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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
2025/01/24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士隆奧系列基金將於2025年2月14日上午11時整(盧森堡時間),於境外基金管理機構註冊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大會。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將於近日寄出年度股東大會相關通知文件予境外基金登記之投資人。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
2024/08/22 |
2024/08/2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公告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瑞士隆奧系列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2024/8/21)。 |
2024/01/26 |
2024/01/24 |
本公司總代理之瑞士隆奧系列基金將於2024年2月16日上午11時整(盧森堡時間),於境外基金管理機構註冊辦公室舉行年度股東大會。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將於近日寄出年度股東大會相關通知文件予境外基金登記之投資人。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
2023/12/01 |
2023/12/01 |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二、配合本公司總代理之瑞士隆奧系列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爰公告更新後之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主要更新內容如下:(一)新增名詞定義及解釋-「數據與技術費用」及「LOIM分類架構」。(二)附錄B:於一般風險中新增「關鍵人員風險」。(三)新增在新設立子基金授權日後六個月內,子基金的輔助流動資產可暫時違反基金淨資產20%的上限。(四)刪除3.4「子基金之績效」一節。(五)將第8節「中央管理機構、註冊人、過戶代理人、付款代理人與上市代理人」重新命名為「中央行政管理機構、註冊人、過戶代理人與付款代理人」並調整該節文字以反映最新合約內容。(六)第11節「股份分銷」:根據法令CSSF第22/811號通知第22條,增加對於投資者下單之補充說明。(七)新增附錄C之附件III:LOIM分類架構的說明。(八)酌修文字。三、上述修正事項詳情請參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 |
2023/05/24 |
2023/05/23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公告本公司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金管證投字第1120334176號函核准,擔任「瑞士隆奧亞洲價值債券基金」(Lombard Odier Funds -Asia Value Bond)之總代理人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有關境外基金之詳細內容,請參照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