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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
2024/08/19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系列基金將對其公開說明書作出修訂並自2024年10月30日起生效,內容如下:1.新增指派Janus Henderson Investors UK Limited(「JHIUKL」)擔任投資顧問JHIUKL乃一於英國組設並經FCA許可之投資管理公司。其目前擔任本公司之副投資顧問及分銷商。為受益於營運效率,JHIUKL 將受指派擔任本公司新增之投資顧問,與 Janus Henderson Investors International Limited(「JHIIL」)共同擔任投資顧問。因有關各基金之投資顧問及副投資顧問之資訊可在 www.janushenderson.com 的「文件庫」中取得,故各基金補充文件中標題為「副投資顧問」之段落將予以刪除。2.基於投資目的運用之衍生性商品百分比限制之變更如下列基金之補充文件中所揭露,現有基於投資目的運用衍生性商品之10% 限制將取消。(1)駿利亨德森環球生命科技基金; (2)駿利亨德森環球科技創新基金; (3)駿利亨德森美國逆勢機會基金; (4)駿利亨德森美國40基金; (5)駿利亨德森美國創業基金; (6)駿利亨德森美國價值中小基金; (7)駿利亨德森環球房地產股票收益基金(本基金某些股份類別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8) 駿利亨德森平衡基金(本基金某些股份類別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9) 駿利亨德森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某些股份類別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為免疑義,預計實際運用衍生性商品之程度不會因取消對基於投資目的而運用衍生性商品之10% 限制而改變。相關基金之風險程度或投資目標不會受重大影響。基金為投資目的運用衍生性商品仍應遵循現有內部限制及相關法規之條件與限制。3.槓桿限制說明之闡釋性變更為維持一致性,以下基金之補充文件中所揭露之槓桿限制說明與計算方法將予以修訂及釐清。(1) 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本基金某些股份類別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2) 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為免疑義,槓桿限制說明之變更僅基於釐清目的,不對相關基金之風險程度產生重大影響。上述變更將反映在2024年10月30日經修訂之英文版公開說明書中,中文版公開說明書亦將同步調整。特此公告。 |
2024/07/22 |
2024/07/22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規定,謹通知本公司將於愛爾蘭時間西元2024年8月13日(週二)上午11點,假Arthur Cox LLP, 位於10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2, D02 T380, Ireland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下稱「年度股東大會」),召開目的如下: 一般事項1. 審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之董事及查核會計師報告與本公司帳目,並檢視本公司業務。2. 同意重新指派查核會計師。3. 授權董事決定查核會計師之報酬。特此公告。 |
2024/07/09 |
2024/07/08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1檔境外基金新增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3年07月08日中信顧字第1130052808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11檔境外基金明細: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平衡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40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逆勢機會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創業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價值中小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生命科技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房地產股票收益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科技創新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 |
2024/06/28 |
2024/05/09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系列基金將對其公開說明書作出修訂並自2024年07月31日起生效,內容如下:1. 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平衡基金本基金擬更新其投資政策,將股票與固定收益曝險分別從65%/35%變更為70%/30%。基於此等變化,本基金之績效指標將進行調整,以反映股票/固定收益曝險之增加/減少,由55% S&P 500® / 45% 彭博美國綜合債券調整為60% S&P 500® / 40% 彭博美國綜合債券。績效目標亦將更新以反映績效指標之變化。2. 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 變更投資政策,以修訂具體投資限制提高投資彈性,俾使投資經理可快速適應不斷變化之市場條件,更有效、及時地表達投資理念。- 強化投資策略之敘述,以更詳盡地解釋投資經理如何尋求實現其目標。- 變更本基金之績效目標,使基金符合基本策略之既定目標。- 將基金名稱(英文)變更為「Janus Henderson US Short Duration Bond Fund」,以更適切地反映基金投資於某些存續期較長證券之能力,同時仍維持投資組合存續期為1至3年。3. 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 變更投資政策,以修訂具體投資限制提高投資彈性,俾使投資經理可快速適應不斷變化之市場條件,並更有效、及時地表達投資理念。- 加強投資策略之敘述,以便更詳盡地解釋投資經理如何尋求實現其目標。- 變更本基金之績效目標,使基金符合基本策略之既定目標。上述概述之變更不會對相關基金之投資策略、投資組合成份或風險屬性產生重大影響。該等變更不會導致基金承擔新的費用、收費或增加現有費用或收費。相關基金股東之權益不會受重大不利影響。基金之運作及/或管理方式不會有重大變化。上述變更將反映在2024年07月31日經修訂之英文版公開說明書中,中文版公開說明書亦將同步調整。特此公告。 |
2023/11/27 |
2023/11/21 |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除非下文另有載明,此等變更將反映於2023年12月29日(下稱「生效日」)前後生效之基金補充文件修訂版及/或公開說明書。以下概述之變更不會對相關基金之投資策略、投資組合成份或風險屬性產生重大影響。該等變更不會致使基金承擔新的費用、收費或增加現有費用或收費。基金相關股東之權益將不會遭受重大不利影響。基金之運作及/或管理方式不會有重大變化。1. 駿利亨德森平衡基金、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駿利亨德森環球科技創新基金、駿利亨德森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及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於歐盟永續金融揭露法規(下稱「SFDR」)下分類之相關變更:為因應客戶對基金提倡環境及/或社會特徵日益增加之需求,各基金之補充文件將自生效日起進行更新,以反映各基金提倡SFDR第8 條所定義之環境及/或社會特徵。2. 適用於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及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之基金使用之總曝險方法相關之變更:目前,各基金均採用「承諾法」以計算其投資所產生之總曝險。自生效日起,投資經理將採用風險值 (VaR) 法以計算總曝險,此係因依據最近之檢視,依基金使用之衍生性商品(複雜金融工具)數量,認定該方法為最適切之方法。用於監控和管理基金之全球風險曝險之風險價值指標有兩種類型:「相對風險值」與「絕對風險值」。a. 相對風險值係指基金之風險值以適當基準或參考投資組合之風險值區分,使基金之總曝險得已與適當基準或參考投資組合之總曝險進行比較,並透過參考予以限制。規定載明基金之風險值不得超過基準風險值之兩倍。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將採用此方法。b. 絕對風險值用於基準或參考投資組合不適於用以進行風險衡量之情況。規定載明此類基金之風險值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20% 。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將採用此方法。作為該等變更之一環,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及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目前適用之 10% 衍生性商品使用限制將予以取消,以允許基金之投資彈性提高且不受限制(視情況而定且應遵循相關法規)。3.駿利亨德森平衡基金投資策略之變更:基金之投資策略將精確化,以闡明所謂低於投資等級之 35% 係與基金資產淨值(「NAV」)之固定收益投資部分相關,而非基金之總資產淨值。4.投資顧問與副投資顧問:公開說明書將進行修訂,以納入符合監管規範之多重管理人彈性。駿利亨德森集團之副投資顧問將可代表本公司所有子基金行事,並可隨時更換,毋需事前通知股東。有關各基金副投資顧問之詳細資訊可自 www.janushenderson.com 之「文件庫(Document Library)」項目下取得。 |
2023/08/22 |
2023/08/2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共13檔境外基金新增兆豐證券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2年8月21日中信顧字第11200530006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13檔境外基金明細: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價值中小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平衡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房地產股票收益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生命科技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研究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科技創新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逆勢機會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40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創業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研究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
2023/08/10 |
2023/08/09 |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系列基金做出下列調整:1. 新增通貨膨脹/通貨緊縮風險說明文字:通貨膨脹風險係指由於通貨膨脹導致貨幣價值下降,未來本基金之資產或本基金投資收益可能貶值的風險。隨著通貨膨脹的加劇,本基金投資組合之實際價值可能會下降。為保持投資組合較低周轉率,本基金可能會持有固定收益證券直至到期。 持有至到期且與通膨無關(息票及/或本金調整)之固定收益證券將隨著通膨上升而提供較低的實際報酬。通貨緊縮風險係指整個經濟體的價格可能隨著時間而下降之風險。通貨緊縮可能對發行人的信用產生不利影響,並可能增加發行人違約的可能性,從而可能導致本基金投資組合價值下降。愛爾蘭主管機關 CBI 已於2023年8月9日核准本次調整,公開說明書亦於核准日生效,核准之公開說明書將公告於境外基金觀測站。 |
2023/07/28 |
2023/07/27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自112年8月12日起終止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2年7月27日中信顧字第1120052625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3/07/13 |
2023/07/13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規定,謹通知本公司將於愛爾蘭時間西元2023年8月4日(週五)上午11點,假Arthur Cox LLP, 位於10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2, D02 T380, Ireland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下稱「年度股東大會」),召開目的如下: 一般事項1. 審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之董事及查核會計師報告與本公司帳目,並檢視本公司業務。2. 同意重新指派查核會計師。3. 授權董事決定查核會計師之報酬。特此公告。 |
2023/04/28 |
2023/04/28 |
本公司擔任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基金之總代理人,謹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告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所提供會計師查核簽證之2022年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基金之年度報告,特此公告。 |
2023/03/13 |
2023/03/10 |
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高盛系列基金、晉達環球策略基金系列、野村基金(愛爾蘭系列)、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及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境外基金,因銷售機構日盛銀行因與台北富邦銀行合併,故自112年4月1日合併基準日起刪除日盛銀行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2年3月10日中信顧字第1120050602號函同意照辦,並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特此公告。 |
2023/03/08 |
2023/03/07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新增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2年3月7日中信顧字第1120050686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13檔境外基金明細: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價值中小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平衡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房地產股票收益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生命科技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研究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環球科技創新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逆勢機會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40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創業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短期債券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美國研究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靈活入息基金、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 - 駿利亨德森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
2023/01/11 |
2023/01/1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新增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2年1月10日中信顧字第1120050091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9/05 |
2022/09/05 |
本公司擔任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之總代理人,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編具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2022年6月30日止之會計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查核)及其中文簡譯本,特此公告。 |
2022/09/05 |
2022/09/0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六項規定,本公司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子基金之管理機構名稱變更一案,於中華民國(下同)111年9月1日業經金管證投字第1110348396號函核准。管理機構名稱變更為「Janus Henderson Investors Europe S. A.」,前述管理機構變更之相關事宜,已配合境外基金機構訂定之全球統一公告日於111年8月26日先行公告。特此公告。 |
2022/09/01 |
2022/09/0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規定,謹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將於愛爾蘭時間西元2022年9月23日(週五)上午11點,假Arthur Cox LLP 位於10 Earlsfort Terrace, Dublin 2, D02 T380, Ireland之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大會(下稱「年度股東大會」),倘因新型冠狀病毒相關限制無法召開實體會議,年度股東大會將視為於年度股東大會通知所載時間在年度股東大會主席所在地召開,召開目的如下: 一般事項1. 審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之董事及查核會計師報告與本公司帳目,並檢視本公司業務。2. 同意重新指派查核會計師。3. 授權董事決定查核會計師之報酬。特此公告。 |
2022/08/26 |
2022/03/0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將於2022年10月31日(下稱「生效日」)對其公開說明書(「公開說明書」)作出修訂,內容如下:1.駿利亨德森的公司整體排除政策駿利亨德森擬採用適用於公司整體的排除政策(下稱「排除政策」),該政策適用於投資顧問或相關副投資顧問做出的所有投資決策,從而影響每檔基金。該政策要求投資顧問或相關副投資顧問的投資適用排除性篩選,以避免投資於參與當前製造爭議性武器、或持有爭議武器製造商20%以上股權的實體,爭議性武器係指:(i) 集束彈藥; (ii) 人員殺傷地雷; (iii) 化學武器; (iv) 生物武器。由於此等篩選乃基於第三方 ESG 數據供應商所提供的數據,若所提供之數據不準確或不適當。該政策將自生效日起生效。2. 「營業日」的定義說明於公開說明書中營業日之定義將特別闡明現行向台端告知非交易日之方式。自生效日起,公開說明書中之營業日將定義為:「紐約股票交易所的任何營業日,惟排除落在以下日期之相關營業日: (i)每年之12月26日、12月27日、12月28日(倘該日為愛爾蘭銀行之國定假日);及/或(ii)投資顧問徵得管理公司、過戶代理人、行政管理人和存託機構的同意後,依股東的最佳利益認定為相關基金的非交易日(例如,若基金投資組合很大一部分因國定假日或其他重大原因而可能受到限制或暫停交易)。於此情況,下一個營業日將緊接在相關非交易日之後。www.janushenderson.com 網站上可查閱預定非交易日之行事曆,其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並於行事曆所載的相關非交易日前更新。惟在管理公司認為符合相關特定基金股東的最佳利益的特殊情況下,行事曆亦可能隨時更新。」此闡明內容不會改變本基金之營運及/或管理方式。3.電話交易自生效日起,將不再接受以電話指示買回、轉換與後續(即在首次申購股份後)申購。買回、轉換及後續申購之指示應於相關補充文件所載之交易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提交予過戶代理人。4. 其他說明、行政及文字細節更新公開說明書亦將包括各種雜項、行政、闡明、編輯、文字細節的更新及格式的變動。本次變更不會對基金的投資策略、投資組合或風險產生重大影響。 任何基金的「綜合風險及回報指數」(「SRRI」) 均不會因此等變動而有變更。若投資人有意願,於2022年10月30日相關補充文件所規定之交易截止時間前,得隨時免費轉換或買回投資人的股份。轉換與買回將依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補充文件的規定為之。上述變更將反映在2022年10月31日經修訂之英文版公開說明書中,中文版公開說明書亦將同步調整。特此公告。 |
2022/08/26 |
2022/03/0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8款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下稱「本基金」),擬對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及其基金進行之某些變更,其摘要如下,且除另有載明外,下述變更將於2022年10月31日(下稱「生效日」)前後生效。1. 存託機構重組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的存託機構 J.P. Morgan Bank (Ireland) PLC已因J.P. Morgan在歐洲實施法人實體策略併入 J.P. Morgan AG,同時其法人形式由德國的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變更為名為J.P. Morgan SE的歐洲公司(Societas Europaea)(下稱「合併」)。前述合併已於2022年1月22日生效。自該日起,J.P. Morgan SE成為J.P. Morgan Bank (Ireland) PLC的合法繼受人,承擔J.P. Morgan Bank (Ireland) PLC根據與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現有協議下的一切權利及義務,故基金的權利與義務亦不受影響。2. 公開說明書中指定之各種法人實體的更新作為駿利亨德森集團在2017年駿利資產管理集團與亨德森集團合併後持續整合計劃的一部分,駿利亨德森的某些法人實體已更名,並於生效日的公開說明書中反映。管理公司及分銷商:舊名稱為Henderson Management S.A.,新名稱為Janus Henderson Investors Europe S.A.本次變更不會對基金的投資策略、投資組合或風險產生重大影響。 任何基金的「綜合風險及回報指數」(「SRRI」) 均不會因此等變動而有變更。若投資人有意願,於2022年10月30日相關補充文件所規定之交易截止時間前,得隨時免費轉換或買回投資人的股份。轉換與買回將依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補充文件的規定為之。本基金之管理公司名稱變更事宜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之核准,目前尚在審核中,僅係配合境外基金機構訂定之全球統一公告日先行公告,惟最終仍取決於金管會之核准,特此說明。 |
2022/08/01 |
2022/08/01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39條規定,配合本公司擔任「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及「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兩系列之總代理人,茲依規定更新中文版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22/08/01 |
2022/07/12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自111年8月1日起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新增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為銷售機構。「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12檔境外基金新增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4檔基金新增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城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容海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7月12日中信顧字第1110002852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8/01 |
2022/07/14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自111年8月1日起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新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為銷售機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4檔基金新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7月14日中信顧字第111000307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8/01 |
2022/07/2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自111年8月1日起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新增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為銷售機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4檔基金新增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7月21日中信顧字第1110003144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8/01 |
2022/07/2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自111年8月1日起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及「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4檔基金新增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7月21日中信顧字第1110003151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8/01 |
2022/07/26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自111年8月1日起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新增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為銷售機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4檔基金新增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7月26日中信顧字第1110003227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8/01 |
2022/07/27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自111年8月1日起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及「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4檔基金新增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7月27日中信顧字第111000323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2/08/01 |
2022/07/28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自111年8月1日起擔任總代理之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4檔基金新增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7月28日中信顧字第1110003252號函同意照辦。「駿利亨德森遠見基金」系列13檔境外基金及「駿利亨德森資產管理基金」系列14檔基金新增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11年7月28日中信顧字第1110003253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