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日 |
事實發生日 |
內容 |
2025/03/26 |
2025/03/26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
2025/02/05 |
2025/02/05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4/11/25 |
2024/11/22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
2024/10/29 |
2024/09/12 |
主旨: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境外基金淨值計算之最小單位,將從小數點後3位調整為小數點後4位,於2024年11月29日生效,特此公告。公告事項: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進行公告。二、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下述新加坡大華系列境外基金淨值計算之最小單位,將從小數點後3位調整為小數點後4位。受影響的基金列示如下:1. 新加坡大華東協基金2. 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3. 新加坡大華全球科技基金4. 新加坡大華全球成長基金5. 新加坡大華亞太增長基金6. 新加坡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7. 新加坡大華全球保健基金8. 新加坡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9. 新加坡大華全球資源基金10.新加坡大華亞洲成長良機基金 三、自2024年11月29日起,各基金的基金淨值(包含以上列述基金的每一類別)將計算至小數點後4位(而不是目前的小數點後3位)。這是為了更準確地反映每個基金的單位價值。四、本通知僅供您參考,您無需採取任何行動。上述變更將在下次更新的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更新。五、特此公告 |
2024/10/29 |
2024/10/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4/08/29 |
2024/08/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
2024/07/29 |
2024/07/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4/04/30 |
2024/04/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4/03/28 |
2024/03/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
2024/01/31 |
2024/01/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11/30 |
2023/11/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
2023/10/20 |
2023/10/2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08/25 |
2023/08/24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
2023/08/10 |
2023/03/2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編具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年度財務報告已於2023年3月27日上傳, 特此公告。 |
2023/07/31 |
2023/07/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07/14 |
2023/07/13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資源基金、新加坡大華東協基金新加坡大華亞太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成長基金新加坡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新加坡大華黃金及綜合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
2023/06/30 |
2023/06/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基金將新增反稀釋條款,於2023年7月31日生效,詳情請參閱將於近日修訂之公開說明書「其他重要資訊」一節。特此公告。擺動定價(自2023年7月31日起生效)本基金以資產淨值 (單一定價)定價,當有大量贖回或申購時,由於購買和出售本基金之投資標的將產生重大交易成本(例如經紀佣金、託管交易成本、印花稅及銷售稅),則本基金之資產淨值可能下降。此種影響稱為「稀釋」。擺動定價為保護投資人之利益,本公司將在與受託人協商後,在本公司認為適當之情況下,酌情採用一種稱為「稀釋調整」或「擺動定價」(「擺動定價」)之機制。擺動定價係指於特定交易日對本基金每單位資產淨值之計算時,進行向上或向下調整,盡可能將交易成本交由於該交易日申購、贖回、轉換和/或交換本基金單位之投資人負擔。採用擺動定價與否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a) 本基金單位在該交易日之申購和/或贖回(包括轉換和/或交換)數量;(b) 購買和/或出售本基金投資標的所生任何交易成本之影響;(c) 本基金投資標的買賣價差;及(d) 金融風暴等市場狀況。本公司所為之任何調整均應公平公正,並且基於保護投資人之利益。若特定交易日之淨申購或贖回(包括轉換和/或交換)達到或超過該交易日本基金規模之特定百分比(「擺動門檻」),通常會就本基金每單位資產淨值進行調整。本基金每單位資產淨值將因淨認購向上擺動調整,及因淨贖回向下擺動調整。本公司將對該基金中所有類別之資產淨值進行相同百分比的調整。於一般業務過程中,為盡量減少對本基金報酬波動之影響,擺動定價之啟動是基於一致標準,且僅於本基金淨申購或贖回達到或超過擺動門檻方有適用。設定擺動門檻旨在保護投資人利益及盡量降低對本基金報酬變動之影響,於本公司認為本基金之稀釋影響非屬重大時,得不調整每單位資產淨值及酌情調整。 請注意當達到或超過擺動門檻時,擺動定價僅會降低稀釋之影響,但非完全消除之。若本基金之淨申購或贖回低於擺動門檻,則不會啟動擺動定價,您於本基金所持有之投資可能會受稀釋影響。本基金之擺動定價政策(包括擺動門檻)將定期審查,並可能不定時修訂之。因此,在特定情況下,本公司採用擺動定價之決定及對本基金每單位資產淨值之調整幅度,不當然適用於未來相似情況。最大調整值任何未來調整金額可能會因(尤其是)市場條件而有所相異,但在正常情況下,調幅不會超過交易日每單位資產淨值之 2%(「最大調整值」)。於適當之情況,本公司有權於交易日,在最大調整值範圍內採用調整金額。本公司得可酌情不定時與受託人協商,調整金額至最大調整值,且無須通知相關投資人。根據契約和適用法規,本公司得於特殊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波動市場條件、市場動盪、市場流動性不足、特殊市場情況或一般市場條件之無法預期重大變化)並與受託人協商後,基於投資人最佳利益,在交易日暫時採用超出最大調整值之調整。若主管機關和/或受託人要求,本公司將盡可能以本公司和受託人同意之方式向受影響投資人寄發通知。 |
2023/04/28 |
2023/04/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04/28 |
2023/04/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3/04/07 |
2023/04/06 |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公告本公司總代理之大華銀系列境外基金,終止「日盛國際商業銀行」為銷售機構案,業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6日中信顧字第1120051154號函同意照辦,特此公告。 |
2023/01/30 |
2023/01/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2/12/09 |
2022/12/0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
2022/10/28 |
2022/10/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2/08/31 |
2022/08/31 |
修正原8/30公告訊息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新加坡大華全球科技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保健基金新加坡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成長基金(舊名:新加坡大華國際成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新加坡大華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資源基金新加坡大華亞太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東協基金 |
2022/08/30 |
2022/08/30 |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支基金如下:新加坡大華全球科技基金新加坡大華泛華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保健基金新加坡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新加坡大華國際成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新加坡大華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全球資源基金新加坡大華亞太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東協基金新加坡大華亞洲基金 |
2022/07/29 |
2022/07/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2/07/01 |
2022/06/30 |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辦理。二、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10002856號函核准,公告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22/04/29 |
2022/04/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2/03/28 |
2022/03/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大華東協基金、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大華亞太增長基金、大華全球保健基金、大華日本成長基金、大華全球科技基金、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大華全球資源基金、大華全球成長基金(原國際成長基金)、大華亞洲基金 |
2022/01/28 |
2022/01/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1/12/17 |
2021/12/1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新加坡系列基金(包含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
2021/10/28 |
2021/10/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1/09/23 |
2021/09/22 |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00004602號函核准,公告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21/08/24 |
2021/08/24 |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東協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21/08/18 |
2021/08/18 |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00004110號函核准,公告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21/07/27 |
2021/07/26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
2021/07/27 |
2021/07/27 |
訊息內容: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1/07/21 |
2021/07/1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公開說明書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新增6.8授權投資標的 自2021年8月24日起生效:其單位屬於除外投資產品之各基金之授權投資標的(「授權投資標的」)如下: (a) 任何掛牌投資標的; (b) 任何未掛牌投資標的; (c) 僅限於避險及有效投資組合管理之目的時,可投資任何衍生性金融商品,包括但不限於換匯、期貨契約、遠期外匯契約、選擇權、指數期貨、外匯交易及遠期利率交易(包括但不限於貨幣選擇權)或任何此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組合或變化;及 (d) 未包含於本項(a)至(c)款,但經受託人核准(應以書面方式確認)之任何其他投資標的 僅限《資本市場產品條例》允許範圍內,以將相關基金之單位歸類為除外投資產品。
新增6.9投資限制 (b)自2021年8月24日起生效: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及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之單位屬於除外投資產品。因此,相關基金不會投資於任何可能導致相關基金單位不被視為除外投資產品之產品或進行任何交易。 (c) 各基金目前不從事證券借貸或再買回交易,但未來可能依法案之規定從事該等交易。因此,相關基金未來可能須受法案所訂證券借貸及再買回交易條款之規範。自2021年8月24日起生效:如一基金之單位屬於除外投資產品,則基金經理公司不得為該基金進行證券借貸或再買回交易,除非此類證券借貸或再買回交易僅係為有效投資組合管理目的且不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50%。
註: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允許那些只投資普通投資產品、不進行借券、且僅以避險為目的才會投資衍生性商品的基金被列為除外投資產品(Excluded Investment Products),一般來說除外投資產品泛指較不複雜的投資商品。 |
2021/07/21 |
2021/07/1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公開說明書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新增6.5投資風格及基準指標用途 (a) 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本基金經參考其基準指標(如第15.1節所載)受主動式管理,該基準指標係用於比較績效。基準指標並非用於限制本基金投資組合之構成,亦非本基金績效之目標。 (b) 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本基金經參考其基準指標(如第15.1節所載)受主動式管理,該基準指標係用於比較績效。基準指標並非用於限制本基金投資組合之構成,亦非本基金績效之目標。 惟本基金持有部位中大多數可能為基準指標之成分證券。因其為受主動式管理之基金,就遵循基準指標權重及投資於基準指標所未包含之證券而言,基金經理公司就投資組合之構成具有絕對之決定權。因此,預期本基金之風險報酬特性可能逐漸偏離基準指標。
新增6.10基金經理公司就特定投資標的之風險管理程序 自2021年8月24日起生效:依《資本市場產品條例》中關於將相關基金之單位歸類為除外投資產品之衍生性金融工具規定,各基金可基於規避投資組合既有部位之風險或有效投資組合管理,或同時為上述兩個目的,而使用或投資於衍生性金融工具。
註: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允許那些只投資普通投資產品、不進行借券、且僅以避險為目的才會投資衍生性商品的基金被列為除外投資產品(Excluded Investment Products),一般來說除外投資產品泛指較不複雜的投資商品。 |
2021/04/27 |
2021/04/2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1/03/24 |
2021/03/24 |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東協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21/01/27 |
2021/01/2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0/12/28 |
2020/12/2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辦理公告 |
2020/12/17 |
2020/12/17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辦理,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之「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與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以及「新加坡大華全球資源基金」等公開說明書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其他重要條款 在申購基金單位時,投資人所支付的金額將會先與其他投資人申購之款項進入合併帳戶,直接移轉予受託機構。 更新後之公開說明書請參照境外資訊觀測站相關資訊專區,特此公告。 |
2020/12/08 |
2020/12/08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20/10/30 |
2020/10/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20/08/31 |
2020/08/31 |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東協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泛華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20/07/30 |
2020/07/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20/04/30 |
2020/04/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20/03/30 |
2020/03/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東協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泛華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20/01/06 |
2020/01/06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
2019/12/27 |
2019/12/26 |
1.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就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與日本成長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事項,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2. 經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與日本成長基金修訂“流動性風險”,“其他重要條款”中所載內容增加可能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修訂後內容敘述如下:
流動性風險: 若有意料之外大量的基金單位要求贖回,可能會導致本基金資產被迫以低於公平及預期之價格清算,尤其在缺乏流動性之公開交易所或店頭市場。此外,在某些市場狀態下(例如市場震盪、金融危機期間或交易中斷等情事),可能不易或無法將資產變現或調整部位。本公司將確保本基金能維持足夠的流動性資產部位(例如現金及約當現金)以因應預期之贖回申請(扣除新申購),本公司可能在某些情況下使用流動性管理工具,例如根據第12.3節或第15節限制或暫停贖回。如使用該等工具,您可能無法在暫停期間內贖回您的基金單位,或者贖回您的基金單位可能有所遲延。
其他重要條款: 根據證券及期貨(授權與業務行為)規則第17條,在向受託人支付款項前,您向本公司支付之申購資金將由按新加坡法律第19章銀行法授權之銀行,以本公司之名義持有於信託帳戶中。
您的申購資金將與本公司其他客戶之款項併同存入。您可能會遭受其他客戶所致之損失。例如:為履行其他客戶之義務,您的申購資金可能被提取。此外,若信託帳戶中之餘額與本公司或銀行所需持有之數額不一致,如有任何差額,您可能需分擔該差額,並因此可能無法享有您申購資金之全部權利。縱有前述規定,本公司將採取適當程序以降低此類損失之可能性。
若維護信託帳戶之銀行於您的申購資金付款前破產,則本公司收回並返還您的申購資金可能將會受到遲延或阻礙,且於最壞之情況下,您可能將會損失部分或所有您的申購資金。
3.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19/10/30 |
2019/10/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9/09/12 |
2019/09/12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19/08/26 |
2019/08/26 |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東協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泛華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19/07/31 |
2019/07/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9/06/13 |
2019/06/13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就本公司總代理之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投資人須知修訂,辦理公告。 |
2019/04/30 |
2019/04/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9/03/26 |
2019/03/26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東協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泛華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19/01/31 |
2019/01/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9/01/17 |
2019/01/16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之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就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新加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
2019/01/04 |
2019/01/03 |
1.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就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新加大華全球資源基金公開說明書更新事項,依其所載內容之變動或增加,辦理公告。
2.經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就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新加大華全球資源基金風險因素變更,新增”使用評等機構及其他第三人之風險”:本基金所投資工具之信用評等代表本公司及/或評等機構就該工具或機構信用品質之意見,並非品質之保證。評等方法通常係依據歷史資料,並無法預測未來趨勢,且其可能無法及時改變信用評等以因應其後之情事變更。當一債務證券經評等,如該債務證券被降級則可能使其價值減低及流動性變差。本公司依賴信用評等機構出具之評等,本公司已建立一套內部信用評估標準,並已建置一信用評估程 序以確保本基金之投資符合此等標準。本公司將依投資人之要求提供信用評估程序之資訊。 本公司得依賴第三人(包括訂價服務及獨立經紀商/交易商)提供本基金之訂價資訊及計價,無需經獨立調查。其正確性取決於其方法、適當評鑑以及對情事變更及時採取對策。本公司對該等第三人計價之失誤概不負責。
3. 經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本公司總代理之就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新加大華全球資源基金風險因素變更,新增保管銀行風險:與持有相關基金投資標的或結算相關基金交易之基金保管機構進行交易時將涉及風險。若基金保管機構無力清償或破產,相關基金自基 金保管機構或其財產收回基金之資產時,可能會受到遲延或阻礙,且可能僅得就該等資產對基金保管機構主張無擔保債權。於近期金融機構破產之情形,部分客戶自破產財產中收回其資產之能力常受到不可預測之遲延、限制或阻礙,且無法保證基金保管機構持有之相關基金任何資產得由相關基金立即收回。此外,於相關基金投資於保管及/或結算系統與法令尚未充分發展的市場(含新興市場)且相關基金已將其資產託付該等次基金保管機構之情況下,對此類非屬美國之次基金保管機構的追索權可能受限。
4. 以上所載之變動或增加的詳細內容,敬請參閱該基金近期將更新之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特此公告 |
2018/10/31 |
2018/10/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8/09/21 |
2018/09/20 |
公告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辦理。 二、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070004610號函核准,公告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8/08/30 |
2018/08/30 |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大華東協基金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全球IPO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泛華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18/07/31 |
2018/07/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8/07/30 |
2018/07/30 |
公告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辦理。 二、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70003719號函核准,公告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8/07/05 |
2018/07/05 |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辦理。 二、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70003272號函核准,公告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8/06/21 |
2017/10/11 |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60004581號函同意,公告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8/03/29 |
2018/03/2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全球IPO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泛華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18/02/01 |
2018/02/0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新加坡大華全球房地產證券基金 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新加坡大華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新加坡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
2018/01/30 |
2018/01/30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8/01/29 |
2018/01/03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之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公開說明書之基金如下: 新加坡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新加坡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
2017/10/30 |
2017/10/30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更新,辦理公告。 |
2017/09/20 |
2017/09/20 |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修訂母目前架上17檔境外基金之投資人須知第一部份與第二部份文字。配合前述異動,上傳修訂後之投資人須知,特此公告。 |
2017/09/14 |
2017/09/14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應更新半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全球IPO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泛華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17/07/31 |
2017/07/31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7/04/28 |
2017/04/28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7/04/17 |
2017/04/01 |
就本公司所代理之新加坡大華境外基金系列自2017年4月1日起變更受託機構與保管銀行事宜,增補基金公開說明書內容,謹此公告。 |
2017/04/13 |
2017/04/12 |
公告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60000984號函同意,公告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7/04/13 |
2017/04/07 |
公告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修改上則公告事實發生日為106年4月7日)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60000984號函同意,公告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7/04/01 |
2017/03/31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年度財務報告及中文譯本,辦理公告。
應更新年度財務報告之基金如下: 大華亞太基礎建設基金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科技基金 大華全球IPO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大華全球保健基金 大華泛華基金 大華亞太增長基金 大華全球資源基金 大華國際成長基金 大華亞洲基金 |
2017/03/30 |
2017/04/01 |
一、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6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 本公司所代理的新加坡大華資產管理系列基金,將於2017年4月1日起更換信託受託人及保管機構:
1. 更換信託受託人: (1) 新加坡大華資產管理系列基金信託受託人目前為匯豐機構信託服務(新加坡)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信託服務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統稱「舊受託人」)。自2017年4月1日生效(下稱「生效日期」)起,兩位舊受託人將離任,並指派道富信託(新加坡)有限公司擔任大華資產管理基金之新受託人。 (2) 道富信託(新加坡)有限公司(下稱「新受託人」)為在新加坡成立之上市公司,其登記所在地為168 Robinson Road, #33-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新信託人已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批准,就根據新加坡證券暨期貨法SFA第289節(1)所成立之各獲授權集合性投資計畫擔任信託受託人。根據信託契約條款,新受託人符合所有被指派為大華資產管理基金受託人之所有條件。
2. 更換保管機構: 如各大華資產管理基金尚有未由道富銀行與信託公司新加坡分公司擔任全球保管機構者,其全球保管機構一概更換為道富銀行與信託公司新加坡分公司。
三、 信託受託人、保管機構及相關變更將會反映於各基金之公開說明書補充說明中。
四、 此項事宜於民國106年3月30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金管證投字第1060009924號,特此公告。 |
2017/03/23 |
2017/03/23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37條之規定,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之更新,辦理公告。 更新之公開說明書如下: 大華新加坡增長基金 大華日本成長基金 |
2017/03/20 |
2017/03/20 |
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1060000983號函同意,公告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新增之銷售機構。 |
2017/01/26 |
2017/01/26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6/11/01 |
2016/10/31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
2016/10/19 |
2016/10/19 |
謹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就本基金之半年度財務報告,辦理公告. |
2016/07/29 |
2016/07/29 |
僅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就新加坡大華系列基金之投資人須知之更新,辦理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