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菱德國增長基金-A類歐元累積型                              
        
訊息日 事實發生日 內容
2024/11/01 2024/10/31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及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2024年10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同步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4/09/30 2024/09/05 謹公告霸菱投顧總代理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自2024年10月31日起(「生效日期」)將變更本基金之目標指標,並變更公開說明書,此等變更並不會改變本基金之性質或目的,或本基金之風險概況,茲摘要該等變更細節如下。1. 本基金目標指標變更之理由本基金當前之目標指標為HDAX® (Total Return) Index(「HDAX指數」),此係於其投資目標中所提及。我們已針對我們數檔基金選定之指標進行審查,並決定將本基金之目標指標變更為MSCI Germany Investable Market Index (IMI) (Net Total Return) Index(「MSCI German指數」)。選擇MSCI German 指數之原因為其衡量德國市場之大型、中型及小型市值公司之表現。HDAX指數與MSCI German指數相似,惟獨MSCI指數不包括微型市值公司之配置;長期而言,兩者之表現係屬相當。2. 本次變更自生效日起,本基金之目標指標及投資目標將更新為參考MSCI German指數。本基金之投資政策及策略將無任何變更。台端無需採取任何行動。更多詳情,請參閱本基金之重要投資人資訊文件及公開說明書,其可於www.barings.com查閱。
2024/05/31 2024/05/29 茲公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113年5月29日中信顧字第1130002013號函同意,自113年9月1日起終止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東歐(側袋)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全球平衡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全球農業基金等十七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3/08/21 2023/08/16 茲公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112年8月16日中信顧字第1120002977號函同意,自即日起終止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東歐(側袋)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全球平衡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全球農業基金等十七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3/07/31 2023/07/31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2023年7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同步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3/05/22 2023/05/10 茲公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112年5月10日中信顧字第1120001618號函同意,自即日起終止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全球平衡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全球農業基金等十六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2/07/19 2022/07/18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及霸菱德國增長基金2022年7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同步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2/05/16 2022/04/07 謹公告霸菱投顧總代理之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及霸菱德國增長基金(各稱為「信託基金」,合稱「本信託基金」)變更之事前通知,並擬於2022年7月18日將相關內容載明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 我們就各信託基金之投資目標進行變更。該等變更細節摘要如下。1. 各信託基金之投資目標變更我們正進行變更各信託基金之投資目標,以闡明其財務目標並引用目標指標作為衡量績效之方法。 目前,各信託基金使用特定指數作為比較指標。比較指標係投資人得用來比較基金績效之指數或類似因素。我們將各信託基金之比較指標重新定位為績效目標,其最常被稱為為目標指標。目標指標係投資人得衡量信託基金績效之指數或類似因素。 將指標重新定位為目標,其旨在為信託基金之投資政策及策略提供更合適之投資目標,並因此為投資人提供更容易衡量之方法,以評估各信託基金是否已實現其投資目標。 我們亦正進行修改各信託基金之目標,以說明其目的在提供包括資本增長及股利收入之總回報,而非僅為資本增長,因其反映衡量各指數回報之方式。2. 本信託基金之管理方式將保持不變,各信託基金之風險概況實質上仍相同
2022/03/04 2022/03/04 茲公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111年3月4日中信顧字第1110000929號函同意,自111年3月31日起終止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全球平衡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全球農業基金等十六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1/03/05 2021/01/21 謹公告霸菱投顧總代理之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及霸菱德國增長基金(以下簡稱所有信託基金) 公開說明書有部分變更摘要如下:

1.針對風險因素乙節:調整英國脫歐之相關風險、英國或歐盟以外之行銷、投資於歐洲 - 歐洲主權債務危機之相關風險、投資中國相關風險及新增整合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與推廣ESG特質的方法。
2.遞延政策之修訂:允許基金管理機構得於任一日之買回請求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之情況下,限制該日之股份買回總數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
3.所有信託基金均將ESG納入其投資流程,但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亦將透過投資或追求正面影響業務實務以改善ESG特質之方式改善ESG,本信託基金將至少投資其總資產之50% 於展現出積極或改善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特質之公司股票。

以上所載重大變動或增加之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該信託基金2021年3月5日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0/09/01 2020/06/08 謹公告霸菱投顧總代理之霸菱基金經理有限公司系列基金(下稱「所有子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部分變更摘要如下:

1. 針對風險因素乙節– 適用於所有子基金:調整投資中國相關風險說明,新增相關風險說明,包括但不限於流行疫情及/或全球大流行之潛在影響、英國退出歐盟之相關風險、歐盟以外之行銷、應急可轉債等風險。
2. 新增特定國家之投資限制– 適用於所有子基金。

以上所載重大變動或增加之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該基金2020年8月31日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20/04/01 2020/03/26 謹公告霸菱投顧總代理之霸菱系列基金,基於2019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擴散導致眾多(如非全部)資產類別及市場於近期出現前所未見的波動及流動性減損,故決定將對基金的價格調整政策作出臨時安排。

(A) 就霸菱傘型基金而言
公開說明書明訂可對基金的子基金採用擺動定價,以維持股東繼續持有該子基金的價值。進一步規定,在擺動定價機制下,根據子基金投資特定資產的正常交易及其他成本,預期價格調整不會超過原有淨資產價值的2%。然而,儘管預期價格調整一般不會超過2%,但在特殊情況下,此調整上限可由基金董事酌情增至超過2%,以保障股東的利益。為保障基金股東的利益,基金董事已決定自本通知之日期起,價格調整可超出當前預期的原有淨資產價值2%的上限。

(B) 就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和霸菱投資傘型基金而言
公開說明書明訂霸菱基金經理有限公司有能力對基金或基金的子基金的單位/股份的認購及贖回進行調整。進一步規定,倘需要作出稀釋調整,根據過往資料及未來預測,估計調整金額可能最高為單位/股份價格的1%。鑒於目前的特殊市況,謹建議自本通知之日期起,單位/股份的價格調整金額可超出估計金額1%的上限。

(C) 霸菱新興市場系列基金、霸菱環球系列基金、霸菱國際系列基金和霸菱環球機會傘型基金
公開說明書明訂在若干情況下可能調整淨資產價值。作出該等調整乃旨在於出現重大或經常性贖回或認購時,得以保障單位持有人/股東所持有資產的價值。謹建議在目前的特殊市況下,可能高於在正常市況下作出的調整金額。

(D) 霸菱韓國基金
謹告知霸菱韓國基金投資者有關霸菱韓國信託的更新。霸菱韓國基金投資的霸菱韓國信託的價格可能根據上述(B)節所載的政策而擺動。

請注意,由於對上述任何基金(或任何基金子基金)的任何調整將取決於有關基金/子基金的淨贖回或認購的情形及/或市況,故無法準確預測價格調整是否於未來任何時間發生,因此亦無法準確預測需要作出調整之次數及將作出調整的金額。在決定採取調整及決定調整金額時,有關決定須為保障單位持有人/股東于基金/子基金中的利益而作出,並符合單位持有人/股東的最佳利益。特此公告。
2019/08/05 2019/07/04 本公司謹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針對德國增長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之事項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中之投資目標及政策乙節,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1.刪除以下敘述內容:
雖然本信託基金將致力於投資之多樣性,但依據投資管理機構於不同時期之評估,對於特定產業或部門之配置可能超過總資產之30%。

2.修正有關符合德國稅務法規之內容如下:
基金應遵守所需之投資限制以符合德國投資稅務法規第2條第6項規定「股票型基金」資格,並持續投資超過淨資產價值50%於德國投資稅務法第2條第8項所定義之股權參與證券。

3.新增基金績效比較基準相關內容。


以上所載重大變動或增加之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8/10/26 2018/08/15 謹公告霸菱投顧總代理之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及霸菱德國增長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之基金相關事項如下,並擬於107年11月28日將相關內容載明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

1.會計日期之變更:
自2019年8月起,本基金之會計年度終了日將變更為8月31日,而會計期中日則變更為每年2月底。

2.配息日期之變更:
自2019年8月起,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配息股份之配息支付日變更為不晚於11月1日及5月1日支付。

3.自2018年12月31日起,新增同一基金內之股份級別轉換的機制 。
2018/10/26 2018/08/15 謹公告霸菱投顧總代理之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及霸菱德國增長基金之基金保管機構自107年11月28日變更為NatWest Trustee and Depositary Services Limited,本次變更業於107年8月15日經註冊地主管機關核准,並於107年8月14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金管證投字第1070328979號函核准。

本次基金保管機構變更之全球統一公告通知日為107年10月26日,特此公告。
2018/10/26 2018/10/12 謹公告霸菱投顧總代理之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及霸菱全球農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因德國稅務改革,對本基金投資策略說明如下,並擬於107年11月28日將相關內容載明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

本基金將依據新的德國稅務法(Investmentsteuergesetz(2018))被分類為「股票型基金」,俾使德國投資人在投資該等基金時獲得更多的稅收減免。因此,各基金將至少將其資產之51%直接投資於股票。

本基金目前的管理方式將維持不變。
2018/04/30 2018/04/30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及霸菱德國增長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之事項辦理公告。

前揭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1.明訂改採承諾法計算全球曝險。

2.風險因素部分變動如下:
(1)增列於店頭市場提供衍生性工具擔保品之風險。
(2)增列進行選擇權交易之風險。
(3)增列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稅務風險。
(4)變更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法律風險揭露。
(5)增列中華人民共和國之稅務風險。
(6)增列投資於俄國之相關風險。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各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8/03/29 2018/03/09 謹公告霸菱投顧總代理之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及霸菱德國增長基金之英文名稱自107年4月30日起變更如下,該英文名稱變更業於107年3月9日經註冊地主管機關核准,並於107年3月5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70305122號函核准。

本次英文名稱變更之全球統一公告通知日為107年3月29日,特此公告。

1. 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
Barings Europe Select Trust

2. 霸菱德國增長基金
Barings German Growth Trust
2018/01/03 2018/01/02 茲公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107年1月2日中信顧字第1060006164號函同意,終止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亞洲平衡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全球農業基金等16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17/12/28 2017/12/28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106年12月28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992號函同意新增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
2017/12/22 2017/12/19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及霸菱德國增長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之事項辦理公告。

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中『風險』一節新增「網路安全風險」及「脫歐之潛在影響風險」內容,及補充說明「槓桿風險」內容。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基金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2017/12/15 2017/12/14 茲公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106年12月14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718號函同意,終止澳盛(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亞洲平衡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全球農業基金、霸菱俄羅斯基金等17檔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
2017/12/08 2017/12/05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06年12月5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568號函同意新增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
2017/12/08 2017/12/05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大東協基金及霸菱德國增長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06年12月5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569號函同意新增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
2017/12/08 2017/12/08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亞洲平衡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全球農業基金、霸菱俄羅斯基金等17檔境外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06年12月8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570號函同意新增富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
2017/12/08 2017/12/08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亞洲平衡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全球農業基金、霸菱俄羅斯基金等17檔境外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06年12月8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567號函同意新增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
2017/06/28 2017/06/28 本公司接獲境外基金機構通知,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基金經理有限公司之基金將有所變動,本次變動無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生效日為2017年8月29日,完整內容請參見境外基金機構提供之文件,茲簡述變動如下:
1 投資目標及政策: 本信託基金之總資產至少有75%投資於股票及德國公司之股票相關證券,或者是於德國進行其經濟活動之主要部份。
2 稀釋調整政策之變更: 當投資人的淨流入或流出總額超過預先訂定之門檻,及/或當基金管理機構認為係符合投資人最佳利益時,本公司得擺動本信託基金之價格。
3 實物買回政策之變更: 要求為實物買回前,應經相關單位持有人事前同意。該更新之政策與現今市場實務一致且有利於所有單位持有人。
4 將現存的單位類別重新命名為A類股: 霸菱德國增長基金歐元累積型變更為 霸菱德國增長基金A類歐元累積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英鎊累積型變更為 霸菱德國增長基金A類英鎊累積型
2016/07/22 2016/07/19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17檔境外基金(明細如說明一)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民國105年7月19日中信顧字第1050003531號函同意照辦新增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
說明一: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高收益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亞洲平衡基金、霸菱新興市場當地貨幣債券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 、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及霸菱全球農業基金。
2015/11/11 2015/11/11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民國104年11月11日中信顧字第1040005396號函同意照辦新增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擔任銷售機構
2015/10/28 2015/10/28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民國104年10月28日中信顧字第1040005171號函同意照辦新增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
2015/09/23 2015/09/23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民國104年9月23日中信顧字第1040004665號函同意照辦新增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擔任銷售機構。
2015/08/24 2015/08/21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系列基金18檔基金: 霸菱澳洲基金、霸菱歐寶基金、霸菱國際債券基金、霸菱香港中國基金、霸菱亞洲增長基金、霸菱大東協基金、霸菱東歐基金、霸菱全球資源基金、霸菱高收益債券基金、霸菱拉丁美洲基金、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霸菱韓國基金、霸菱亞洲平衡基金、霸菱新興市場當地貨幣債券基金、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霸菱德國增長基金、霸菱全球農業基金及霸菱俄羅斯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民國104年8月21日中信顧字第1040004161號函同意照辦新增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
2015/06/04 2015/06/04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民國104年6月4日中信顧字第1040002782號函同意照辦新增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分公司擔任銷售機構。
2015/05/18 2015/05/18 本公司所代理之霸菱基金經理有限公司之單位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含霸菱德國增長基金及霸菱歐洲精選信託基金)業已獲英國主管機關於104年5月15日核准更新並於 104年5月18 日生效。本次更新重要內容為霸菱德國增長基金基礎貨幣由英鎊變更為歐元,並新增避險單位類別之風險說明,詳細內容請參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謹此公告。
2015/03/13 2015/03/13 茲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霸菱德國增長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民國104年3月13日中信顧字第1040001225號函同意照辦新增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盛 (台灣)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擔任銷售機構。
2015/03/03 2015/03/02 霸菱全系列基金自2015年3月2日起交易(含申購、贖回)之交割期間變更為相關交易下單後3個營業日(T+3)。
2015/02/16 2015/02/13 謹公告本公司所請擔任霸菱德國增長基金(Baring German Growth Trust)之總代理人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4年2月13日(金管證投字第1040001006號函),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有關旨揭基金之詳細公告內容,包含投資人申購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及金額或計算基準等相關權益事項,請詳閱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