的方面,例如:碳足跡、健康和福祉、人權、供應鏈管理、公平對待客戶和公司治理。 2) 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新增永續性排除政策。 投資組合管理人的永續性排除政策確立了適用於所有主動投資策略的排除項,從而限制了主動管理的子基金的投資範圍。 https://www.ubs.com/global/en/asset-management/investment-capabilities/sustainability.html 3) 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新增年度永續性報告。 瑞銀永續性報告是瑞銀對於永續性議題發聲的媒介。該報告每年發佈一次,旨在以公開和透明的方式介紹瑞銀的永續性方法和永續性措施,從而始終如一地應用瑞銀的資訊政策和資訊披露原則。 https://www.ubs.com/global/en/asset-management/investment-capabilities/sustainability.html 4) 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新增聚焦永續/影響力基金。 瑞銀資產管理將某些子基金歸類為聚焦永續/影響力基金。聚焦永續/影響力基金旨在促進ESG元素或於投資政策中有定義具體的永續性目標。 5) 新增ESG風險相關警語。 「永續性風險」是指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事件或如果發生時可能會對投資價值造成實際或潛在的重大負面影響之條件。如果發生與投資實質相關的永續性風險,則可能導致投資價值損失。 |
2021/07/30 |
2021/07/08 |
(因篇幅較長,故分為兩則;此為第二則)
6) 新增應急可轉債相關風險警語。 7) 修訂效率投資組合管理技術相關風險警語。 8) 證券融資交易曝險比例調整。 9) 調整瑞銀 (盧森堡) 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 (美元)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歐洲中部時間13:00(CET)。 10) 於投資原則章節內修訂章節「特殊技巧及以有價證券與貨幣市場商品為標的資產之商品」。 新增證券借貸交易以及總報酬交換契約相關文字。
盧森堡主管機關已於2021年07月08日口頭核准本次生效,並預計自2021年08月31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
2021/04/15 |
2021/03/23 |
內容: 去年由於COVID-19造成的異常市場環境,為保障投資人最大利益,在特定且合理情況下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允許暫時提高基金公開說明書內所註明之擺動定價機制最大調整幅度。故為了反映當時市場的波動性以及流動性限制,管理公司於2020年04月09日將適用於基金的擺動定價最大調整幅度暫時提高到超出公開說明書所列幅度。
鑒於當前的市場狀況,本基金適用之擺動定價最大調整幅度已恢復至原本公開說明書中所列幅度(2%)。擺動定價調整幅度之訂定為遵循內部治理流程後的結果,並同時基於一個可代表當時市場狀況提供準確凈資產價值的穩健措施(包括基於市場/交易數據的分析)來訂定調整幅度。
對於上述更動投資人不需要採取任何行動。 |
2021/03/04 |
2021/02/27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 1)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修訂ESG相關篇幅。 2)新增ESG風險相關風險警語。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已於2021年02月27日通知本次投資策略之調整,並預計自2021年03月10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
2020/11/20 |
2020/11/06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 : 1)調整投資於應急可轉債之限制: a.瑞銀 (盧森堡) 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 (美元):上限20% b.瑞銀 (盧森堡) 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 (美元):上限20%。 c.瑞銀 (盧森堡) 美元企業債券基金 (美元):上限10% 2)新增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相關風險警語。 3)新增被動管理子基金之追蹤準確度以及指數風險相關風險警語。 4)投資ABS/MBS風險警語調整。 5)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移除擔保貸款相關篇幅。 6)於一般投資原則章節內新增ESG相關篇幅。
本次投資策略之調整已於2020年11月06日取得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核准,並預計自2020年12月21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
2020/11/04 |
2020/11/04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20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董事會衝突聲明; 2.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3.通過截至2020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4.決定盈餘分派; 5.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
2020/04/22 |
2020/04/14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系列基金將做出下列調整 : 1) 子基金每單位最高發行及轉換價格上限將由淨資產價格的2%提升至3%。 2) 新增流動性風險及債券(高收益債券)風險篇幅。
本次投資策略之調整已於2020年04月14日取得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核准,並預計自2020年05月22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
2020/04/09 |
2020/04/06 |
依據公開說明書,若單一交易日一子基金所有股份種類的總申購或贖回交易造成淨資本流入或流出時,則該子基金的每股淨資產價值將因此而增加或減少(擺動定價機制)。
擺動定價機制的目的在於保護既有投資人免受申購或贖回交易而稀釋基金資產之影響,確保交易成本由認購或贖回基金之投資人承擔。
依據公開說明書,最大的調整幅度為該日淨值的2%。該子基金估計可能發生的交易成本與稅捐,以及資產的估計出價/報價差額可能亦需列入考量。若淨變動導致相關子基金淨資本流入時,則調整將導致淨資產價值提高。若淨變動導致相關子基金淨資本流出時,則調整將導致淨資產價值降低。
為保障投資人最大利益,在特定且合理情況下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將允許暫時提高基金公開說明書內所註明之擺動定價機制最大調整幅度。
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所造成的市場波動以及流動性限制,管理公司決議自2020年4月9日起暫時提高公開說明書內所註明之擺動定價機制最大調整幅度。為了在現有的市場狀況下提供準確基金淨值,本公司依照穩健內部治理流程以及穩健分析(考量市場資料以及交易資料分析結果)採取此決議。
管理公司作此決定是為了保護投資人利益以及確保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
對於上述更動投資人不需要採取任何行動,當本公司決議還原擺動定價最大調整幅度至原本公開說明書所列幅度時,本公司將會再另行通知。 |
2020/02/03 |
2020/01/01 |
本公司原銷售機構遠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茲因雙方業務考量配合及日後業務推廣計畫,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8年10月28日中信顧字第1080005207號函核准自109年1月1日起終止遠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
2019/11/05 |
2019/11/05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19年11月25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董事會衝突聲明; 2.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3.通過截至2019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4.決定盈餘分派; 5.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
2019/10/31 |
2019/10/23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 」將調整投資策略。此子基金得投資其淨資產之20%於擔保抵押債券(ABS), 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MBS), 商用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CMBS)及抵押債務證券(CDO)/擔保貸款憑證(CLO)。投資擔保抵押債券或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所產生的風險記述於公開說明書中”風險資訊”篇章。
本次投資策略之調整已於2019年10月23日取得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核准,並預計自2019年11月30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
2019/03/29 |
2019/03/28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 ─ 固定收益型 (歐元)等34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8年3月28日中信顧字第1080001334號函核准新增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
2018/11/08 |
2018/11/08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 ─ 固定收益型 (歐元)等35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7年11月8日中信顧字第1070005437號函核准新增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
2018/11/06 |
2018/11/06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18年11月26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討論以下議程: 1.董事會衝突聲明; 2.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3.通過截至2018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4.決定盈餘分派; 5.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
2018/10/31 |
2018/10/22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新增以下風險因子, -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進行北向聯結交易 (北向通)的投資風險信息 -資產分離 -清算和結算風險 -監管風險 -轉換風險 -透過滬港通或深港通(「交易互連機制」)投資之相關風險 本次風險因子之調整已於2018年10月22日取得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核准,並預計自2018年11月30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預計於生效日公告。 |
2018/03/09 |
2018/02/23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股東通知函(中文簡譯文) 本公司董事會,謹通知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8年3月版本變更如下: 1) (相關子基金未經核准在國內募集銷售,故略) 2) 在「基金單位之贖回」章節內,將針對贖回與轉換申請增加贖回門檻。本公司針對可能造成相關子基金之淨資產超過10%以上金額外流的贖回或轉換申請,保留在該申請日期不執行該申請全額(贖回門檻)的權利。在這種情況發生時,本公司可能決定僅執行該贖回或轉換申請的部分金額,並將未執行的剩餘申請視急迫性延期原則上不超過二十個交易日再予執行。 3) (相關子基金未經核准在國內募集銷售,故略) 4) (相關子基金未經核准在國內募集銷售,故略) 除另有規定外,上述變更自2018年3月9日生效。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8年3月版本。
盧森堡,2018年3月9日,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
2017/11/03 |
2017/10/25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UBS (Lux) Bond SICAV 辦公室地址: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Nr. B 56.385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下稱「基金公司」)訂於2017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於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 議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7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指派 Tobias MEYER 為公司董事。 6.法定選舉。 7.會計師的委任。 8.其他事項。 年度報告於基金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正常營業時間內可免費索取及查閱。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會議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
,每股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利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 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2017年11月19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傳真、電子郵件或正本郵寄至Northern Trust Global Service Ltd,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 6248;e-mail:NTGSL_CoSec_Clients@ntrs.com 收到委託書後,股份將被停止過戶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本次股東常會如需以相同議程延期召開時(「延期股東會」),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會仍繼續有效。並會採取類似的停止過戶程序。 針對延期股東會出具的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 若股東或其代表人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須於股東會召開五日前通知基金公司。 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 |
2017/07/31 |
2017/07/21 |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 瑞銀系列境外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 投資人通知函 (中文節譯文)
管理公司董事會作為本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代表,謹通知您以下變動。 Northern Trust Corporation或其相關公司(以下簡稱「NT」)已與瑞銀集團簽訂協議收購瑞銀資產管理公司在盧森堡和瑞士的基金行政管理服務單位。本基金行政管理服務原本是由盧森堡的瑞銀基金服務(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瑞銀基金服務」)提供。 管理公司已充分了解該交易並將重新委任本基金行政管理機構以取代瑞銀基金服務。 根據與NT的各種協商討論以及由瑞銀集團管理階層深入參與的盡職調查,管理公司認為NT應為管理公司管理本基金的珍貴合作夥伴。 交易完成後,Northern Trust Global Service Limited(「NTGSL」)將取代瑞銀基金服務成為本基金的基金行政管理服務提供者。 NTGSL的資訊如下:
NORTHERN TRUST GLOBAL SERVICE LIMITED 6, rue Lou Hemmer L-1748 Senningerbe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 RCS number: B 129936 本基金的營運費用將不會增加。與此變更有關的費用亦不會由本基金承擔。 預計此項變動將於2017年9月1日或之後生效。 反映上述變更的公開說明書將在生效日前後在基金的註冊辦事處提供。與NTGSL訂立的協議副本也會在生效日前後於基金註冊處供基金單位持有人查閱。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2017/06/28 |
2017/06/14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亞洲貨幣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股東通知函(中文簡譯文) 本公司董事會,謹通知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7年7月版本變更如下: 1) 瑞銀(盧森堡)亞洲貨幣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投資政策增加以下有關投資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人民幣計價工具之文字:「子基金得投資不超過20%之資產於人民幣計價並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之固定收益工具。此等工具得包含中國政府、半官方機構、銀行、公司及其他機構發行並授權於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之證券。」其他相關資訊亦記載於「風險註釋」及「稅捐和費用」章節。 2) (相關子基金未經核准在國內募集銷售,故略) 3) 「定期報告與公告」章節:對投資人之通知將公告於www.ubs.com/lu/en/asset_management/notifications並得寄送至投資人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未提供電子郵件信箱之投資人將以紙本遞送至股份持有人名簿上登記之地址。若盧森堡法律、主管機關或本基金銷售之相關國家法律要求,將以紙本郵寄及/或以盧森堡法律允許之其他形式公告之。 除另有規定外,上述變更自2017年7月28日生效,投資人不同意上述(1)(2)項變更者得在變更生效前贖回其持有股份免收手續費。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7年7月版本。
盧森堡,2017年6月28日,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
2016/12/15 |
2016/12/09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亞洲貨幣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巴西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股東通知函(中文簡譯文)
1) (未經核准在國內募集銷售之基金,故略) 2) 「基金股份發行與贖回之條件」章節規定,所有於各營業日中歐時間下午三點前 (「交易截止時間」)送交行政管理機構之申購或贖回申請(「交易單」,該營業日為「交易日」) 將依該日(「評價日」)於交易截止時間後計算之淨資產價值辦理。 3) 「淨資產價值、發行、贖回與轉換價格」章節刪除以下文字:「子基金於相關申購日與相關評價日間所賺取之利息收入包括於相關子基金資產之評價中。特定評價日之每股資產價值因此包括預計利息收入。」以釐清上述原則不適用於貨幣市場工具之評價。 4) 「發行股份」章節:支付子基金股份之發行價格不得晚於交易日後第三日(「結算交割日」),並應支付至子基金於保管銀行之帳戶。 若相關基金類股基準貨幣之國家其銀行於結算交割日或交易日後至結算交割日間未營業之日,或相關貨幣在銀行間結算系統未交易之日,結算交割將順延至次一該等銀行營業或結算系統得結算之日。 5) 「股份之贖回」章節:給付贖回基金股份之價額不得晚於交易日後第三日(「結算交割日」)。除非法令另有規定,例如針對資本之外匯控制或限制規定,或其他非屬保管銀行可控制之情形,使得該筆贖回款無法匯至提出贖回申請之國家。 若相關基金類股基準貨幣之國家其銀行於結算交割日或交易日後至結算交割日間未營業之日,或相關貨幣在銀行間結算系統未交易之日,結算交割將順延至次一該等銀行營業或結算系統得結算之日。
上述變更自2016年12月15日生效,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6年12月版本。
盧森堡,2016年12月15日,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
2016/11/14 |
2016/11/11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UBS (Lux) Bond SICAV
辦公室地址: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Nr. B 56.385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下稱「基金公司」)訂於2016年11月24日上午11時30分(盧森堡時間)假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常會,敬邀各股東參加: 議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6年5月31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法定選舉。 6.會計師的委任。 7.其他事項。 年度報告於基金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正常營業時間內可免費索取及查閱。各股東亦可請求以郵寄遞送年度報告。 本次會議之決議票數計算係以會議召開日五日前截至午夜(盧森堡時間;「基準日」)之發行股數及在外流通股數決定。本次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決議將以出席或代表出席股份之過半數表決通過(simple majority)。本次股東常會中,每股享有一投票權。股東參加股東常會及行使持有股份所代表表決權之權力以股東於基準日持有之股數決定。 如您無法出席本次會議而欲委由本次股東常會會議主席代表出席,請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日前(盧森堡時間2016年11月19日),將已簽名並註明日期之委託書(標準格式如附)以傳真、電子郵件或正本郵寄至瑞銀(盧森堡)基金服務公司(UBS FUND SERVICES (LUXEMBOURG) S.A.,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 6248;e-mail:sh-ubsfsl-corporate-secretary@ubs.com 收到委託書後,股份將被停止過戶直至股東常會召開之次日。本次股東常會如需以相同議程延期召開時(「延期股東會」),原有效之委託書對延期股東會仍繼續有效。並會採取類似的停止過戶程序。 針對延期股東會出具的新的有效委託書將視同撤回原委託書。 委託書須載有股東及其代表人之全名、基準日持有之股數、登記地址和簽名以及投票內容,並於截止時間前寄至本公司始為有效。不完整、錯誤或未依照上述形式記載之委託書,將不計入表決。 |
2016/10/31 |
2016/10/28 |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 瑞銀(盧森堡)系列基金 (下稱「本基金」) 投資人通知(中文節譯文)
本公司謹以本函通知投資人,原訂於2016年11月1日生效之本基金保管機構變更,將延後至2016年12月1日生效(下稱「生效日」)。 由於瑞銀集團歐洲財富管理業務之組織架構調整,自生效日起,原保管機構瑞銀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UBS (Luxembourg) S.A.;「原保管機構」)與其他瑞銀集團之歐洲成員公司,將併入並組成一歐洲公司,名為瑞銀歐洲股份公司(UBS Europe SE )。 由於以上合併,原保管機構瑞銀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將終止其為盧森堡法律實體之地位,但相關業務將繼續持續運作,並移轉到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名下。 原保管機構所有的資產和負債,包括與本公司或本基金的契約關係,亦將自動移轉到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名下。 就原保管機構提供予本基金之保管服務及條款將不會受到上述合併之影響或有任何改變。 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總公司設於德國法蘭克福並登記於法蘭克福商業登記處,登記編號為HRB 58164。該公司受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督主管機關監管。 自生效日起,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將成為本基金之保管機構。 如上所述,任何本公司或本基金和原保管機構間之契約,包括保管契約,將於生效日自動移轉至瑞銀歐洲股份公司而無須重新簽署。所有就本基金現行相關的運作都不會受到影響,因此此項變更對現有投資人並無任何影響。 支付予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之費用將與目前支付予原保管機構者相同,本基金之費用結構將不會因此有變更或調高。 現行基金公開說明書將會修改以反映此項變更,修改完畢後投資人得於本公司註冊地址免費索取。
盧森堡,2016年10月31日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
2016/09/30 |
2016/08/26 |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精選管理基金公司 (下稱「本基金」)
投資人通知(中文節譯文) 本公司謹以本函通知投資人,本基金之保管契約將於2016年11月1日(下稱「生效日」)變更。 由於瑞銀集團歐洲財富管理業務之組織架構調整,自生效日起,原保管機構瑞銀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UBS (Luxembourg) S.A.;「原保管機構」)與其他瑞銀集團之歐洲成員公司,將併入並組成一歐洲公司,名為瑞銀歐洲股份公司(UBS Europe SE )。 由於以上合併,原保管機構瑞銀 (盧森堡) 股份有限公司將終止其為盧森堡法律實體之地位,但相關業務將繼續持續運作,並移轉到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名下。 原保管機構所有的資產和負債,包括與本基金間的契約關係,亦將自動移轉到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名下。 就原保管機構提供予本基金之保管服務及條款將不會受到上述合併之影響或有任何改變。 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總公司設於德國法蘭克福並登記於法蘭克福商業登記處,登記編號為HRB 58164。該公司受德國聯邦金融服務監督主管機關監管。 自生效日起,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將成為本基金之保管機構。 如上所述,任何本基金和原保管機構間之契約,包括保管契約,將於生效日自動移轉至瑞銀歐洲股份公司而無須重新簽署。所有就本基金現行相關的運作都不會受到影響,因此此項變更對現有投資人並無任何影響。 支付予瑞銀歐洲股份公司盧森堡分公司之費用將與目前支付予原保管機構者相同,本基金之費用結構將不會因此有變更或調高。 現行基金公開說明書將會修改以反映此項變更;最新版本的公開說明書最遲將於2017年2月1日得於本公司免費索取。
盧森堡,2016年9月30日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
2016/06/17 |
2016/06/17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 (歐元)等43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5年6月17日中信顧字第1050002995號函核准新增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
2016/03/09 |
2016/03/08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 (歐元)等44檔境外基金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中信顧字第1050001077號函核准新增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
2015/02/05 |
2015/01/07 |
本公司104年1月23日公告以下事項之事實發生日誤植為104年1月23日,應更正為104年1月7日,公告內容不變,謹此予以補正公告。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股東通知函 (中文簡譯文) 謹通知投資人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變更: 1) 瑞銀(盧森堡)亞洲貨幣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投資組合經理人變更為瑞銀環球資產管理(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2) 就非貨幣型基金持有貨幣市場工具之評價改為與貨幣型基金相同(按市價計算);為投資人之利益,該評價方式已自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 3) 就轉換交易可收取之最高佣金變更為與該子基金或類別股份之最高發行佣金相同且不得收取額外之贖回佣金。 4) 「本公司應支付的費用」章節中本基金之費用結構將變更如下,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 1. 為本公司管理、投資組合管理及分銷,及保管銀行所有職責,管理公司將每月向本公司收取按淨資產價值一定比例計算之最高總年費。實際費率可參閱基金年度財報或半年報。 2. 最高總年費未包含下列將向本公司收取之費用及額外支出: a) 管理本公司資產相關之資產買賣額外費用(買賣價差、經紀佣金等)。因基金單位申贖交割所導致之買賣資產額外費用,則適用擺動定價之規定; b) 本公司成立、變更、清算或合併所生之規費,以及所有監管機關或掛牌市場之費用; c) 有關本公司成立、變更、清算及合併之會計師年度查核及簽證費,以及支付給會計師之服務費; d) 有關本公司成立、在銷售國註冊、變更、清算或合併,及為保障本公司及其投資人利益之法律或稅務顧問及公證費用; e) 本公司淨值之公告及所有通知投資人之成本,包含翻譯費; f) 本公司法律文件(公開說明書、重要投資人資訊、財報以及其他銷售國法律要求之文件)成本; g) 本公司在國外註冊之成本,包含翻譯成本及國外代表/代理人之費用; h) 行使投票或債權人權利產生之支出; i) 本公司名下智慧財產權相關費用; j) 管理公司、投資組合管理人或保管銀行為保護投資人利益所採取措施所生之費用; k) 管理公司為投資人利益參加團體訴訟所生費用及行政作業成本。 3. 管理公司得為本公司之銷售活動支付退佣。 除另有規定外,上述變更將自2015年2月23日起生效。不同意上述(3)或(4)項變更之股東,得於生效日前贖回其股份免收手續費。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5年2月版本。 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盧森堡,2015年1月23日。 |
2015/01/23 |
2015/01/23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亞洲貨幣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巴西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股東通知函 (中文簡譯文)
謹通知投資人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變更: 1) 瑞銀(盧森堡)亞洲貨幣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之投資組合經理人變更為瑞銀環球資產管理(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2) 就非貨幣型基金持有貨幣市場工具之評價改為與貨幣型基金相同(按市價計算);為投資人之利益,該評價方式已自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 3) 就轉換交易可收取之最高佣金變更為與該子基金或類別股份之最高發行佣金相同且不得收取額外之贖回佣金。 4) 「本公司應支付的費用」章節中本基金之費用結構將變更如下,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 1. 為本公司管理、投資組合管理及分銷,及保管銀行所有職責,管理公司將每月向本公司收取按淨資產價值一定比例計算之最高總年費。實際費率可參閱基金年度財報或半年報。 2. 最高總年費未包含下列將向本公司收取之費用及額外支出: a) 管理本公司資產相關之資產買賣額外費用(買賣價差、經紀佣金等)。因基金單位申贖交割所導致之買賣資產額外費用,則適用擺動定價之規定; b) 本公司成立、變更、清算或合併所生之規費,以及所有監管機關或掛牌市場之費用; c) 有關本公司成立、變更、清算及合併之會計師年度查核及簽證費,以及支付給會計師之服務費; d) 有關本公司成立、在銷售國註冊、變更、清算或合併,及為保障本公司及其投資人利益之法律或稅務顧問及公證費用; e) 本公司淨值之公告及所有通知投資人之成本,包含翻譯費; f) 本公司法律文件(公開說明書、重要投資人資訊、財報以及其他銷售國法律要求之文件)成本; g) 本公司在國外註冊之成本,包含翻譯成本及國外代表/代理人之費用; h) 行使投票或債權人權利產生之支出; i) 本公司名下智慧財產權相關費用; j) 管理公司、投資組合管理人或保管銀行為保護投資人利益所採取措施所生之費用; k) 管理公司為投資人利益參加團體訴訟所生費用及行政作業成本。 3. 管理公司得為本公司之銷售活動支付退佣。
除另有規定外,上述變更將自2015年2月23日起生效。不同意上述(3)或(4)項變更之股東,得於生效日前贖回其股份免收手續費。以上變更請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2015年2月版本。 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盧森堡,2015年1月23日。 |
2014/10/29 |
2014/10/29 |
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 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 亞洲貨幣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 巴西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股東通知函 (中文簡譯文) 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謹以本函通知投資人以下變更: 1. 公開說明書「基金單位之贖回」章節中,有關贖回子基金之款項,除非另有法律規定,例如國外交易所對資金移轉之規範或限制,或其他保管銀行無法控制之情況,使得贖回款項無法轉入該國家,「最晚」應在交易日後第三個營業日匯入。藉由以上文字修正(加入「最晚」二字),使贖回基金單位之流程符合基金單位發行已採行之流程。此變更將自本通知公告日起生效。 2. 本基金交易截止時間將由中歐時間下午四點改為下午三點。自2015年7月1日起,管理機構在營業日(交易日)中歐時間下午三點前收到之申購及贖回之申請(交易指示)將在次一營業日(評價日)依該日所計算之淨資產價值辦理。 3. 公開說明書「擔保品管理」章節中加入本基金董事會決定使用公開說明書所載之例外條款,得接受美國、日本、英國、德國和瑞士發行或擔保之政府公債為擔保品達50%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相關資訊。此變更將自本通知公告日起生效。
上述變更可參閱本基金2014年10月版之公開說明書。 瑞銀 (盧森堡) 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盧森堡,2014年10月29日。 |
2014/08/14 |
2014/08/14 |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3年8月13日中信顧字第1030004093號函,同意新增鉅亨網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等46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
2014/07/01 |
2014/06/30 |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30003396號函,同意新增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等51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
2014/04/21 |
2014/04/18 |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3年4月18日中信顧字第1030002046號函,同意新增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歐元)」等51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
2013/11/22 |
2013/11/21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UBS (Lux) Bond SICAV)
辦公室地址:33A avenue J.F. Kennedy, B.P. 91, L-2010 Luxembourg R.C.S. Luxembourg B 56.386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13 年12 月16 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假公司註冊地址之辦公室舉行。會議議程如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3 年5 月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法定選舉。 6.會計師的委任。 7.其他事項。
每位股東有權參加年度股東常會,亦得以委託書委任第三人代表其參加股東會。
如要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個營業日,下午4 點前將其股份存放於保管銀行-瑞銀(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或其他指定之付款代理人。
如無法出席而欲委任第三人代表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者,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召開日五個營業日前,將委託書簽名並註明日期,傳真並郵寄正本至瑞銀(盧森堡)基金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 6249)。 |
2013/08/26 |
2013/08/23 |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2 年8月23 日中信顧字第1020004200號函,同意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 (歐元)」等54檔境外基新增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
2013/06/20 |
2013/06/12 |
瑞銀(盧森堡) 全球可轉換債券基金(歐元)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瑞銀(盧森堡) 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 亞洲貨幣債券基金(美元)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瑞銀(盧森堡) 巴西債券基金(美元)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重大事項公告如下:
基於境外基金公司整體配息政策之考量,前揭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Bond SICAV)收益分配之來源,得包括收入(例如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本金及資本利得。詳請參照102年6月版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文”收益分配”章節之說明。 |
2013/06/18 |
2013/06/17 |
投信投顧公會業以中華民國102 年6月17 日中信顧字第1020003119 號函,同意新增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戰略配置精選基金 (歐元)」等54檔之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
2012/12/20 |
2012/12/17 |
公告 2012年12月20日 本公司所代理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針對股份之贖回機制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新增以下內容: 如基金之單位類別規模已低於或達到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所定符合得經濟且有效率管理基金單位類別之規模下限時,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得決定該單位類別之部位,於給付贖回款後,於特定日全數予以贖回。對此贖回,投資人將不需負擔任何額外費用或其他負擔。公開說明書”淨資產價值、發行、贖回與轉換價格”章節中所訂之擺動定價機制,將於符合一定條件時,予以適用。 謹此公告 |
2012/12/20 |
2012/12/20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月配息/不配息)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瑞銀(盧森堡)全球可轉換債券基金(歐元)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瑞銀(盧森堡) 亞洲貨幣債券基金(美元) 瑞銀(盧森堡) 巴西債券基金(美元) 股東通知函 (中文節譯文)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謹以本函通知上列基金之股東,所有透過傳真交付的交易單,皆須至少於各營業日相關子基金規定截止時間前一個小時內送交保管代理人。但瑞士銀行(UBS AG)之中央結算代理人、經銷商或其他中介機構,得直接對其客戶要求適用早於上述規定時間之截止時間,以確保申購交易單得適時送交予保管代理人。以上說明將於2012 年12 月20 日起生效,並將列入2012 年12 月份之基金公開說明書內。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盧森堡,2012 年12 月。 |
2012/11/15 |
2012/11/14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股東常會通知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訂於2012 年11 月26 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三十分 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假其登記辦公室舉行。會議議程如下: 1.董事會及會計師之報告。 2.通過截至2012 年5 月31 日之年度會計帳目。 3.決定盈餘分派。 4.解除董事會成員及經理人責任。 5.法定選舉。 6.會計師的委任。 7.其他事項。 最新版之年報於基金公司盧森堡之登記營業處所可免費索取及查閱。 每位股東有權參加年度股東常會,亦得以委託書委任第三人代表其參加股東會。 如要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五個營業日,下午4 點前將其股份存放於保管銀行-瑞銀(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L-1855 Luxembourg)或其他付款代理人。本年度股東常會就前揭議案之討論及決議,並無法定出席股數之要求;議程所列的討論事項將由出席或代表出席之股份表決通過。每股有一股表決權。 如要委任第三人代表參加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最少須於股東常會五個營業日前,將委託書簽名並註明日期,傳真並郵寄正本至瑞銀(盧森堡)基金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33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傳真:+352 4410106249)。委託書書格式可向前揭公司索取。 董事會 |
2012/09/20 |
2012/09/20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瑞銀(盧森堡)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月配息/不配息)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瑞銀(盧森堡)全球可轉換債券基金(歐元)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股東通知函 (中文節譯文)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謹以本函通知上列基金之股東,自2012年9月20日起,基金名稱將包含該基金之計價幣別。就按基金計價幣別發行之股份類別,該股份類別之名稱將不包含所使用之幣別。茲謹特別說明,本次基金更名,對於各該基金之計價幣別,並無任何影響。 本次基金名稱變更將自2012年9月20日起生效且2012年9月之基金公開說明書中將包含本次基金名稱之變更。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盧森堡,2012年9月 |
2012/08/29 |
2012/08/28 |
受益人通知函 (中文節譯文)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謹以本函通知上列基金之受益人,自2012年10月1日起,上列基金將僅發行記名單位或股份(以下稱「記名單位」)。意指基金單位持有人或股東就該基金有關之一切投資人權利與義務,均將依投資人於各別基金之登記名冊所記載內容為依據。無記名單位或股份(以下稱「無記名單位」)將自2012年10月1日起轉換為記名單位。任何用於證明投資人持有無記名單位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將由證明相關投資人可將其無記名單位轉換為記名單位之權利之文件取代。前述無記名單位之證明文件,將於投資人辦理贖回時,由上列基金予以註銷。 受影響之投資人如不同意前揭變更者,得於2012年9月28日前,提出贖回無記名單位之申請,此贖回申請將不會被收取贖回費用。上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管理規則將依前揭說明予以修正。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盧森堡,2012年8月 |
2011/10/28 |
2011/10/26 |
本公司所代理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盧森堡)美國價值投資股票 基金等三檔基金,以及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可 轉換債券基金等二檔基金,原訂於2011 年9 月20 日上午十一時及十一時三十分 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因年報製作不及之故,順延至2011 年11 月7 日上午十一時 及十一時三十分,詳情請參閱受益人通知函,謹此公告。 |
2011/09/09 |
2011/09/09 |
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以及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董事會通知原訂先後於2011年9月20日上午十一時以及十一時三十分所舉行之年度股東常會因年報製作不及之故,將順延至前揭年報完成後舉行,日期及時間將另行通知,詳情請參閱受益人通知函,謹此公告 |
2011/06/10 |
2011/06/09 |
本公司所代理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盧森堡)美國價值投資股票基金等三檔基金擬變更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及修改公開說明書部分事項,並自2011年6月15日起生效,詳情請參閱受益人通知函及最新版本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謹此公告。 |
2011/06/10 |
2011/06/09 |
本公司所代理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盧森堡)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基金等二檔基金擬變更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及修改公開說明書部分事項,並自2011年6月15日起生效,詳情請參閱受益人通知函及最新版本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謹此公告 |
2011/05/13 |
2011/05/13 |
本公司所代理瑞銀(盧森堡)股票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 (盧森堡) 美國價值投資股票基金等三檔基金,以及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 (盧森堡) 全球可轉換債券基金等二檔基金,擬於2011年6月10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討論該基金委任基金管理機構等議題,詳情請參閱受益人通知函,謹此公告 |
2011/04/19 |
2011/04/18 |
本公司總代理之系列境外基金銷售機構展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 公司已於100 年4 月6 日申請解散並獲得金管會同意,本公司乃於 100 年4 月18 日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 條第1 項第9 款規定申 報註銷上開銷售機構登記, 特此公告。 |
2011/04/14 |
2011/04/13 |
依投信投顧公會於中華民國100 年4 月13 日,發文字號:中信顧字 第1000003092 號,同意本公司總代理之48 檔境外基金新增新加坡 商瑞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為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
2010/09/28 |
2010/09/28 |
公告 2010年9月28日
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系列之瑞銀(盧森堡)美元高收益債券基金及瑞銀(盧森堡)全球可轉換債券基金等兩檔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刪除“本公司應支付的費用”乙節部分內容。
本基金受益人如不同意前述變更,得於2010年10月28日前提出贖回申請,將不被收取贖回費用,否則視為同意接受前述之變更。上述變更內容請詳閱最新版本之基金銷售公開說明書。 |
2010/09/07 |
2010/09/03 |
依投信投顧公會於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0990006423號,同意本公司總代理之48檔境外基金新增星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為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
2010/08/17 |
2010/08/16 |
依投信投顧公會於中華民國99年8月16日,發文字號:中信顧字第0990006424號,同意本公司總代理之48檔境外基金新增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 特此公告。 |
2010/05/13 |
2010/05/11 |
謹公告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修定事項。請詳見本基金最新公開說明書。 |
2010/05/12 |
2010/05/11 |
謹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45檔境外基金新增先鋒證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乙案,已經中信顧字號第0990003653函同意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