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日 |
事實發生日 |
內容 |
2025/02/24 |
2025/02/24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
2025/02/05 |
2025/02/05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4/10/29 |
2024/09/12 |
主旨: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境外基金淨值計算之最小單位,將從小數點後3位調整為小數點後4位,於2024年11月29日生效,特此公告。公告事項: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進行公告。二、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下述新加坡大華系列境外基金淨值計算之最小單位,將從小數點後3位調整為小數點後4位。受影響的基金列示如下:1. 新加坡大華東協基金2. 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3. 新加坡大華全球科技基金4. 新加坡大華全球成長基金5. 新加坡大華亞太增長基金6. 新加坡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7. 新加坡大華全球保健基金8. 新加坡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9. 新加坡大華全球資源基金10.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三、自2024年11月29日起,各基金的基金淨值(包含以上列述基金的每一類別)將計算至小數點後4位(而不是目前的小數點後3位)。這是為了更準確地反映每個基金的單位價值。四、本通知僅供您參考,您無需採取任何行動。上述變更將在下次更新的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更新。五、特此公告 |
2024/10/29 |
2024/10/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4/09/24 |
2024/09/24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
2024/08/12 |
2024/08/0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辦理,就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
2024/07/29 |
2024/07/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4/06/11 |
2024/06/0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新加坡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科技基金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新加坡大華東協基金新加坡大華亞太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成長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保健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新加坡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 |
2024/05/28 |
2024/03/2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下述新加坡大華系列境外基金將新增反稀釋條款,於2024年6月28日生效,詳情請參閱官網公告及將於近日修訂之公開說明書「其他重要資訊」一節。特此公告。基金列示如下1. 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2. 新加坡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3. 新加坡大華全球科技基金4. 新加坡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5. 新加坡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2024/8/6生效) |
2024/04/30 |
2024/04/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4/02/19 |
2024/02/1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
2024/01/31 |
2024/01/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10/30 |
2023/10/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下述新加坡大華系列境外基金將統合專有人工智慧機器學習(AIML)至各基金之投資方法中,於2023年11月30日或稍後於網站宣布之日期起生效,詳情請參閱將於近日修訂之公開說明書。特此公告。基金列示如下1. 新加坡大華東協基金2. 新加坡大華亞太增長基金3. 新加坡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4. 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
2023/10/30 |
2023/10/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下述新加坡大華系列境外基金將統合專有人工智慧機器學習(AIML)至各基金之投資方法中,於2023年11月30日或稍後於網站宣布之日期起生效,詳情請參閱將於近日修訂之公開說明書。特此公告。基金列示如下1. 新加坡大華東協基金2. 新加坡大華亞太增長基金3. 新加坡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4. 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
2023/10/20 |
2023/10/2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09/26 |
2023/09/25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
2023/08/21 |
2023/08/2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
2023/08/10 |
2023/02/1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編具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半年度財務報告已於2023年2月18日上傳, 特此公告。 |
2023/07/31 |
2023/07/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04/28 |
2023/04/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04/28 |
2023/04/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04/07 |
2023/04/06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大華銀系列境外基金,終止「日盛國際商業銀行」為銷售機構案,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6日中信顧字第1120051154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3/01/30 |
2023/01/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2/10/28 |
2022/10/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2/09/29 |
2022/09/29 |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如下: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大華全球房地產收益基金 |
2022/08/29 |
2022/08/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
2022/07/29 |
2022/07/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2/07/01 |
2022/06/30 |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辦理。二、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10002856號函核准,公告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22/06/02 |
2022/06/0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資源基金」、「新加坡大華東協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成長基金」、「新加坡大華亞太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泛華基金」、「新加坡大華亞洲基金」公開說明書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下列章節新增文字如下:
授權投資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僅限《資本市場產品法》允許範圍內,將本基金單位歸類為除外投資產品。
投資限制
(b)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本基金單位屬於除外投資產品。因此,本基金不會投資於任何產品或進行任何交易,以致本基金單位不被視為除外投資產品。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基金經理公司不得為本基金進行證券借貸或再買回交易,除非此類證券借貸或再買回交易僅係為有效投資組合管理目的且不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50%。
基金經理公司就特定投資之風險管理程序
(a) 2022 年 7 月 1 日前:本基金得為對沖投資組合中的既有部位、有效投資組合管理或為上述二個目的,使用或投資於衍生性金融工具。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依《資本市場產品法》中關於將本基金單位歸類為除外投資產品之衍生性金融工具規定,本基金得基於投資組合既有部位之避險或有效投資組合管理,或同時為上述兩個目的,而使用或投資於衍生性金融工具。
更新後之公開說明書請參照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相關資訊專區,特此公告 |
2022/06/02 |
2022/06/02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
2022/04/29 |
2022/04/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2/02/21 |
2022/02/2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
2022/01/28 |
2022/01/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1/10/28 |
2021/10/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1/09/23 |
2021/09/23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 及中文譯本 ,辦理公告。 |
2021/09/23 |
2021/09/22 |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00004602號函核准,公告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21/09/03 |
2021/09/03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辦理,就「新加坡大華亞太成長良機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
2021/08/27 |
2021/08/26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公開說明書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新增5.3投資風格及基準指標用途 本基金經參考其基準指標受主動式管理,該基準指標係用於比較績效。基準指標並非用於限制本基金投資組合之構成,亦非本基金績效之目標。 惟本基金持有部位中大多數可能為基準指標之成分證券。因其為受主動式管理之基金,就遵循基準指標權重及投資於基準指標所未包含之證券而言,基金經理公司就投資組合之構成具有絕對之決定權。因此,預期本基金之風險報酬特性可能逐漸偏離基準指標 |
2021/08/18 |
2021/08/18 |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00004110號函核准,公告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21/07/27 |
2021/07/27 |
訊息內容: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1/04/27 |
2021/04/2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1/02/24 |
2021/02/24 |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全球金融基金 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 大華全球房地產收益基金 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2021/01/27 |
2021/01/2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0/12/08 |
2020/12/0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0/10/30 |
2020/10/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20/09/30 |
2020/09/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全球金融基金 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 大華全球房地產收益基金 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2020/09/11 |
2020/09/1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
2020/09/03 |
2020/09/03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公開說明書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其他重要條款 在申購基金單位時,投資人所支付的金額將會先與其他投資人申購之款項進入合併帳戶,直接移轉予受託機構。 更新後之公開說明書請參照境外資訊觀測站相關資訊專區,特此公告。 |
2020/07/30 |
2020/07/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20/04/30 |
2020/04/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20/02/25 |
2020/02/25 |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全球金融基金 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 大華全球房地產收益基金 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2019/10/30 |
2019/10/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9/09/27 |
2019/09/26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之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新加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
2019/09/26 |
2019/09/26 |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全球金融基金 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 大華全球房地產收益基金 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2019/09/12 |
2019/09/12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19/09/12 |
2019/09/12 |
1.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就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事項,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2. 經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風險因素變更,新增“流動性風險”及“基金保管風險”,新增風險內容敘述如下: 流動性風險 若有意料之外大量的基金單位要求贖回,可能會導致本基金資產被迫以低於公平及預期之價格清算,尤其在缺乏流動性之公開交易所或店頭市場。此外,在某些市場狀態下(例如市場震盪、金融危機期間或交易中斷等情事),可能不易或無法將資產變現或調整部位。本公司將確保本基金能維持足夠的流動性資產部位(例如現金及約當現金)以因應預期之贖回申請(扣除新申購),本公司可能在某些情況下使用流動性管理工具,例如根據第10.3節或第13節限制或暫停贖回。如使用該等工具,您可能無法在暫停期間內贖回您的基金單位,或者贖回您的基金單位可能有所遲延。 基金經理公司、受託人或基金保管機構之清算 依信託契約之規定,若基金經理公司或受託人進行清算時(除以重整或合併為目的自願進行之清算外),得指定新基金經理公司或新受託人(視情況而定),否則本基金可能被終止。有關基金經理公司或受託人進行清算時將發生情況之更多細節,請參閱信託契約。 保管風險 與持有相關子基金投資標的或結算相關子基金交易之基金保管機構進行交易時將涉及風險。若基金保管機構無力清償或破產,相關子基金自基金保管機構或其財產收回基金之資產時,可能會受到遲延或阻礙,且可能僅得就該等資產對基金保管機構主張無擔保債權。於近期金融機構破產之情形,部分客戶自破產財產中收回其資產之能力常受到不可預測之遲延、限制或阻礙,且無法保證基金保管機構持有之相關子基金任何資產得由相關子基金立即收回。此外,於相關子基金投資於保管及/或結算系統與法令尚未充分發展的市場(含新興市場)且相關子基金已將其資產託付次基金保管機構之情況下,對此類非屬美國之次基金保管機構的追索權可能受限 3.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19/07/31 |
2019/07/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9/06/13 |
2019/06/13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19/04/30 |
2019/04/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9/02/25 |
2019/02/25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境外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全球金融基金 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 大華全球房地產證券基金 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2019/01/31 |
2019/01/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8/10/31 |
2018/10/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8/09/28 |
2018/09/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全球金融基金 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 大華全球房地產證券基金 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2018/09/28 |
2018/09/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
2018/09/21 |
2018/09/20 |
公告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辦理。 二、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70004610號函核准,公告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8/09/21 |
2018/09/20 |
一.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辦理公告
二.本公司總代理之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風險因素變更,新增 “使用評等機構及其他第三人之風險”,增加之內容如下:
7.2.(o)使用評等機構及其他第三人之風險 本基金所投資工具之信用評等代表本公司及/或評等機構就該工具或機構信用品質之意見,並非品質之保證。評等方法通常係依據歷史資料,並無法預測未來趨勢,且其可能無法及時改變信用評等以因應其後之情事變更。當一債務證券經評等,如該債務證券被降級則可能使其價值減低及流動性變差。
本公司依賴信用評等機構出具之評等,本公司已建立一套內部信用評估標準,並已建置一信用評估程序以確保本基金之投資符合此等標準。本公司將依投資人之要求提供信用評估程序之資訊。
本公司得依賴第三人(包括訂價服務及獨立經紀商/交易商)提供本基金之訂價資訊及計價,無需經獨立調查。其正確性取決於其方法、適當評鑑以及對情事變更及時採取對策。本公司對該等第三人計價之失誤概不負責。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18/07/31 |
2018/07/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8/07/30 |
2018/07/30 |
公告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辦理。 二、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70003719號函核准,公告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8/07/05 |
2018/07/05 |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辦理。 二、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70003272號函核准,公告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8/06/21 |
2017/10/11 |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60004581號函同意,公告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8/03/29 |
2018/03/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全球金融基金 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 大華全球房地產證券基金 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大華東協基金 |
2018/01/30 |
2018/01/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7/11/02 |
2017/11/02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之規定,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7/11/01 |
2017/11/0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全球金融基金 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 大華全球房地產證券基金 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2017/10/30 |
2017/10/30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7/09/20 |
2017/09/2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修訂母目前架上17檔境外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與第二部份文字。配合前述異動,上傳修訂後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7/07/31 |
2017/07/31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7/04/28 |
2017/04/28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7/04/17 |
2017/04/01 |
就本公司所代理之新加坡大華境外基金系列自2017年4月1日起變更受託機構與保管銀行事宜,增補基金公開說明書內容,謹此公告。 |
2017/04/13 |
2017/04/12 |
公告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60000984號函同意,公告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7/04/13 |
2017/04/07 |
公告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修改上則公告事實發生日為106年4月7日)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60000984號函同意,公告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7/04/01 |
2017/04/0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大華全球房地產證券基金 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 大華全球金融基金 |
2017/03/30 |
2017/04/01 |
一、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 本公司所代理的新加坡大華資產管理系列基金,將於2017年4月1日起更換信託受託人及保管機構:
1. 更換信託受託人: (1) 新加坡大華資產管理系列基金信託受託人目前為匯豐機構信託服務(新加坡)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信託服務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統稱「舊受託人」)。自2017年4月1日生效(下稱「生效日期」)起,兩位舊受託人將離任,並指派道富信託(新加坡)有限公司擔任大華資產管理基金之新受託人。 (2) 道富信託(新加坡)有限公司(下稱「新受託人」)為在新加坡成立之上市公司,其登記所在地為168 Robinson Road, #33-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新信託人已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批准,就根據新加坡證券暨期貨法SFA第289節(1)所成立之各獲授權集合性投資計畫擔任信託受託人。根據信託契約條款,新受託人符合所有被指派為大華資產管理基金受託人之所有條件。
2. 更換保管機構: 如各大華資產管理基金尚有未由道富銀行與信託公司新加坡分公司擔任全球保管機構者,其全球保管機構一概更換為道富銀行與信託公司新加坡分公司。
三、 信託受託人、保管機構及相關變更將會反映於各基金之公開說明書補充說明中。
四、 此項事宜於民國106年3月30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金管證投字第1060009924號,特此公告。 |
2017/03/20 |
2017/03/20 |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60000983號函同意,公告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7/01/26 |
2017/01/26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6/11/17 |
2016/11/17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6/11/01 |
2016/10/31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6/10/19 |
2016/10/1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
2016/08/30 |
2016/08/29 |
本公司代理之「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United Asian Growth Opportunities Fund),因105年8月26日當日總贖回單位數超過已發行基金單位數總數的比重10%,故當日之贖回申請將分別於105年8月26日與105年8月29日辦理,相關事宜詳如說明。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1款辦理。 二、依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公開說明書第11.3條贖回限制之規定,基金經理公司於受託人核准後,得限制於任何交易日持有人得贖回及基金經理公司得取消之基金單位總數,不得超過當時已發行基金單位總數的10%;未能贖回的任何基金單位,將於次一交易日贖回;因105年8月26日當日贖回本基金量超過已發行基金單位數總數的比重10%,故當日贖回之申請將分別於105年8月26日與105年8月29日進行贖回。 |
2016/08/29 |
2016/08/26 |
1.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1款辦理。 2. 有關本公司代理之「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United Asian Growth Opportunities Fund),因105年8月25日當日總贖回單位數超過已發行基金單位數總數的比重10%,故當日之贖回申請將分別於105年8月25日與105年8月26日辦理,相關事宜詳如說明。
一、依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公開說明書第11.3條贖回限制之規定,基金經理公司於受託人核准後,得限制於任何交易日持有人得贖回及基金經理公司得取消之基金單位總數,不得超過當時已發行基金單位總數的10%;未能贖回的任何基金單位,將於次一交易日贖回;因105年8月25日當日贖回本基金量超過已發行基金單位數總數的比重10%,故當日贖回之申請將分別於105年8月25日與105年8月26日進行贖回。 |
2016/08/29 |
2016/08/26 |
本公司代理之「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United Asian Growth Opportunities Fund),因105年8月25日當日總贖回單位數超過已發行基金單位數總數的比重10%,故當日之贖回申請將分別於105年8月25日與105年8月26日辦理,相關事宜詳如說明。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1款辦理。 二、依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公開說明書第11.3條贖回限制之規定,基金經理公司於受託人核准後,得限制於任何交易日持有人得贖回及基金經理公司得取消之基金單位總數,不得超過當時已發行基金單位總數的10%;未能贖回的任何基金單位,將於次一交易日贖回;因105年8月25日當日贖回本基金量超過已發行基金單位數總數的比重10%,故當日贖回之申請將分別於105年8月25日與105年8月26日進行贖回。 |
2016/07/29 |
2016/07/29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