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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
2025/01/22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系列及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系列共15檔境外基金,新增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22日中信顧字第1140000255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4/11/26 |
2024/11/2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謹通知安盛環球基金系列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略述如下: 1.修訂全球綜合債券基金之投資策略及管理程序 本基金之投資策略將進行修訂,以刪除對OECD國家之引述,並明確提及本基金最多得將淨資產價值 之30%投資於新興市場。2.修訂特定子基金增補文件「衍生性金融商品及有效的投資組合管理技術」章節 於全球綜合債券基金及最佳收益基金,闡明該子基金經許可得基於投資目的運用(主要運用或(視情 況)單獨運用)之主要衍生性金融商品類型。3.與特定子基金法國社會責任投資標章(SRI Label)相關之修訂 取得SRI 標章之子基金將實施SRI 標章 V3 規則之基金有- ACT潔淨經濟基金及全球綜合債券基金。4.增訂適用於若干子基金之巴黎協定基準(PAB)排除政策5.修訂特定子基金之SFDR附錄 作為持續檢討及改善本公司 SFDR 附錄之一環,本公司 SFDR 附錄將進行若干澄清、改進特定措辭及 其他大多屬文字修辭之變更。6.證券借貸活動相關成本之修訂 董事會決議修訂公開說明書,以規定與證券借貸活動相關之託管及保管成本將不再由借券代理人自該 等活動產生之總收入中支付,而係由管理公司自應用服務費中支付。此項變更不會導致本公司或子基 金應負擔之費用增加。7.子基金外匯交易相關之修訂8.其他事項公開說明書將於更新後上傳,特此公告。 |
2024/05/31 |
2024/05/27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謹通知安盛環球基金系列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略述如下:1. 更新特定子基金證券借出交易之預期曝險: 公開說明書各子基金補充文件「衍生性金融商品及有效的投資組合管理技術」一節所揭露,董事會決定更新下列子基金證券借出交易之預期曝險:- 數位經濟基金、新興市場股票QI基金、歐洲小型企業股票基金,預期比率由「0%~20%」至「0%~10%」。- 最佳收益基金、歐洲房地產股票基金,預期比率由「0%~30%」至「0%~20%」。上述變更將於2024年7月2日(即本通知書發出日後一個月)生效。2. 更新特定子基金之永續性風險屬性:作為子基金永續發展風險屬性持續審視之一環,董事會決定更新「風險」段落並修改數位經濟基金及新興市場股票QI基金的永續發展風險屬性為「低度」。上述變更將於更新之公開說明書發布日生效。3. 特定子基金營業日定義之修改: 董事會決定修改下列子基金「子基金營業日」之定義,公開說明書「具特定意涵用語」部分「營業日」之定義亦隨之修正:- ACT潔淨經濟基金- 數位經濟基金- 新興市場股票QI基金- 歐洲房地產股票基金 上述變更將於2024年7月2日(即本通知書發出日後一個月)生效。4. 子基金SFDR附錄之修改,調整之變更於更新之公開說明書發布日生效。5. 其他事項- 請詳股東通知書。以上變更預期不會對各子基金之(1)風險屬性、(2)支出與費用及(3)投資組合之成份造成影響。公開說明書將於更新後上傳,特此公告。 |
2024/04/05 |
2024/04/05 |
本公司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將於西元2024年4月29日上午11時整(盧森堡時間)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故依法公告。本次年度股東大會提交股東決議事項如下:一般事項:A. 審閱並核准董事會及查核會計師之報告;B. 審閱並核准截至西元2023年12月31日之年度決算;C. 審閱並核准營運結果之分配;D. 就截至西元2023年12月31日之財務年度,解除董事責任;E. 法定委任;F. 其他。 |
2024/03/19 |
2024/03/18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系列及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系列共14檔境外基金,新增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中信顧字第1130000921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4/01/19 |
2024/01/15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謹通知安盛環球基金系列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略述如下: 1. 特定子基金投資目標之澄清- 於「目標」章節以刪除述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處,俾與「衍生性金融商品及有效投資管理技術」一節相符(如有適用):-新興市場股票 QI基金 (Emerging Markets Responsible Equity QI)-歐洲小型企業股票基金( Europe Small Cap)。 上述變更將於本通知書日期之一個月後(即2024年2月19日)生效。股東不同意上述變更者,得於2024年2月19日前免負擔費用申請贖回其股份。2. 歐洲小型企業股票基金 (Europe Small Cap)「衍生性金融商品及有效投資管理技術」章節之修改- 於「衍生性金融商品及有效投資管理技術」一節闡明其得基於避險目的而運用衍生性金融商品(即該子基金得針對特定股份級別運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以進行匯率避險)以上變更預期不會對各子基金之(1)風險屬性、(2)支出及費用及(3)投資組合之組成造成影響。3. 本公司股份級別之修改-修訂公開說明書一般內容部分詳列各股份級別特性之表格中「BL」股份級別之「備註」欄位,闡明「BL」股份贖回之申請僅得以股份為單位(包含畸零股)。4. 其他事項- 請詳附件。以上變更將於更新之公開說明書發布日生效。公開說明書將於更新後上傳,特此公告。 |
2023/09/29 |
2023/09/1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謹通知安盛環球基金系列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略述如下: A. 修訂「UCITS 之一般投資規則」一節,董事會已決議在公開說明書中闡明對投資違規情事之處理方式,將納入以下段落:「董事會得隨時對各子基金設定額外的投資指引,例如須遵循股份銷售國當地之法規。若發現違反子基金適用之 2010 年法之投資限制,管理公司/投資管理公司應在子基金之證券交易與管理決策中將遵守相關政策列為優先事項,並適當考慮股東利益。」B. 修訂股份類別之敘述:(a) 刪除已關閉及清算之股份類別。(b) 於「一般風險」一節新增「通貨膨脹風險」(較其他與通膨連結風險更具一般性)。(c) 闡明「新興市場風險」,以「一些新興市場」取代有關「俄羅斯」之引述內容。(d) 更新「通膨連結債券風險」並更名為「通膨連結商品風險」,以涵蓋更廣泛的通膨連結商品。(e) 更新「方法及模型風險」,特別係為完善並協調 AXA 系列基金之定義。C. 其他事項(a) Anne Laure Beneteau 女士已於 2023 年 6 月 9 日辭職,於增選 Matthias Gardin 先生後更新本公司董事名錄。(b) 更新「管理公司」一節,新增 (i) 有關最新公司章程之備案日期及股本之公司資訊及(ii) 由管理公司所管理之其他基金列表。(c) 更新「服務供應商」一節,刪除對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Asia Ltd(香港特別行政區)及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Chorus Limited 之引述內容。 更新公開說明書「存託機構」一節中存託機構之地址。(d) 於「具特定意涵用語」一節新增「股權相關證券」之定義。上述變更將於更新之公開說明書發布日生效。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將於更新後上傳,特此公告。 |
2023/06/07 |
2023/04/18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合本公司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爰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公開說明書修訂摘要如下:第 1 部分-子基金之相關變更1.安盛環球基金董事會決定「泛靈頓新興市場基金」(將更名為「新興市場股票QI基金」)(下稱「本子基金」)重塑投資目標與策略,以(i)增加採用合於ESG之方法,(ii)使用股票量化投資(下稱「股票QI」)管理程序,(iii)將本子基金更名為「安盛環球基金-新興市場股票QI基金」,(iv)於泛靈頓與羅森堡團隊重整後更換投資管理公司。繼2022年1月1日整合羅森堡與泛靈頓投資平台後,現決定為本子基金採用股票量化投資方法(由英國的AXA IM股票QI團隊所研發),從而以AXA Investment Managers UK Ltd.取代AXA Investment Manager Asia Ltd. (Hong Kong SAR)成為新的投資管理公司。董事會決定於指派AXA Investment Managers UK Ltd為新投資管理公司後,調降本子基金各股份類別之管理費如下:- 股份類別「A」:從1.70%減為0.60%- 股份類別「BL」:從1.70%減為0.60%2.取代特定子基金之永續性指標: 董事會已決定修改ACT 潔淨經濟基金的 SFDR 附件,以取代碳三角洲技術機會 (1.5C)。更新公開說明書一般資訊內「具特定意涵用語」一節,加入下列「可再生能源產量(MWh) /€MEVIC」之定義。預計上述變更不會對子基金之投資組合產生影響。3.更新子基金-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及最佳收益基金之投資策略以因應台灣投資規則之限制。預計上述變更不會對子基金之投資組合產生影響。上述變更將於 2023 年 7 月 7 日生效,不同意此變更之股東可於生效日前免手續費申請贖回其股份。第 2 部分-一般變更4. 新增或變更本公司之股份類別:修訂公開說明書一般資訊詳細說明股份類別特徵表「BL」股份類別備註欄,(i)包括自動轉換為「A」股之確切日期,即相關月份第 15 天(或如非營業日,則為下一個交易日)及股利並(ii) 規定就配息部分,於轉換為相同特徵之股份時有例外之可能性。並取消「T」股類別之最低初始投資及最低餘額。5. 更新存託機構一節:對公開說明書主要部分存託條款略作調整,特別是有關利益衝突之段落。6. 其他:董事會最終決定在公開說明書中實施數量有限的其他文書變更、修正、澄清、更正、調整及/或更新,包括參考更新與定義條款之調整。上述變更於更新之公開說明書發布日生效。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投資人須知將於更新後上傳,特此公告。 |
2023/04/05 |
2023/04/05 |
本公司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將於西元2023年4月28日上午11時整(盧森堡時間)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故依法公告。本次年度股東大會提交股東決議事項如下:一般事項:A.審閱及核准董事會及查核會計師之報告;B.審閱並核准截至西元2022年12月31日之年度決算;;C.審閱及核准營運結果之分配;D.就截至西元2022年12月31日之財務年度,解除董事責任;E.法定委任;F.其他。 |
2023/03/30 |
2023/03/30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已於民國(下同)112年3月30日,以中信顧字第1120001089號函,有關本公司總代理之先機環球系列、安盛環球系列及安盛投資管理股票系列基金將自112年4月1日起終止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乙案,同意照辦。 |
2022/12/27 |
2022/12/27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合本公司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爰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公開說明書修訂摘要如下: 第 1 部分:ESG1.依SFDR二級立法揭露規定,新增締約前範本文件 2.修訂公開說明書前言之「永續投資及提倡ESG特色」一節 3.修訂公開說明書子基金增補文件之SFDR揭露資訊4.SFDR重分類,董事會決定重新分類子基金安盛環球基金 – 泛靈頓歐洲小型企業基金(即將更名為安盛環球基金 – 歐洲小型企業股票基金),從SFDR第9條產品更改為SFDR第8條產品,並修改其相關增補文件與KIID。為清楚起見,該重新分類不會對子基金所考慮之投資組合組成、風險狀況或 ESG 標準產生重大影響。不同意此異動之股東可於2023年2月27日以前免費申請贖回其股份。第 2 部分:一般資訊1.管理公司之重整與變更,安盛投資管理(AXA Investment Managers)決定重整其盧森堡子公司暨本公司現行管理公司-安盛環球基金管理公司(AXA Funds Management)(下稱「AFM」),併入成為安盛投資管理另一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Paris(下稱「AXA IM Paris」)之盧森堡分公司。按,此項重整案之執行基本上透過將AFM併入之AXA IM Paris,並成立盧森堡分公司以安頓AXA IM Paris之盧森堡員工。此異動不會對投資人之投資產生實質性影響,亦不會增加任何費用。此異動將於2023年2月28日生效。2.部分子基金更名,董事會決定下列子基金更名如下:-「安盛環球基金 – 泛靈頓歐洲房地產基金」更名為「安盛環球基金 – 歐洲房地產股票基金」-「安盛環球基金 – 泛靈頓歐洲小型企業基金」更名為「安盛環球基金 – 歐洲小型企業股票基金」3.ACT潔淨經濟基金之投資目標與策略插入關於目標投資市場之特定揭露資訊4.插入洗錢防制條文5.插入管理公司薪酬政策之特定揭露資訊6.更新「通知與發佈」一節,董事會決定更新公開說明書中一般性內容之「通知與發佈」一節,以便加入可於特殊情況下透過網站公告作為股東通知之可能性(相關法令另有其他規定者除外)。7.加強對貨幣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基金及銀行存款風險之揭露。此變更不會對投資組合、風險狀況或子基金之費用產生重大影響8.其他,董事會決定實施其他小幅之更改、修訂、澄清、更正、調整及/或更新,包括更新參照內容及定義詞彙之調整,包含如下:-就以下內容更新公開說明書:(i)子基金順序,(ii)目錄及(iii)各相關子基金之ESG分類表格-更新「具特定意涵用語」一節,新增關鍵績效指標(KPI)之定義與金融商品之定義-為了資訊透明之目的而更新公開說明書一般性內容之「風險」一節,在「絕對回報策略風險」與「合成空頭部位之風險」子節中新增提前返還風險之用語如下:「持有合成空頭部位亦涉及提前買回風險,因出借方可能隨時提前要求返還借入之證券。」-更新「UCITS 之一般投資規則」一節,以便(i)闡明定期存款及現金之相關規定,以及(ii)更新子基金最多得向任何一個發行機構投資25%之擔保債券之說明。除管理公司之重整與異動外,上述所載變更之公開說明書將於 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 |
2022/12/27 |
2022/12/27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規定,辦理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旗下6檔境外基金,因安盛投資管理(AXA Investment Managers)決定重整其盧森堡子公司暨安盛環球基金現行管理公司-安盛環球基金管理公司(AXA Funds Management)(下稱「AFM」),併入成為安盛投資管理另一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Paris(下稱「AXA IM Paris」)之盧森堡分公司。按,此項重整案之執行基本上透過將AFM併入之AXA IM Paris,並成立盧森堡分公司以安頓AXA IM Paris之盧森堡員工。此異動將於2023年2月28日生效。上述管理機構變更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2年12月23日金管證投字第1110360801號函核准在案。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投資人須知將於更新後上傳。 |
2022/09/29 |
2022/09/28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系列及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系列共計14檔境外基金,新增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28日中信顧字第1110004063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8/17 |
2022/08/16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系列、安盛羅森堡ALPHA基金系列及先機環球基金系列共計25檔境外基金,新增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16日中信顧字第1110003521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7/12 |
2022/07/1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合本公司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爰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公開說明書修訂摘要如下: I.更新泛靈頓歐洲小型企業基金之ESG支柱,從「治理支柱」變更為「環境支柱」。ESG之變更並未變更本子基金之投資策略及風險並未變更;II.更新公開說明書「股利政策」一節中「投資子基金」之段落於子基金之增補文件中加入透過滬港通、RQFII額度或債券通進行投資之特定風險揭露,為明確起見,投資策略及風險並未變更;III.於子基金之增補文件加入投資或曝險於可贖回債券之具體揭露,為明確起見,投資策略及風險並未變更;IV.其他-董事會決定實施其他少數之更改、修訂、澄清、更正、調整及/或更新,包括更新參照內容及定義詞彙之調整如下:i.更新公開說明書中分類規則一節納入下列揭露事項,除ACT潔淨經濟基金為1%外,依SFDR歸類為第 9 條之子基金之最低環境永續投資應佔各檔子基金資產的 0%(包括賦能活動及過渡性活動)。上述環境永續性投資雖有最低比例之要求,惟目前對賦能活動及過渡性活動之最低投資比例?0%;ii.於所有子基金加入法國監管機構要求與永續性風險有關之內容如下:「管理公司認為,考量子基金之投資策略及風險程度,永續性風險對子基金收益之可能影響預計為[低度/中度/高度] 」;iii.更新公開說明書之「疑問及申訴」一節,以增加投資人申訴處理之詳細度。上述四項變更將立即生效,即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日。V.重塑最佳收益基金(「子基金」)之投資目標及投資策略,於取得法國社會責任投資標籤(ISR標籤)後,董事會決定對子基金進行重塑,以增加相關適用標準。公開說明書及KIIDs (關鍵投資人資訊文件) 亦一併更新。 上述變更將於2022年8月26日生效。不同意此變更之股東得於2022年8月26 日前免手續費申請贖回股份。 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更新上傳;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下載,或向本公司索取紙本。 |
2022/07/08 |
2022/07/07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安盛環球系列及安盛羅森堡ALPHA系列,新增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987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6/17 |
2022/06/16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安盛環球系列及安盛羅森堡ALPHA系列,新增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656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6/15 |
2022/06/14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安盛環球系列及安盛羅森堡ALPHA系列,新增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4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631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5/25 |
2022/05/23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安盛環球系列及安盛羅森堡ALPHA系列,新增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175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5/23 |
2022/05/23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安盛環球基金-ACT潔淨經濟基金,新增國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29家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176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5/13 |
2022/05/12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本公司擔任境外基金機構AXA Funds Management S.A.之總代理人,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72627號函核准,新增「安盛環球基金-ACT潔淨經濟基金」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有關境外基金之詳細內容,請參照更新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