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日 |
事實發生日 |
內容 |
2025/03/07 |
2025/03/05 |
本公告內容與2025/3/5公告相同,僅為更正公告之訊息類別為「其他」,原所載訊息類別: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或交付投資人之其他相關文件,其所載內容有變動或增加,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為誤植,敬請見諒。謹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M&G(Lux)投資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主要更新內容如下:(1)更新子基金的ESG排除標準,以符合ESMA相關指引(2)更新永續性相關揭露資訊,以符合法國政府「社會責任投資」(ISR)標籤要求(3)優化子基金之ESG相關文件,使投資人更易於獲取各基金之ESG相關資訊。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將於更新後上傳,以上特此公告。 |
2025/03/05 |
2025/03/05 |
謹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M&G(Lux)投資基金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主要更新內容如下:(1)更新子基金的ESG排除標準,以符合ESMA相關指引(2)更新永續性相關揭露資訊,以符合法國政府「社會責任投資」(ISR)標籤要求(3)優化子基金之ESG相關文件,使投資人更易於獲取各基金之ESG相關資訊。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將於更新後上傳,以上特此公告。 |
2025/02/07 |
2025/02/07 |
謹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M&G (Lux)投資基金將自2025年2月14日變更公開說明書中績效指標揭露之方式。自生效日期起,公開說明書將持續列出與以基金參考貨幣計價之股份級別相對應之各基金績效指標,但對於避險股份級別及以基金參考貨幣以外之貨幣計價之股份級別,將於M&G之網站www.mandg.com/benchmarks提供績效指標。揭露用語之變化並不會導致基金績效指標變更,以上特此公告。 |
2024/12/17 |
2024/12/16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M&G系列基金系列,新增英卓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6日中信顧字第1130004296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4/12/16 |
2024/12/16 |
本公司總代理之M&G系列基金-M&G收益優化基金(M&G (Lux) Optimal Income Fund)「下稱(本基金)」,將納入一項額外之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特色。自2025年1月16日(「生效日期」)起,本基金將無法再投資於ESG表現較差之公司或「落後之ESG公司」,特此公告。 |
2024/12/04 |
2024/12/04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M&G系列基金系列,新增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中信顧字第1130004283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4/12/02 |
2024/11/04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M&G系列基金系列,新增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4日中信顧字第1130003743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4/12/02 |
2024/11/04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M&G系列基金系列,新增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4日中信顧字第1130003744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4/12/02 |
2024/11/2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M&G系列基金系列,新增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中信顧字第1130003982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4/12/02 |
2024/11/2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M&G系列基金系列,新增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中信顧字第1130003889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4/12/02 |
2024/11/26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M&G系列基金系列,新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中信顧字第1130004072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4/12/02 |
2024/11/28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M&G系列基金系列,新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銷售機構,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8日中信顧字第1130004210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