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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
2024/11/11 |
謹此通知,本公司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3年11月11日以中信顧字第1130003938號函核准新增「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銷售機構擔任本公司總代理之美盛美國永續發展基金之銷售機構。特此公告 |
2024/11/04 |
2024/10/3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就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Franklin Templeton Global Funds plc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Franklin Templeton Global Funds plc之最新公開說明書於2024年10月31日經愛爾蘭中央銀行核准生效,有關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變動或增加之內容如下:1. 「美盛凱利基礎建設價值基金」之增補文件:於「投資目標與政策」補充本基金最多可將淨資產價值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於在新興市場國家受監管市場上市或交易的股票及股票相關證券。2. 「美盛美國永續發展基金」之增補文件:於「投資目標與政策」補充本基金投資經理人的ESG永續領導者篩選標準適用於本基金90%的投資組合。投資經理人的投資組合建構過程限制本基金於可投資範疇內排除至少25%在ESG方面表現最差的企業,以僅容納那些永續領導企業和新興的永續領導企業。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24/10/28 |
2024/10/25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6條第1項規定辦理,本公司業於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以金管證投字第1130353809號函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穩定月收益基金、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創新科技基金及美盛美國永續發展基金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業務。有關前述基金之詳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投資人申購應負擔之各項費用及金額或計算基準等事項,請詳閱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