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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
2025/04/02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境外基金擬於2025年4月25日上午11時(盧森堡時間),於註冊辦公室(26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召開年度股東常會。議程包含提交2024年董事會報告、2024年查核報告、通過2024年財務報告(包含應付董事費用)及2024年股利,並討論董事暨會計師選任及指派等相關事宜。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網站。 |
2025/03/28 |
2025/02/28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合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系列基金於2025年2月28日收受基金註冊地主管機關核准更新公開說明書,並訂2025年3月28日為全球統一公告日,爰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主要更新內容如下:1. 刪除第1.1節中的股份級別列表及相關參考資料,修訂第1.4節和第6.2節,並在附錄九中提供基本股份級別概述,以及提供一個連結連接到瀚亞投資網站以查詢完整的股份級別列表;2. 修訂《投資人注意事項》,特別是其子部分中的「排除政策」、「有爭議的武器」和「動力煤」內容,使其與瀚亞投資集團採用的責任投資政策保持一致;3. 修訂公開說明書第4.5節「計算錯誤」和附錄三「風險考量」,以包括對新CSSF 24/856公報的引用,該公報涉及當資產淨值(NAV)計算錯誤、不遵守投資規則以及其他類型的UCI層級錯誤情況下的投資者保護,並警告透過金融中介(如代理人)進行認購的相關風險;4. 修訂公開說明書第 5.3 節「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和第 6.9 節「資料保護」,規定 SICAV 和管理公司將根據通用資料作為聯合資料控制者保護規定;5. 修訂第7.5節「中央管理(包括支付代理和上市代理功能)」,以表明 (i) 紐約梅隆銀行SA/NV作為UCI管理者的角色並提供客戶間通訊功能,及 (ii) Arendt Services S.A.已取代紐約梅隆銀行SA/NV成為SICAV的上市代理人;6. 修訂公開說明書中附錄二「定義」,以添加一些額外的定義術語;7. 修訂公開說明書中附錄三「風險考量」,更具體地說,修訂「將環境、社會和治理 (ESG) 納入瀚亞投資流程的具體風險考量」,以加強公開說明書中ESG的揭露,並使其與瀚亞投資集團採用的責任投資政策保持一致;8. 修訂公開說明書中附錄三「風險考量」,刪除「具有虧損吸收特徵的工具之風險」之子部分,因為相同的風險揭露已包含在同一附錄三的另一子部分中。該子部分已修訂以考慮額外的債務工具;9. 修訂公開說明書中附錄四「投資目標和限制」及其「投資工具」部分,以闡明為流動性管理目的和/或應對不利市場條件而進行的貨幣市場工具和/或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不屬於附屬資產投資,因此不受限於子基金淨資產的20%;10. 修訂公開說明書附錄七「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考量與永續性風險」以及以下子基金:亞洲動力股票基金、全球新興市場動力股票基金、日本動力股票基金、全球低波動股票基金、全球科技股票基金、全球價值股票基金、亞洲股票收益基金、亞太股票基金、亞洲股票基金、中印股票基金、大中華股票基金、中國股票基金、印度股票基金、印尼股票基金、亞洲債券基金、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亞洲優質債券基金、亞洲當地貨幣債券基金、全球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優質公司債基金、美國特優級債券基金、美國優質債券基金的SFDR合約前揭露文件,以加強公開說明書中對ESG的揭露,使其與瀚亞投資集團採用的責任投資政策保持一致,並確保所有子基金的SFDR揭露維持一致性。 |
2025/02/06 |
2025/02/06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9條第3項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系列基金及瑞萬通博系列基金於每季更新投資人須知。 |
2024/10/31 |
2024/10/3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9條第3項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系列基金、M&G系列基金及瑞萬通博系列基金於每季更新投資人須知。 |
2024/08/30 |
2024/08/3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第3項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系列基金2024半年度財務報告併同其中文簡譯本。 |
2024/08/19 |
2024/08/15 |
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15日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30053506號函同意,自113年8月31日起終止永豐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機構乙案。 |
2024/07/31 |
2024/07/31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9條第3項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系列基金、M&G系列基金及瑞萬通博系列基金於每季更新投資人須知。 |
2024/04/30 |
2024/04/3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9條第3項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系列基金、M&G系列基金及瑞萬通博系列基金於每季更新投資人須知。 |
2024/04/24 |
2024/04/24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3條第3項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系列基金2023年度財務報告。 |
2024/04/02 |
2024/03/20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配合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系列基金於2024年3月20日收受基金註冊地主管機關核准更新公開說明書,並訂2024年4月2日為全球統一公告日,爰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中譯本。本次主要更新內容如下:1. 投資經理人將委任瀚亞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擔任「瀚亞投資 – 中國股票基金」及「瀚亞投資 – 大中華股票基金」之投資協管經理人,負責子基金的投資管理職能,自2024年5月2日起生效。2. 修訂第2.1節「申購股份」和第2.2節「買回股份」,更具體地說是其各自的「支付」小節,修訂結算期限並澄清有關結算日期的規則。特別是,支付申購款項和買回款項的結算期間由相關評價日起算之五個營業日縮短為三個營業日。3. 修訂公開說明書第7.2節「管理公司」和附錄一「名錄」,以表明(i)Selim Saykan先生已取代Oliver Hermesdorf先生成為管理公司的事務經理人;(ii)Nicolas Lauden 先生已被任命為SICAV的董事;(iii)Terence Ming Wan Lim 先生已被任命為管理公司的董事;4. 修訂公開說明書第7.3節「投資經理人」,以表明任何子基金的投資顧問得收受及/或簽訂軟錢酬庸/安排。5. 修訂公開說明書第7.4節「保管人」,新增對SICAV網站的引用,以獲取有關第三方代表的資訊。6. 刪除公開說明書附錄六中的「保管人第三方代表列表」,以反映該列表在SICAV網站上的公佈情況。7. 修訂公開說明書的(i)投資人注意事項和(ii)附錄六「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考量與永續性風險」,更具體地說,修訂子基金全球配置優化基金、亞洲動力股票基金、全球新興市場動力股票基金、日本動力股票基金、全球低波動股票基金、全球價值股票基金、亞洲股票收益基金、亞太股票基金、亞洲股票基金、中印股票基金、大中華股票基金、中國股票基金、印度股票基金、印尼股票基金、亞洲債券基金、亞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亞洲優質債券基金、亞洲當地貨幣債券基金、全球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的合約前揭露文件,以更新關於排除在投資範圍之外的業務活動和實踐的排除政策。 |
2024/03/28 |
2024/03/28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瀚亞投資境外基金擬於2024年4月19日上午11時(盧森堡時間),於註冊辦公室(26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召開年度股東常會。議程包含提交2023年董事會報告、2023年查核報告、通過2023年財務報告(包含應付董事費用)及2023年股利,並討論董事暨會計師選任及指派等相關事宜。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