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日 |
事實發生日 |
內容 |
2025/03/20 |
2025/03/18 |
依據中信顧字第1140051221號函,自114年3月18日起,新增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境外基金「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 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以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之銷售機構。 |
2025/03/14 |
2025/03/13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以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最新版本未經查核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資料截止日2024/12/31)及其中文簡譯本,特此公告。 |
2025/03/04 |
2025/02/1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FUNDS PLC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謹更正原2025/2/19公告之事實發生日期,訊息內容未異動) |
2025/02/19 |
2024/12/1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FUNDS PLC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 |
2024/12/20 |
2024/12/2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將於2025年1月15日下午4點30分(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2, Ireland召開,討論議題如下:1. 審酌公司之董事報告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法定財務報表,以及公司會計師報告,並審查公司事務。2. 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之會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公司。3. 授權公司董事確定會計師薪酬。4. 審議公司事務。前開所列第2及第3項須經股東表決。 |
2024/12/11 |
2024/12/10 |
依據中信顧字第1130055568號函,自113年12月10日起,新增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總代理之境外基金「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 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以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之銷售機構。 |
2024/12/03 |
2024/11/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公告本公司總代理PGIM FUNDS PLC之五檔基金(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 |
2024/11/19 |
2024/11/19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更新最新經查核之年度財務報告(2024/6/30)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
2024/06/13 |
2024/06/12 |
依據中信顧字第1130052440號函,自113年6月12日起,新增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境外基金「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 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以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之銷售機構。 |
2024/04/30 |
2024/04/30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4/03/27 |
2024/03/26 |
依據中信顧字第1130051107號函,自113年3月26日起,新增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境外基金「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以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之銷售機構。 |
2024/03/05 |
2024/02/28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以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已上傳最新版本未經查核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資料截止日2023/12/31)及其中文簡譯本,特此公告。 |
2023/12/18 |
2023/12/13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將於2024年1月17日下午4點30分(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2, Ireland召開,討論議題如下:1. 審酌公司之董事報告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法定財務報表,以及公司審計師報告,並審查公司事務。2. 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之審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公司。3. 授權公司董事確定審計師薪酬。4. 審議公司事務。前開所列第2及第3項須經股東表決。 |
2023/12/01 |
2023/11/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 FUNDS PLC系列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 |
2023/11/13 |
2023/11/13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及PGIM全球精選不動產證券基金,更新最新經查核之年度財務報告(2023/6/30)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
2023/10/31 |
2023/10/31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3/07/28 |
2023/07/28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3/06/14 |
2023/06/12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以及「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下稱「兩檔基金」)公開說明書已進行更新,主要更新內容如下:兩檔基金根據歐盟《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進行ESG強化與重分類作業,PGIM基金公司規劃將針對基金增列專有ESG規範,新規定內容如下所述:(1)基金須確保自身之 ESG 影響評等分數平均值,確實高於基金之參考指標;(2)基金須確保自身之碳排強度,確實低於基金之參考指標。兩檔基金將從SFDR第6條(註1),重新歸類為SFDR第8條(註2),且依SFDR規定於兩檔基金的公開說明書增補文件進行額外揭露。上述變更將反映於最新版本之公開說明書當中,特此公告。註:1. SFDR第6條:於投資決策流程中考量永續風險,評估永續性風險對資金可能產生的影響。2. SFDR第8條:具備以促進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等特質為產品之投資重點。 |
2023/04/28 |
2023/04/28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3/03/09 |
2023/02/27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以及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已上傳最新版本未經查核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資料截止日2022/12/31)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
2023/01/31 |
2023/01/31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3/01/03 |
2023/01/03 |
本公司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及第39條,就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以及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2/12/19 |
2022/12/16 |
謹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1款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自即日起,更新配息相關政策如下:(1)更新所有子基金之增補文件中“股息政策”部分,以反應發行和贖回子基金股份(“股份”)時所採用之收益平衡(Income equalisation)機制。 收益平衡機制旨在確保每一股份之收益水準於一會計期間不受股份發行與贖回數量之影響。就認購而言,每一股份之資產淨值將包括參考其所屬子基金孳息收入所計算出的平衡金額(equalisation payment),且任一股份之股息將包括資本支付金,其金額通常與前開平衡金額相等。就贖回而言,每一股份之資產淨值亦將包括其所屬子基金截至贖回日期止就孳息收入所計算出之平衡金額(equalisation payment)。(2)更新股份類別之命名規則,以識別擬每季度宣派股息之股份類別者為「(Q)」,擬每月度宣派股息者為「(M)」。(3)更新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與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T股份類別之命名規則,以識別擬每月度宣派股息之股份,包括在其命名慣例中添加“(M)”以表示相同。 |
2022/12/19 |
2022/12/16 |
謹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4款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自2022年12月16日起,管理機構將變更為PGIM Investments (Ireland) Limited,相關說明如下:本公司所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變更基金管理機構一案,業經2022年10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10352054號函核准及2022年12月16日境外基金註冊地愛爾蘭中央銀行核准。該管理機構於2021年7月26日在愛爾蘭註冊成立,註冊號為700563。並於2022年12月14日獲得愛爾蘭中央銀行的授權,作為UCITS管理公司,根據UCITS條例從事向UCITS集體投資計劃提供管理和相關行政服務的業務。本次變更將不會對本系列基金的資產管理造成任何影響,PGIM, Inc.仍為本系列基金的投資經理人。State Street Fund Service (Ireland) Limited亦將繼續擔任本系列基金的行政管理人、登記人及過戶代理人。 |
2022/12/19 |
2022/12/16 |
謹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1款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A級別美元累積型及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A級別美元累積型,自即日起,申購手續費變更為不超過百分之五(5%)。 |
2022/11/25 |
2022/11/1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基於下列事項,將於2023年1月12日下午4點30分(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2, Ireland召開: 1.審酌本公司之董事報告和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法定財務報表,以及公司審計師報告,並審查公司事務。 2.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之審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本公司。 3.授權本公司董事確定審計師薪酬。 4.審議本公司事務。 前開所列第2及第3項須經股東表決 |
2022/11/03 |
2022/11/03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 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及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更新最新經查核之年度財務報告(2022/6/30)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
2022/11/01 |
2022/11/0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就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之修正,辦理公告。 |
2022/10/31 |
2022/10/31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2/10/25 |
2022/10/24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1款,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股東通知信函主要內容。
關於指派PGIM Investments (Ireland) Limited為UCITS管理公司,就本公司子基金(「子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下稱「增補文件」)變更,內容包含:(i)本公司即將指派PGIM Investments (Ireland) Limited擔任UCITS管理公司,(ii)如下所述對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之若干計畫變更,以及其他較微小及印刷上之修正。 修訂之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將於2022年12月1日前後公告於https//www.pgim.com,或於愛爾蘭中央銀行就修訂之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備查之較晚日期(下稱「生效日」)為之。 1.指派PGIM Investments (Ireland) Limited為UCITS管理公司 董事現擬通知股東,管理機構即將在數周後被愛爾蘭中央銀行授權為UCITS管理公司,本公司將指派管理機構並於生效日起開始生效,指派管理機構將意味著公司將不再是自行管理(self-managed investment company)的公司運營模式。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也將更新,以反映對管理機構之指派,以及相關費用與合約安排。謹提醒,股東應注意,指派管理機構將不會造成整體費用增加。 2.子基金之增補文件變更 (1)所有子基金之增補文件(PGIM Wadhwani Keynes Systematic Absolute Return Fund除外:更新補充文件中“股息政策”部分,以反應發行和贖回子基金股份(“股份”)時所採用之收益平衡(Income equalisation)機制。 收益平衡機制旨在確保每一股份之收益水準於一會計期間不受股份發行與贖回數量之影響。 就認購而言,每一股份之資產淨值將包括參考其所屬子基金孳息收入所計算出的平衡金額(equalisation payment),且任一股份之股息將包括資本支付金,其金額通常與前開平衡金額相等。 就贖回而言,每一股份之資產淨值亦將包括其所屬子基金截至贖回日期止就孳息收入所計算出之平衡金額(equalisation payment)。 (2)所有子基金之增補文件:更新股份類別之命名規則,以識別擬每季度宣派股息之股份類別者為「(Q)」,擬每月宣派股息者為「(M)」。 (3)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與PGIM美國全方位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之增補文件:更新T股份類別之命名規則,以識別擬每月度宣派股息之股份,包括在其命名慣例中添加“(M)”以表示相同。
上述對公開說明書及增補文件之變更須經愛爾蘭中央銀行核准,預計將於生效日生效。 |
2022/07/29 |
2022/07/29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已完成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2/04/29 |
2022/04/29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2/03/04 |
2022/03/0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以及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已上傳最新版本未經查核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資料截止日2021/12/31)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
2022/02/17 |
2022/02/14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已進行更新,本次更新主要新增永續性風險之整合、風險因素中之ESG整合及投資中國A股風險和中國稅務風險等段落,並調降系列基金之行政及保管費至0.025%,各基金主要更新內容如下:
*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 —基金績效指標之名稱修改。 —修正ESG投資考量,投資經理人將以ESG標準限制或拘束特定發行人。 —新增證券化商品之投資風險。
*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 —本基金得透過深港通投資深交所之創業板市場; —增訂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之投資限制。
*PGIM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 —基金績效指標之名稱修改。 —修正ESG投資考量,投資經理人將以ESG標準限制或拘束特定發行人。
*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 —增訂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之投資限制。
上述之變更已反映於最新版本之公開說明書以及投資人須知當中,特此公告。 |
2022/01/27 |
2022/01/27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2/01/05 |
2022/01/05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基於下列事項,經重新安排將於2022年1月14日下午3時(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D02 CK83, Ireland召開: 1.審議PGIM FUNDS PLC(下稱「本公司」)董事之報告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之年度法定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之查核會計師報告*,並審查本公司之事務。 2.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為本公司之查核會計師(下稱「查核會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本公司。 3.授權本公司董事同意查核會計師之報酬。 4.贊成修訂本公司章程關於擬委任UCITS經理公司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5.贊成向UCITS經理公司支付之應付費用。 6.贊成修訂本公司章程關於財務報表公布方式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7.贊成修訂本公司章程關於股息分派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8.審議本公司任何其他日常業務。 * 請注意,截至2021年6月30日之年度法定財務報表已於2021年10月28日發送。如果您需要法定財務報表的額外副本,請聯繫PGIMTA@statestreet.com 前開所列第2至7項須經本公司股東表決。 |
2021/12/20 |
2021/12/1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之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境外基金年度股東大會(下稱「股東會」)基於下列事項,將於2021年12月30日下午3時(愛爾蘭時間)在Second Floor, 5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D02 CK83, Ireland召開: 1.審議本公司董事之報告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之年度法定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之查核會計師報告*,並審查本公司之事務。 2.續聘PricewaterhouseCoopers為本公司之查核會計師(下稱「查核會計師」),直至下屆股東會結束為止,屆時須將法定財務報表提交本公司。 3.授權本公司董事同意查核會計師之報酬。 4.贊成修改本公司章程關於擬委任UCITS經理公司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5.贊成向UCITS經理公司支付之應付費用。 6.贊成修改本公司章程關於財務報表公布方式之內容,並依中央銀行可能的要求進行修訂。 7.審議本公司任何其他日常業務。
* 請注意,截至2021年6月30日之年度法定財務報表已於2021年10月28日發送。如果您需要法定財務報表的額外副本,請聯繫PGIMTA@statestreet.com 前開所列第2至6項須經股東表決 |
2021/11/22 |
2021/11/22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保德信投信總代理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PGIM Jennison全球股票機會基金、PGIM 美國全方位高收益債券基金及PGIM Jennison美國成長基金,更新最新經查核之年度財務報告(2021/6/30)及其中文簡譯本,謹此公告。 |
2021/10/29 |
2021/10/29 |
本公司總代理之PGIM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每季更新: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就投資人須知之更新或修正,辦理公告。 |
2021/09/09 |
2021/09/09 |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0年9月8日中信顧字第1100002433號函(文到9月9日)核准新增銷售「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A級別美元累積型類股,謹此公告。 |
2021/09/09 |
2021/09/08 |
謹更正事實發生日,請以此公告為主。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中華民國110年9月8日中信顧字第1100002433號函(文到9月9日)核准新增銷售「PGIM美國公司債基金」A級別美元累積型類股,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