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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
2025/03/28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將於2025年04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時(中歐時間)於摩根投資基金註冊辦事處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大會」),議程如下:1.是否採納上一會計年度之經審計年度報告? 2.是否同意免除董事會於上一會計年度任內所承擔之責任?3.是否批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之會計年度之董事費用?建議董事會主席之費用將為61,250歐元,每位非執行董事之費用將為49,000歐元。4.是否同意重新委任Peter Schwicht為任期三年之董事會成員?5. 是否重新委任 PricewaterhouseCoopers Société coopérative為本公司之稽核機構(Auditors)並授權由董事會同意其委任條款?6. 是否同意支付任何於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年度報告中之配息?大會之決議案並無法定出席人數限制,投票採簡單多數決通過。凡未能親自出席大會之股東,可填寫指定的代表委任書進行投票,若欲索取代表委任書,可於2025年04月10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若為透過銷售機構持有本系列基金之股東,可與銷售機構聯繫,依銷售機構之安排辦理。代表委任書須於2025年04月10日(台灣時間)下午6時正前郵寄至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1448號),方為有效。若您有任何問題,可於2025年04月10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 |
2025/02/06 |
2025/02/06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3年第4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4/12/16 |
2024/12/12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4年12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4/10/31 |
2024/10/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3年第3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4/09/20 |
2024/09/20 |
本公司接獲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通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宣佈自2024年9月23日(下稱「生效日」)起,將實施有關在惡劣天氣情況下維持香港證券及衍生性商品市場正常運作的安排。自生效日起,若香港遇到惡劣天氣情況,一般仍將開放進行交易;亦即,仍為香港營業日。特此公告。 |
2024/09/06 |
2024/09/06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全系列境外基金,因2024年09月06日香港發佈颱風警報,成交淨值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 |
2024/08/30 |
2024/08/30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2024年基金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4/08/06 |
2024/08/06 |
印度一直以來實行非居民資本利得稅(”CGT”)制度,本公司所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以下統稱”基金”)因為外國投資組合投資者之身分,需根據持有期間的長短對印度證券的收益繳納資本利得稅。 因此,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每天根據這些稅款的最佳估計(best estimate)進行預提,並反映在基金的淨資產價值中。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布之印度財政預算提議提高資本利得稅(“CGT”)稅率,儘管該提議尚未經議會正式批准,但資本利得稅稅率的提高將自2024年7月23日起生效。鑒於變更後的稅率將可反映對持有印度股票的未來應納稅款的最佳估計,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決定在基金的淨資產價值計算中計入這些資本利得稅稅率的變更。本公司於接獲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後配合辦理並進行公告。 |
2024/07/31 |
2024/07/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3年第2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4/07/22 |
2024/07/18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 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4年7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相關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4/07/16 |
2024/07/15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第3款規定辦理。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基金及摩根投資基金系列新增以下級別於國內募集與銷售,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中信顧字第1130001795號函核准,特此公告。新增之級別如下:• 摩根基金-日本股票基金-JPM日本股票(日圓)-F股(累計)• 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JPM多重收益(日圓對沖)-A股(每月派息)• 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JPM多重收益(日圓對沖)-F股(每月派息) |
2024/06/21 |
2024/06/19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4年6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相關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4/04/30 |
2024/04/30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2023年基金年度財務報告(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4/04/30 |
2024/04/3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3年第1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4/03/28 |
2024/03/28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將於2024年04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時(中歐時間)於摩根投資基金註冊辦事處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大會」),議程如下:1.是否採納上一會計年度之經審計年度報告? 2.是否同意免除董事會於上一會計年度任內所承擔之責任?3.是否批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之會計年度之董事費用?建議董事會主席之費用將為60,000歐元,每位非執行董事之費用將為48,000歐元。4.是否同意重新委任Jacques Elvinger, Massimo Greco 及 Marion Mulvey為任期三年之董事會成員?5. 是否重新委任 PricewaterhouseCoopers Société coopérative為本公司之稽核機構(Auditors)並授權由董事會同意其委任條款?6. 是否同意支付任何於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年度報告中之配息?大會之決議案並無法定出席人數限制,投票採簡單多數決通過。凡未能親自出席大會之股東,可填寫指定的代表委任書進行投票,若欲索取代表委任書,可於2024年04月12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若為透過銷售機構持有本系列基金之股東,可與銷售機構聯繫,依銷售機構之安排辦理。代表委任書須於2024年04月12日(台灣時間)下午6時正前郵寄至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1448號),方為有效。若您有任何問題,可於2024年04月12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 |
2024/02/16 |
2024/02/13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4年2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更新,其中包含新增/調整數項風險說明,以及更新績效費之說明。風險說明主要更新處列如下:1) 新增「特殊目的收購公司 (SPAC) 之風險」,風險說明摘錄如下:「SPAC係由股票及權證所組成,因此將遭受股票風險與權證風險,以及SPAC特有的風險。於收購目標公司之前,SPAC於收購前之一段期間內,實際上係一個持有現金之工具(附有明確之贖回權利)。如目標公司被收購,SPAC的風險概況將發生變化,因為於該收購時即喪失以購買價格贖回SPAC的機會。經SPAC收購後的公司,如同小型公司,可能流動性較差、波動度較高,且所承擔的金融風險往往高於大型公司的股票。」2) 新增「多重經理人子基金之風險」,風險說明摘錄如下:「子基金之績效表現取決於投資經理人選擇、監督並配置子基金資產予次投資經理人之技巧及能力;然而,該等次投資經理人之風格並非總是相輔相成,且可能相互衝突。投資經理人或次投資經理人可能無法發現適合之投資機會,使其得以配置子基金之所有資產。」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4/02/16 |
2024/02/13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4年2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4/01/31 |
2024/01/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2年第4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3/10/31 |
2023/10/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2年第3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3/09/22 |
2023/09/2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3年9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3/09/08 |
2023/09/08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全系列境外基金,因2023年9月8日香港發佈黑色暴雨警報休市,成交淨值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 |
2023/09/01 |
2023/09/01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全系列境外基金,因2023年9月1日香港發佈颱風警報,成交淨值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 |
2023/08/31 |
2023/08/31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2023年基金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3/07/31 |
2023/07/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2年第2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3/07/17 |
2023/07/17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全系列境外基金,因2023年7月17日香港發佈颱風警報,成交淨值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 |
2023/07/17 |
2023/07/13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3年7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3/05/29 |
2023/05/25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3年5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更新,其中包含調整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預期投資於房貸抵押證券(MBS)及/或資產擔保證券(ABS)之比例,調整為0%至25%(原先為5%-25%)。此調整將不會影響基金之風險概況。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相關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3/05/29 |
2023/05/25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3年5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更新,其中包含調整數個風險之風險說明,主要更新處說明如下:1)「監理風險」段落內新增部分說明文字:「子基金可能不得進一步持有或購買特定證券或金融工具 (儘管該證券或金融工具符合子基金之目標)。」2)「LIBOR中止或無法取得之風險」新增部分說明文字:「子基金之若干投資可能在FCA公佈的日期之前,自LIBOR進行過渡。自LIBOR過渡至其他參考利率,可能導致子基金或其部分投資出現作業問題。概不保證LIBOR過渡對任何子基金或其投資有何影響,以及任何該等影響之時間點。」3) 更新「市場風險」段落內關於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之敘述:「此時,新型冠狀病毒之持續期間與範圍、相關經濟與市場狀況,以及長期之不確定性,仍無法以合理方式預估。新型冠狀病毒之最終影響,以及相關情勢對子基金之影響範圍,亦依疫情之未來發展而定。疫情之未來發展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難以正確預測,且變化頻繁。」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3/05/29 |
2023/05/25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3年5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3/04/28 |
2023/04/28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2022年基金年度財務報告(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3/04/28 |
2023/04/28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2年第1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3/04/06 |
2023/03/3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規定,代理之摩根系列境外基金自112年4月1日起終止「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31日中信顧字第1120001128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3/04/06 |
2023/03/3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規定,代理之摩根系列境外基金自112年4月9日起終止「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31日中信顧字第1120001129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3/03/31 |
2023/03/31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將於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時(中歐時間)於摩根投資基金註冊辦事處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大會」),議程如下:1.是否採納上一會計年度之經審計年度報告為最終報告? 2.是否同意免除董事會於上一會計年度任內所承擔之責任?3.是否批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之會計年度之董事費用?建議董事會主席之費用將為57,000歐元,每位非執行董事之費用將為46,000歐元。4.是否同意重新委任John Li, Daniel Watkins 及 Martin Porter為任期三年之董事會成員?5. 是否重新委任 PricewaterhouseCoopers Société coopérative為本公司之稽核機構(Auditors)並授權由董事會同意其委任條款?6. 是否同意支付任何於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年度報告中之配息?大會之決議案並無法定出席人數限制,投票採簡單多數決通過。凡未能親自出席大會之股東,可填寫指定的代表委任書進行投票,若欲索取代表委任書,可於2023年04月14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若為透過銷售機構持有本系列基金之股東,可與銷售機構聯繫,依銷售機構之安排辦理。代表委任書須於2023年04月14日(台灣時間)下午6時正前郵寄至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1448號),方為有效。若您有任何問題,可於2023年04月14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 |
2023/01/31 |
2023/01/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1年第4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2/12/30 |
2022/12/27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12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2/12/30 |
2022/12/27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 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12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更新,依據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則(「SFDR」) Level 2之要求,於公開說明書針對每檔符合SFDR第8條或第9條之基金新增揭露文件。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2/11/30 |
2022/11/28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第3款規定辦理。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新增F級別於國內募集與銷售,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中信顧字第1110003483號函核准,特此公告。新增之級別如下:*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F股(穩定月配) |
2022/10/31 |
2022/10/27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10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2/10/31 |
2022/10/27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10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更新,其中包括以「附屬流動資產」一詞取代現行於公開說明書上所載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並於各子基金之投資策略新增或調整附屬流動資產、信用機構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及貨幣市場基金之相關投資部位限制或說明。各子基金可持有至多20% 之淨資產於附屬流動資產以管理現金申購及贖回,與現行及特殊之款項。於極端不利之市場情況下,因暫時防禦性目的,可持有至多100%之淨資產於附屬流動資產以減緩極端市場情況下之風險,維護投資人之最佳利益。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2/10/31 |
2022/10/27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10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更新,其中包括新增股權連結債券之風險說明,內容如下:「股權連結債券不僅受到標的資產價值波動的影響,亦曝露在其發行人違約或破產之風險中,可能造成其債券全部市值之損失(交易對手風險)。」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2/10/31 |
2022/10/27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10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更新,其中包含調整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之投資限制以及ESG類別,分別說明如下:1.基金之投資限制新增可投資其資產之20%於股權連結債券。2.基金之ESG類別調整為「ESG推廣」,表示符合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則之第8條,基金之投資政策亦配合新增說明,主要為:*至少51% 之資產將投資於具有積極環境及/或社會特性的公司,且該等公司遵循良好的公司治理慣例,此係透過投資經理人專有的ESG 評分方法及/或第三方資料衡量之。*基金至少10% 之資產(不包括附屬流動資產、信用機構存款、貨幣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基金及為有效投資組合管理而使用之衍生性商品)將投資於SFDR 所定義之促進環境或社會目標的永續投資項目。*投資經理人將評估並採用基於價值觀及規範之篩選,以進行排除。上述新增之內容反映該基金目前之管理方式,且不影響該基金之風險概況。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相關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2/10/31 |
2022/10/27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10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調整,其中包括調整全系列基金之風險值法模型參數,原先估計值係基於子基金過去12 個月(至少250 個營業日) 期間之績效表現,現變更為過去36個月之績效表現。此變更將不影響基金之管理方式亦不影響基金之風險概況。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及投資人須知第二部分,特此公告。 |
2022/10/31 |
2022/10/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1年第3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2/08/31 |
2022/08/31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2022年基金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2/07/29 |
2022/07/29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1年第2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2/06/23 |
2022/06/2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 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6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2/06/09 |
2022/06/08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第3款規定辦理。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新增C級別於國內募集與銷售,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8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312號函核准,特此公告。新增之級別如下:*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C股(累計) |
2022/05/18 |
2022/05/17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5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2/05/18 |
2022/05/17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2年5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更新,其中包括LIBOR 中止或無法取得之風險說明,更新後之風險敘述如下:
「LIBOR 利率意在表示參與報價銀行在倫敦銀行同業市場中向彼此取得短期借款之利率。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U.K.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已宣布,於未來特定日期,某些天期及幣別的LIBOR 將停止公佈,或不再代表其擬衡量的基礎市場和經濟現實;相關日期的最新資訊請參見https://www.jpmorgan.com/disclosures/interbank_offered_rates。惟無法保證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宣布的日期不會更動,也無法保證LIBOR 的管理人及/或監管機構不會採取進一步措施,導致LIBOR 或其公佈的幣別及/或天期之可得性、組成或特徵可能受到影響,建議投資人諮詢其投資顧問以瞭解最新發展。有鑒於此,公營機構及私產業界目前正在實施新的或替代參考利率以取代LIBOR 之計畫。惟無法保證任何此類替代參考利率將近似LIBOR,或產生與LIBOR 相同之價值或經濟性等值,或具有與LIBOR 於其中止或無法取得前相同之數量或流動性,此等情形可能影響特定子基金衍生性商品或其他投資工具或包含部分或全部子基金投資組合之投資之價值或流動性或報酬,並導致產生因結清部位及從事新交易之成本。此些風險亦可能適用於有關其他銀行同業拆借利率( 例如Euribor) 之變更,以及各種被視為指標且近期為監管改革標的之其他指數水平、利率和價值。」
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2/05/18 |
2022/05/17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因本公司總代理摩根投資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譯文更新,同步更新相關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特此公告。 |
2022/05/13 |
2022/05/12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規定,代理之摩根系列境外基金自111年7月22日起終止「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12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039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4/29 |
2022/04/29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1年第1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2/04/26 |
2022/04/26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2021年基金年度財務報告(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2/04/01 |
2022/04/01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將於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時(中歐時間)於摩根投資基金註冊辦事處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大會」),議程如下:
1.是否採納上一會計年度之經審計年度報告為最終報告? 2.是否同意免除董事會於上一會計年度任內所承擔之責任? 3.是否批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之會計年度之董事費用?建議董事會主席之費用將為57,000歐元,每位非執行董事之費用將為46,000歐元。此外 ,反洗錢委員會主席可收取 6,900 歐元的額外費用,而反洗錢委員會的董事可收取 4,600 歐元的額外費用。 4.是否同意重新委任Iain Saunders, Peter Schwicht 及 Susanne van為任期三年之董事會成員? 5. 是否重新委任 PricewaterhouseCoopers Société coopérative為本公司之稽核機構(Auditors)並授權由董事會同意其委任條款? 6. 是否同意支付任何於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年度報告中之配息?相關訊息及配息政策請見年度報告第49頁。 大會之決議案並無法定出席人數限制,投票採簡單多數決通過。 凡未能親自出席大會之股東,可填寫指定的代表委任書進行投票,若欲索取代表委任書,可於2022年04月13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若為透過銷售機構持有本系列基金之股東,可與銷售機構聯繫,依銷售機構之安排辦理。代表委任書須於2022年04月13日(台灣時間)下午6時正前郵寄至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1448號),方為有效。 若您有任何問題,可於2022年04月13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 |
2022/01/28 |
2022/01/28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0年第4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2/01/22 |
2022/01/22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摩根基金及摩根投資基金全系列之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及投資人須知第二部份,特此公告。 |
2021/12/20 |
2021/11/30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8款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基金及摩根投資基金(下稱「基金」)保管機構組織重大調整一案,於中華民國(下同)110年11月30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00375545號函核准。本次變更之全球統一公告日為110年12月20日,變更生效日將於或約於111年1月22日(下稱「生效日」)。
為精簡摩根集團歐洲銀行的實體結構,摩根集團進行內部重組,將集團內設立於德國、盧森堡與愛爾蘭的三個銀行實體及其在該地區的分支機構合併為一家單一歐洲銀行(下稱「本合併」)。本合併的生效日係法蘭克福當地法院於商業登記簿上登記本合併之日。
基金現行之保管機構J.P. Morgan Bank Luxembourg S.A. (下稱「JPMBL」)將受到本合併之影響併入J.P. Morgan AG,同時J.P. Morgan AG將於生效日變更其公司法律形式為歐洲公司(Societas Europaea),亦即變成J.P. Morgan SE (摩根歐洲公司)。JPMBL之所有資產及負債將被移轉至摩根歐洲公司之盧森堡分行,該分行將以J.P. Morgan SE – Luxembourg Branch(下稱「摩根歐洲公司盧森堡分行」)的名義運作。
摩根歐洲公司盧森堡分行經盧森堡金融業監管委員會(下稱「CSSF」)核准得擔任盧森堡集合投資計畫之保管機構,且CSSF對摩根歐洲公司盧森堡分行承擔基金及其等之子基金(下稱「子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已確認「沒有異議」。
於生效日,JPMBL之保管機構職責將自JPMBL移轉至摩根歐洲公司盧森堡分行,而摩根歐洲公司盧森堡分行將接替JPMBL成為基金及子基金之保管機構。摩根歐洲公司盧森堡分行將承受JPMBL依其與基金現有合約目前所有之權利與義務,子基金有關保管機構的權利及義務將不會受到影響。JPMBL的業務運作將由摩根歐洲公司位於盧森堡並在當地擁有全面通行權的分行(即摩根歐洲公司盧森堡分行)繼續進行而不會中斷,基金及子基金的基金文件中所載JPMBL的職責及責任,將由生效日起由摩根歐洲公司盧森堡分行承擔。保管機構向基金提供的服務範圍並無變更,基金應支付予保管機構之費用標準亦不會改變。保管機構之地址將保持不變,摩根歐洲公司盧森堡分行之人員、職責、內部控制措施將與JPMBL目前的情況大致相同。
除上述外,基金及子基金之運作或管理方式將無其他變更。適用於基金及子基金之特色與風險亦無任何影響。管理基金及子基金之費用標準/成本將無變更。上述保管機構相關變更將不會對股東之權益造成重大損害。與上述基金及子基金變更相關的所有成本(包括法律及其他行政成本)將由基金管理機構承擔。
前述變更已反映於基金公開說明書,而本公司將於生效日上傳更新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1/11/19 |
2021/11/18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1年11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1/10/29 |
2021/10/29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39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0年第3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1/10/14 |
2021/10/13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第3款規定辦理。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新增穩定月配級別於國內募集與銷售,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中信顧字第1100004824號函核准,特此公告。
新增之級別如下: *摩根投資基金 – 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 (美元對沖) - A股(穩定月配) |
2021/10/13 |
2021/10/13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全系列境外基金,因2021年10月13日香港發佈颱風警報,成交淨值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 |
2021/08/31 |
2021/08/31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2021年基金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1/07/30 |
2021/07/3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0年第2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1/07/05 |
2021/07/02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 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1年7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1/05/26 |
2021/05/25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1年5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1/05/13 |
2021/05/12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 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1年5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1/05/13 |
2021/05/12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1年5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調整,其中包括新增「透過中港債券通投資之風險」乙項風險揭露,相關說明摘要如下,詳情請參閱公開說明書:
*透過中港債券通投資之風險,係指透過中港債券通投資中國境內發行之境內債 權證券,受到法規變更及營運限制之影響,可能導致交易對手風險增加。 *中港債券通建立中國大陸債券市場及香港債券市場間相互交易之連結。該計畫允許外國投資人透過香港經紀商於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如基金透過中港債券通投資,將可能面臨額外之風險,包含法規風險、投資者賠償及營運時間。
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1/04/29 |
2021/04/29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10年第1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1/04/29 |
2021/04/29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2020年基金年度財務報告(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1/03/31 |
2021/03/31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將於2021年04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時(中歐時間)於摩根投資基金註冊辦事處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大會」),議程如下:
1.是否採納上一會計年度之經審計年度報告為最終報告? 2.是否同意免除董事會於上一會計年度任內所承擔之責任? 3.是否批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之會計年度之董事費用?建議董事會主席之費用將為57,000歐元,每位獨立董事之費用將為46,000歐元。 4.是否同意重新委任Jacques Elvinger 及Massimo Greco為任期三年之董事會成員? 5.是否同意委任Marion Mulvey為任期三年之董事會成員? 6.是否重新委任 PricewaterhouseCoopers Société coopérative為本公司之稽核機構(Auditors)並授權由董事會同意其委任條款? 7.是否同意支付任何於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年度報告中之配息?相關訊息及配息政策請見年度報告第41頁。
大會之決議案並無法定出席人數限制,投票採簡單多數決通過。
凡未能親自出席大會之股東,可填寫指定的代表委任書進行投票,若欲索取代表委任書,可於2021年04月16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若為透過銷售機構持有本系列基金之股東,可與銷售機構聯繫,依銷售機構之安排辦理。代表委任書須於2021年04月16日(台灣時間)下午6時正前將送達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1448號),方為有效。 若您有任何問題,可於2021年04月16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 |
2021/03/09 |
2021/03/08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 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1年3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1/03/09 |
2021/03/08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 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1年3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更新,配合「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則」(EU 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對於永續相關資訊之揭露,而於公開說明書「風險說明」章節新增永續風險說明。
永續風險定義為「一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事件或狀況,且如發生該事件或狀況,將可對投資之價值造成實際或潛在之重大負面影響」。基金管理機構認為永續風險係屬重大風險,且合理判斷可能對公司或發行人之財務狀況或營運績效產生重大負面影響,進而影響投資之價值,亦可能使基金之波動度增加及/或提高基金之既有風險。各檔基金承受不同程度之永續風險,其對基金之報酬可能造成之影響,係參考投資經理人於基金投資過程中對永續風險管理之方法進行評估。
截至本次公開說明書之更新,本公司總代理之盧森堡系列基金均已將永續風險整合納入其投資決策過程,其永續風險可能對基金報酬可能產生之影響屬中等。有關永續風險之詳細說明及分類,請參閱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1/01/29 |
2021/01/29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9年第四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1/01/15 |
2021/01/14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1年1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0/10/30 |
2020/10/3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9年第三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0/10/16 |
2020/10/14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0年10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0/10/13 |
2020/10/13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全系列境外基金,因2020年10月13日香港發佈颱風警報,成交淨值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 |
2020/08/31 |
2020/08/31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2020年基金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0/07/31 |
2020/07/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9年第二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0/07/16 |
2020/07/14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0年7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0/07/16 |
2020/07/14 |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0年7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調整,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另配合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之客戶溝通安排,本公司亦於網站公告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因素將納入下列各檔基金之投資流程中:
*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摩根投資基金–核心總報酬基金 *摩根投資基金–策略總報酬基金
特此公告。 |
2020/07/16 |
2020/07/14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0年7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調整,強化基金的投資政策,就預計投資於房貸抵押證券(下稱MBS)和/或資產擔保證券(下稱ABS)之基金,於其投資政策說明可能投資於MBS / ABS的資產百分比。此外,對於可能將 20% 或更多資產投資於MBS / ABS的基金,投資政策增加說明包括對MBS / ABS的描述、相關基礎資產和任何適用的信貸品質限制。為達清晰與一致之目的,亦對MBS / ABS和擔保債券(covered bond)的投資進行澄清。
可能投資MBS / ABS的基金及該投資佔基金資產百分比,簡述如下: *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預期百分比為基金資產淨值之5%至25%間
更新的詳細內容,請參閱最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或相關基金之投資人須知。
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或相關基金之投資人須知。
特此公告。 |
2020/04/30 |
2020/04/30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2019年基金年度財務報告(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20/04/30 |
2020/04/3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9年第一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0/03/30 |
2020/03/25 |
本公司接獲總代理盧森堡系列基金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其為與盧森堡主管機關(CSSF)於2020年3月20日發布更新有關波動定價機制的常見問答集取得一致,基金董事會已決定增加波動定價機制的靈活性,在市場情況屬必要且符合股東最大利益的情況下,可提高摩根基金和摩根投資基金下子基金的波動定價最大調整幅度,由2%(如目前基金公開說明書所載)上調至最大5%。個別子基金的波動幅度投資人可向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或台灣總代理人詢問。 摩根基金和摩根投資基金的公開說明書將在後續更新相關說明,以反映上述在某些市場情況下波動定價最大調整幅度可能會增加到5%。投資人須知中與波動定價機制相關之文字說明,將配合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之時點同步更新。 若您對此變動有任何問題,請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繫。 謹此公告。 |
2020/03/27 |
2020/03/27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將於2020年04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時(中歐時間)於摩根投資基金註冊辦事處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大會」),議程如下:
1.是否採納上一會計年度之經審計年度報告為最終報告? 2.是否同意免除董事會於上一會計年度任內所承擔之責任? 3.是否批准截至2020年12月13日之會計年度之董事費用?建議董事會主席之費用將為57,000歐元,每位獨立董事之費用將為46,000歐元。 4.是否同意重新委任John Li How Cheong, Martin Porter及Dan Watkins為任期3年之董事會成員? 5.是否重新委任 PricewaterhouseCoopers Société coopérative為本公司之稽核機構(Auditors)並授權由董事會同意其委任條款? 6.是否同意支付任何於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年度報告中之配息? 大會之決議案並無法定出席人數限制,投票採簡單多數決通過。 凡未能親自出席大會之股東,可填寫指定的代表委任書進行投票,若欲索取代表委任書,可於2020年04月14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若為透過銷售機構持有本系列基金之股東,可與銷售機構聯繫,依銷售機構之安排辦理。代表委任書須於2020年04月14日(台灣時間)下午6時正前將送達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1448號),方為有效。 若您有任何問題,可於2020年04月14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 |
2020/03/13 |
2020/03/12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新增下列F級別於國內募集與銷售,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12日中信顧字第1090001042號函核准,特此公告。 新增之F級別明細如下: 1.摩根投資基金 - 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累計) 2.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累計) 3.摩根基金 – 環球債券收益基金: JPM環球債券收益(美元) - F股(累計) |
2020/01/31 |
2020/01/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8年第四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0/01/20 |
2020/01/17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20年1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19/11/08 |
2019/11/08 |
本公司所代理之境外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文件格式微調,上傳修訂後之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特此公告。 |
2019/10/31 |
2019/10/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8年第三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9/10/17 |
2019/10/16 |
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19年9月份公開說明書進行調整,增加揭露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可進行證券借貸,且以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0%為證券借貸之上限。
本公司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
特此公告。 |
2019/10/17 |
2019/10/16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19年9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19/09/02 |
2019/09/02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2019年基金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19/07/31 |
2019/07/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8年第二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9/07/04 |
2019/07/02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19年6月份公開說明書之內容調整,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19/06/18 |
2019/06/18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日本小型企業(日圓)基金已於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執行基金合併作業,因此配合調整投資人須知一般資訊之相關內容。
特此公告。 |
2019/05/07 |
2019/05/06 |
本公司法人股東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Inc.指派吳擎天(Watkins, Daniel J)接替王大智擔任董事職務,自108年5月6日生效。同日召開之董事會並選任吳擎天擔任本公司董事長。
僅此公告。 |
2019/04/30 |
2019/04/3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8年第一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9/04/22 |
2019/04/19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撤銷下列級別於國內募集與銷售,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8年4月19日中信顧字第1080001690號函核准,特此公告。
撤銷之級別明細如下: 1. 摩根基金 - 新興市場企業債券基金 - JPM 新興市場企業債券(美元) - C股(累計) 2. 摩根基金 - 環球新興市場機會基金 - JPM 環球新興市場機會(美元) - C股(累計) 3. 摩根基金 - 歐洲小型企業基金 - JPM 歐洲小型企業(歐元) - C股(累計) 4. 摩根投資基金 - 歐洲策略股息基金 - JPM 歐洲策略股息(歐元) - C股(累計) 5. 摩根基金 - 環球醫療科技基金 - JPM 環球醫療科技 (美元) - C股 (累計) 6. 摩根投資基金 - 多重收益基金 - JPM 多重收益(歐元) - C股(累計) 7. 摩根投資基金 - 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C股(累計) 8. 摩根基金 - 日本股票基金 - JPM 日本股票(美元) - C股(累計) 9. 摩根基金 - 美國小型企業股票基金 - JPM 美國小型企業股票(美元) - C股(累計) 10. 摩根基金 - 美國企業成長基金 - JPM 美國企業成長(美元) - C股(累計) 11. 摩根基金 - 美國價值基金 - JPM 美國價值(美元) - C股(累計) 12. 摩根基金 - 全方位新興市場基金 - JPM全方位新興市場(美元) - C股(累計) 13. 摩根基金 - 新興歐洲股票基金 - JPM 新興歐洲股票(歐元) - I股(累計) |
2019/04/12 |
2019/04/12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2018年基金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19/04/03 |
2019/04/03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將於2019年04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時(中歐時間)於摩根投資基金註冊辦事處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大會」),議程如下:
1.是否採納上一會計年度之經審計年度報告為最終報告? 2.是否同意免除董事會於上一會計年度任內所承擔之責任? 3.是否批准截至2018年12月13日之會計年度之董事費用? 4.是否批准截至2019年12月13日之會計年度之董事費用?建議董事會主席之費用將為57,000歐元,每位獨立董事之費用將為46,000歐元。 5.是否同意重新委任Susanne van Dootingh、Peter Schwicht 及Iain Saunders 為任期3年之董事會成員? 6.在CSSF核准之情況下,是否同意委任Martin Porter為任期1年之董事會成員? 7.是否重新委任 PricewaterhouseCoopers Société coopérative為本公司之稽核機構(Auditors)並授權由董事會同意其委任條款? 8.是否同意支付任何於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年度報告中之配息? 大會之決議案並無法定出席人數限制,投票採簡單多數決通過。 凡未能親自出席大會之股東,可填寫指定的代表委任書進行投票,若欲索取代表委任書,可於2019年04月15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若為透過銷售機構持有本系列基金之股東,可與銷售機構聯繫,依銷售機構之安排辦理。代表委任書須於2019年04月15日(台灣時間)下午6時正前將送達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1448號),方為有效。 若您有任何問題,可於2019年04月15日前與台灣總代理人摩根投信聯絡。 |
2019/02/11 |
2019/02/0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及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 2019年1月份公開說明書之調整,茲依規定更新中文版公開說明書,特此公告。 |
2019/01/31 |
2019/01/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7年第四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8/12/20 |
2018/09/1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代理之摩根系列境外基金終止「遠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7年09月10日中信顧字第1070004468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18/12/05 |
2017/11/3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新增「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18/11/22 |
2018/11/22 |
本公司修訂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之文字誤植,並上傳修訂後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8/11/20 |
2018/11/20 |
本公司修訂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之文字誤植,並上傳修訂後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8/11/16 |
2018/11/16 |
本公司修訂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及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有關基金轉換費用之說明文字,使其與同系列基金之轉換費用說明文字一致。
特此公告。 |
2018/10/31 |
2018/10/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7年第三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8/10/31 |
2018/10/29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2018年10月份公開說明書更新,茲依規定更新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並更新相關投資人須知。
2018年10月版之摩根投資基金公開說明書進行全面性改版,調整文件結構,用精簡的文字提供清晰的資訊,使整體文件頁數減少,以利投資人瀏覽了解基金相關資訊。將原有基金公開說明書內容放入新版面的過程中,因採用標準化文字、移除重複或非必要之內容、強化詞語釋義,因而產生之文字調整如下: * 移除基金未曾使用過之貨幣對沖彈性 * 澄清基金投資或風險說明文字
特此公告。 |
2018/09/10 |
2017/11/3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新增「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18/09/03 |
2018/09/03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2018年基金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18/07/31 |
2018/07/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7年第二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8/07/02 |
2017/11/3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新增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18/06/14 |
2018/06/14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新增(美元對沖) – F股(利率入息)級別於國內募集與銷售,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11日中信顧字第1070002905號核准,特此公告。 |
2018/06/07 |
2017/11/3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新增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18/05/22 |
2017/11/3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新增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18/05/02 |
2018/05/02 |
本公司擔任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系列之總代理人,根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2017年基金年度財務報告(經查核)及中文簡譯本已編具完成,特此公告。 |
2018/04/30 |
2018/04/3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8年第一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8/04/18 |
2018/04/18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本公司修訂摩根基金及摩根投資基金開說明書中文翻譯,並配合修訂摩根基金-新興歐洲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文字,特此公告。 |
2018/04/13 |
2018/04/1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基金及摩根投資基金2018年3月份公開說明書修改,茲依規定更新中文版公開說明書,並配合更新摩根基金-新興歐洲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8/03/30 |
2018/03/29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與摩根基金於國內募集銷售新增下列三級別: 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A股(利率入息) 摩根基金–大中華基金–JPM 大中華(美元) - I股(累計) 摩根基金–新興歐洲股票基金–JPM 新興歐洲股票(歐元) - I股(累計) 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7年3月29日中信顧字第1070001415號函核准,特此公告。 |
2018/03/29 |
2018/04/02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新增台中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板信商業銀行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18/03/20 |
2018/03/2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修訂投資人須知第二部份有關基金清算權說明文字,使其與「摩根投資基金」公開說明書文字內容一致。配合前述異動,上傳修訂後之投資人須知第二部分,特此公告。 |
2018/02/02 |
2018/02/02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新增遠東國際商業銀行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18/01/31 |
2018/01/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更新中華民國107年第四季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8/01/10 |
2018/01/1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JPMorgan Investment Funds)及摩根基金(JPMorgan Funds)公開說明書進行調整,茲依規定更新中文版公開說明書,並配合調整「摩根基金-歐洲小型企業基金」、「摩根基金-環球天然資源基金」、「摩根基金-亞太入息基金」、「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投資人須知第一部分之內容文字,特此公告。 |
2017/12/26 |
2017/12/25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新增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17/12/18 |
2017/12/18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修訂投資人須知第二部份文字,及「摩根基金」全系列基金與「摩根投資基金」全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文字。配合前述異動,上傳修訂後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7/12/04 |
2017/12/0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基金及摩根投資基金 2017年11月份公開說明書修改,茲依規定更新中文版公開說明書,特此公告。 |
2017/12/01 |
2017/11/30 |
本公司總代理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及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新增下列5個級別於國內募集與銷售,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核准,特此公告。
新增之基金級別如下: (一)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 (二)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 (三)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 (四)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 (五)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 |
2017/12/01 |
2017/11/3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摩根投資基金-環球股息基金 - JPM環球股息(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 、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F股(每月派息)、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 - JPM多重收益(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 、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環球高收益債券(美元) - F股(每月派息) 、摩根投資基金-環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JPM環球高收益債券(澳幣對沖) - F股(利率入息)」新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30日中信顧字第106000540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