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I級別美元累積型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                              
        
訊息日 事實發生日 內容
2025/03/14 2025/03/13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以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最新版本未經查核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資料截止日2024/12/31)及其中文簡譯本,特此公告。
2025/03/04 2025/02/18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FUNDS PLC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謹更正原2025/2/19公告之事實發生日期,訊息內容未異動)
2025/02/19 2024/12/18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FUNDS PLC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
2024/12/20 2024/12/20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將於2025年1月15日下午4點30分(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2, Ireland召開,討論議題如下:1. 審酌公司之董事報告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法定財務報表,以及公司會計師報告,並審查公司事務。2. 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之會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公司。3. 授權公司董事確定會計師薪酬。4. 審議公司事務。前開所列第2及第3項須經股東表決。
2024/12/11 2024/12/10 依據中信顧字第1130055568號函,自113年12月10日起,新增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境外基金「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 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以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之銷售機構。
2024/12/03 2024/11/29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公告本公司總代理PGIM FUNDS PLC之五檔基金(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
2024/11/19 2024/11/19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更新最新經查核之年度財務報告(2024/6/30)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2024/04/30 2024/04/30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4/03/05 2024/02/28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以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已上傳最新版本未經查核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資料截止日2023/12/31)及其中文簡譯本,特此公告。
2023/12/18 2023/12/13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將於2024年1月17日下午4點30分(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2, Ireland召開,討論議題如下:1. 審酌公司之董事報告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法定財務報表,以及公司審計師報告,並審查公司事務。2. 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之審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公司。3. 授權公司董事確定審計師薪酬。4. 審議公司事務。前開所列第2及第3項須經股東表決。
2023/12/01 2023/11/30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FUNDS PLC系列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
2023/11/13 2023/11/13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更新最新經查核之年度財務報告(2023/6/30)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2023/10/31 2023/10/31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3/07/28 2023/07/28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3/06/14 2023/06/12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以及「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下稱「兩檔基金」)公開說明書已進行更新,主要更新內容如下:兩檔基金根據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進行ESG強化與重分類作業,PGIM基金公司規劃將針對基金增列專有ESG規範,新規定內容如下所述:(1)基金須確保自身之 ESG 影響評等分數平均值,確實高於基金之參考指標;(2)基金須確保自身之碳排強度,確實低於基金之參考指標。兩檔基金將從SFDR第6條(註1),重新歸類為SFDR第8條(註2),且依SFDR規定於兩檔基金的公開說明書增補文件進行額外揭露。上述變更將反映於最新版本之公開說明書當中,特此公告。註:1. SFDR第6條:於投資決策流程中考量永續風險,評估永續性風險對資金可能產生的影響。2. SFDR第8條:具備以促進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等特質為產品之投資重點。
2023/04/28 2023/04/28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3/03/09 2023/02/27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以及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已上傳最新版本未經查核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資料截止日2022/12/31)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2023/01/31 2023/01/31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3/01/03 2023/01/03 本公司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及第39條,就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以及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2/12/19 2022/12/16 謹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1款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自即日起,更新配息相關政策如下:(1)更新所有子基金之增補文件中“股息政策”部分,以反應發行和贖回子基金股份(“股份”)時所採用之收益平衡(Income equalisation)機制。 收益平衡機制旨在確保每一股份之收益水準於一會計期間不受股份發行與贖回數量之影響。就認購而言,每一股份之資產淨值將包括參考其所屬子基金孳息收入所計算出的平衡金額(equalisation payment),且任一股份之股息將包括資本支付金,其金額通常與前開平衡金額相等。就贖回而言,每一股份之資產淨值亦將包括其所屬子基金截至贖回日期止就孳息收入所計算出之平衡金額(equalisation payment)。(2)更新股份類別之命名規則,以識別擬每季度宣派股息之股份類別者為「(Q)」,擬每月度宣派股息者為「(M)」。(3)更新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與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T股份類別之命名規則,以識別擬每月度宣派股息之股份,包括在其命名慣例中添加“(M)”以表示相同。
2022/12/19 2022/12/16 謹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4款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自2022年12月16日起,管理機構將變更為PGIM Investments (Ireland) Limited,相關說明如下:本公司所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變更基金管理機構一案,業經2022年10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10352054號函核准及2022年12月16日境外基金註冊地愛爾蘭中央銀行核准。該管理機構於2021年7月26日在愛爾蘭註冊成立,註冊號為700563。並於2022年12月14日獲得愛爾蘭中央銀行的授權,作為UCITS管理公司,根據UCITS條例從事向UCITS集體投資計劃提供管理和相關行政服務的業務。本次變更將不會對本系列基金的資產管理造成任何影響,PGIM, Inc.仍為本系列基金的投資經理人。State Street Fund Service (Ireland) Limited亦將繼續擔任本系列基金的行政管理人、登記人及過戶代理人。
2022/11/25 2022/11/17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基於下列事項,將於2023年1月12日下午4點30分(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2, Ireland召開:
1.審酌本公司之董事報告和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法定財務報表,以及公司審計師報告,並審查公司事務。
2.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之審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本公司。
3.授權本公司董事確定審計師薪酬。
4.審議本公司事務。
前開所列第2及第3項須經股東表決
2022/11/03 2022/11/03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 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及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更新最新經查核之年度財務報告(2022/6/30)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2022/11/01 2022/11/01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就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之修正,辦理公告。
2022/10/31 2022/10/31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2/10/25 2022/10/24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1款,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股東通知信函主要內容。

關於指派PGIM Investments (Ireland) Limited為UCITS管理公司,就本公司子基金(「子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下稱「增補文件」)變更,內容包含:(i)本公司即將指派PGIM Investments (Ireland) Limited擔任UCITS管理公司,(ii)如下所述對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之若干計畫變更,以及其他較微小及印刷上之修正。
修訂之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將於2022年12月1日前後公告於https//www.pgim.com,或於愛爾蘭中央銀行就修訂之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備查之較晚日期(下稱「生效日」)為之。
1.指派PGIM Investments (Ireland) Limited為UCITS管理公司
董事現擬通知股東,管理機構即將在數周後被愛爾蘭中央銀行授權為UCITS管理公司,本公司將指派管理機構並於生效日起開始生效,指派管理機構將意味著公司將不再是自行管理(self-managed investment company)的公司運營模式。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也將更新,以反映對管理機構之指派,以及相關費用與合約安排。謹提醒,股東應注意,指派管理機構將不會造成整體費用增加。
2.子基金之增補文件變更
(1)所有子基金之增補文件(PGIM Wadhwani Keynes Systematic Absolute Return Fund除外:更新補充文件中“股息政策”部分,以反應發行和贖回子基金股份(“股份”)時所採用之收益平衡(Income equalisation)機制。 收益平衡機制旨在確保每一股份之收益水準於一會計期間不受股份發行與贖回數量之影響。
就認購而言,每一股份之資產淨值將包括參考其所屬子基金孳息收入所計算出的平衡金額(equalisation payment),且任一股份之股息將包括資本支付金,其金額通常與前開平衡金額相等。
就贖回而言,每一股份之資產淨值亦將包括其所屬子基金截至贖回日期止就孳息收入所計算出之平衡金額(equalisation payment)。
(2)所有子基金之增補文件:更新股份類別之命名規則,以識別擬每季度宣派股息之股份類別者為「(Q)」,擬每月宣派股息者為「(M)」。
(3)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與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之增補文件:更新T股份類別之命名規則,以識別擬每月度宣派股息之股份,包括在其命名慣例中添加“(M)”以表示相同。

上述對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之變更須經愛爾蘭中央銀行核准,預計將於生效日生效。
2022/07/29 2022/07/29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2/04/29 2022/04/29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2/03/09 2022/03/08 主 旨: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變更基金名稱為「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以下稱本基金),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核准,特此公告。
說 明:
一、旨揭修訂事項業經金管會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金管證投字第1110330480號函核准。
二、本公司依據110年11月4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4627號函之規定申請變更基金名稱,並配合修訂投資人須知及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相關內容。本基金更名基準日擬定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
三、本公告查詢網站為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s://announce.fundclear.com.tw/MOPSFundWeb/)及本公司網站(https://www.pgim.com.tw)。
2022/03/04 2022/03/01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以及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已上傳最新版本未經查核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資料截止日2021/12/31)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2022/02/17 2022/02/14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已進行更新,本次更新主要新增永續性風險之整合、風險因素中之ESG整合及投資中國A股風險和中國稅務風險等段落,並調降系列基金之行政及保管費至0.025%,各基金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
—基金績效指標之名稱修改。
—修正ESG投資考量,投資經理人將以ESG標準限制或拘束特定發行人。
—新增證券化商品之投資風險。

*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
—本基金得透過深港通投資深交所之創業板市場;
—增訂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之投資限制。

*PGIM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
—基金績效指標之名稱修改。
—修正ESG投資考量,投資經理人將以ESG標準限制或拘束特定發行人。

*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
—增訂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之投資限制。

上述之變更已反映於最新版本之公開說明書以及投資人須知當中,特此公告。
2022/01/27 2022/01/27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2/01/05 2022/01/05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基於下列事項,經重新安排將於2022年1月14日下午3時(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D02 CK83, Ireland召開:
1.審議PGIM FUNDS PLC(下稱「本公司」)董事之報告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之年度法定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之查核會計師報告*,並審查本公司之事務。
2.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為本公司之查核會計師(下稱「查核會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本公司。
3.授權本公司董事同意查核會計師之報酬。
4.贊成修訂本公司章程關於擬委任UCITS經理公司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5.贊成向UCITS經理公司支付之應付費用。
6.贊成修訂本公司章程關於財務報表公布方式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7.贊成修訂本公司章程關於股息分派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8.審議本公司任何其他日常業務。
* 請注意,截至2021年6月30日之年度法定財務報表已於2021年10月28日發送。如果您需要法定財務報表的額外副本,請聯繫PGIMTA@statestreet.com
前開所列第2至7項須經本公司股東表決。
2021/12/20 2021/12/17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基於下列事項,將於2021年12月30日下午3時(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D02 CK83, Ireland召開:
1.審議本公司董事之報告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之年度法定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之查核會計師報告*,並審查本公司之事務。
2.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為本公司之查核會計師(下稱「查核會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本公司。
3.授權本公司董事同意查核會計師之報酬。
4.贊成修改本公司章程關於擬委任UCITS經理公司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5.贊成向UCITS經理公司支付之應付費用。
6.贊成修改本公司章程關於財務報表公布方式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7.審議本公司任何其他日常業務。

* 請注意,截至2021年6月30日之年度法定財務報表已於2021年10月28日發送。如果您需要法定財務報表的額外副本,請聯繫PGIMTA@statestreet.com
前開所列第2至6項須經股東表決
2021/11/22 2021/11/22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 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及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更新最新經查核之年度財務報告(2021/6/30)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2021/10/29 2021/10/29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1/07/30 2021/07/30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1/06/24 2021/06/24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保德信投信總代理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 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以及PGIM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更新最新未經查核之半年度財務報告(2020/12/31)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2021/04/29 2021/04/29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1/04/07 2021/03/31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之規定,謹通知有關本公司所總代理之PGIM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
本次更新主要係新增國內未銷售級別(SEK-Hedged W Accumulation share class)。
2021/03/22 2021/03/10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謹通知本公司所總代理之PGIM基金公開說明書修正中譯本,已完成上傳。
2021/03/16 2021/03/10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謹通知本公司所總代理之PGIM基金公開說明書修正。
本次修正為本公司2021年1月29日所發布公開說明書之一部分,並且應與該文件併行閱讀。
增訂內容摘錄簡述如下:
1. 新增標題「永續經營風險之整合」之章節,此相關內容將載於公開說明書中,「投資目標及政策」之後。相關內容包括: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公司投資經理和/或相關子投資經理將把永續經營風險納入投資決策過程。
*投資經理和子投資經理所考慮的永續經營風險將因為基金的策略以及產業和/或個別發行人而有所不同。
*本新增內容適用PGIM相關子投資經理之基金,包括PGIM 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 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
2. 公開說明書之標題「風險因素」章節內,「一般經濟及市場條件」將新增以下風險因素:
*將ESG整合至投資流程並無法保證將強化資產配置或投資組合之建構。
*ESG之考量可能基於公司的揭露或第三方信息來源,這些揭露是前瞻性的陳述,不一定基於事實或客觀衡量。
*基金融入ESG之因素和風險可能對基金的績效產生正面或負面影響。
2021/03/12 2021/03/11 公開說明書更新公告:
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及PGIM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修正,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就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1. 第20頁:英國脫歐的潛在影響
2. 第116頁:附錄E – 存託機構指定的第三人,香港市場之指定次保管銀行
2021/02/01 2021/01/29 公開說明書更新:
PGIM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就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投資人須知更新:
PGIM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9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1/01/29 2021/01/29 投資人須知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2020/12/03 2020/12/02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2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90350653號函核准擔任「PGIM 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PGIM Broad Market U.S. High Yield Bond Fund) 之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募集及銷售之類股為I級別美元累積型。有關該基金之詳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投資人申購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及金額或計算基準等事項,請詳閱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