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社會及治理基金專區(ESG基金專區)
注意事項
1. 投信公司事業發行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境內基金,總代理人募集及銷售環境、社會與治理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分別依金管會110年7月2日金管證投字第
    1100362463號函及金管會111年1月11日金管證投字第1100365536號令規定,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載明以ESG為主題相關內容。
2. 基金列表所連結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係投信公司及總代理人依相關規定進行公告之文件,投資人於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若對
    列表上的產品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各投信公司或境外基金總代理人。
3. 基金列表所連結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所載資料,若有虛偽不實或錯誤,概由境內基金投信公司及境外基金總代理人負責,任何人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不得
    藉金管會對該基金之核准或申報生效,作為證實申請(報)事項或誤導投資人認為主管機關已保證基金表現之宣傳。

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
發行投信事業 安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統編 48806595
基金種類 跨國投資股票型
基金成立日期 20061011
投資策略類型 負面排除篩選
正面/同業較優者
投資目標與衡量標準 投資主要聚焦於綠能趨勢(Eco Trends)相關環境產業之有價證券,綠能趨勢產業係指FTSE Russell 公司制定之環境產業分類標準FTSE Environmental Markets Classification System (EMCS) 定義之替代能源、能源效率、廢棄物管理、污染控制、水資源基礎建設及技術等對環境保護有正向貢獻之企業。希望藉由投資於對環境保護有正面貢獻之企業,以兼顧總投資報酬率與環境保護之發展目標。本基金投資於國內外綠能環境相關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將同時符合:(1) 無涉及具爭議性武器、燃煤、煙草、或符合聯合國全球盟約(UNGC)為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所制定之準則的公司;(2) 沒有對永續投資目標產生明確重大傷害的發行公司;且(3) 企業營收至少50%以上屬於替代能源、能源效率、廢棄物管理、污染控制、水資源基礎建設及技術等對環境保護有正向貢獻之企業。
投資策略與方法 在全球股票市場篩選營運範圍涵蓋 FTSE Environmental Markets Classification System (EMCS) 定義之替代能源、能源效率、廢棄物管理、污染控制、水資源基礎建設及技術等相關綠能環境產業後,再依下列方式建構投資組合:1.依據第三方公司資料庫如:ISS-Ethix及內部分析師取得之資訊,剔除全球不符合永續經營特徵之發行人。2.參考歐盟之重大傷害環境目標原則,利用第三方公司資料分析結果(如MSCI、Bloomberg及內部分析師取得之資訊等),剔除對環境明確產生重大傷害的發行公司。3.篩選企業營運範圍涵蓋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廢棄物管理、污染控制、水資源基礎建設及技術等對綠能環境保護有正向貢獻之企業,主要觀察指標為企業至少有50%的營收來自於前述五大範疇。4.針對可投資範疇進行公司財務及基本面分析,企業基本面評估因子,主要包括其所處週期、產品/技術/商業模式對環境的影響、客戶集中度、行業成長率、長期業績、任何供應鏈及監管風險等項;公司財務則是指評價企業獲利能力,主要為企業本益比(PER),企業價值倍數 (EV/EBITA)與自由現金流收益率 (FCF)等,且企業營收50%來自於替代能源利用、環境污染控制、淨化用水作業等標的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5.最終篩選可投資標的以納入投資組合時,將優先挑選企業管理品質在同業平均(含)之上(ESG評等在同業平均(含)之上),成立至少滿三年,且估值相對有吸引力、較佳的風險/回報分析之公司發行之股票。
投資比例配置 基金資產至少百分之七十投資於企業營收達50%來自符合綠能趨勢(Eco Trends)之替代能源利用、環境污染控制、淨化用水作業等對環境保護有正向貢獻之企業,且排除對環境指標有重大不良影響者。
參考績效指標 本基金無設定績效指標
排除政策 排除政策及類型:1.違反聯合國全球盟約者;2.涉及爭議性武器生產的發行人或有逾10%營收來自武器的發行人;3.逾10%營收來自開採燃料煤的發行人以及有逾20%營收來自煤的公用事業發行人;4.涉及菸草生產的發行人以及菸草經銷占營收超過5%的發行人。5.參考歐盟之重大傷害環境目標原則,透過第三方公司資料分析及內部分析師取得之資訊,評定明確有重大傷害永續投資目標的發行公司。
風險警語 1.方法及資料之限制風險:本基金投資策略採用的方法及標準有所限制,無法涵蓋所有符合ESG之投資標的,與其它同類ESG主題基金相比,可能會有不同的表現。2.缺乏標準分類法風險:有關ESG三面向評比之主題與分類尚無一致性標準,缺乏相同的比較基準、直觀的表達方式、易於了解的指標情況下,經理公司運用部分特定機構ESG評等評量研究篩選出符合本基金投資策略之標的,不代表為ESG最佳企業。3.投資選擇之主觀判斷風險:ESG 投資在某程度上而言是主觀的,特定ESG評等考量之策略,可能導致在有利的時機因不符合ESG評等而放棄買進該有價證券的機會,或是在不利的時機而不得不賣出。4.對第三方資料來源之依賴風險:在根據ESG 標準評估證券或發行機構時,係依賴第三方 ESG 提供商提供的資料及數據,而該等資料及數據可能不完整、不準確或無法取得。因此,存在經理公司可能未能正確評估證券或發行機構的風險,亦存在經理公司可能未能正確應用相關的 ESG 標準或基金可能間接投資於並不符合基金所用ESG標準的發行機構的風險。5.對特定ESG投資重點之集中度風險:相對於具有類似目標但未納入 ESG 標準的基金,採用 ESG 標準的基金於選股時可能在若干產業的權重過高/過低及表現不同。基金的投資政策所採用的以 ESG 為基礎的剔除標準可能導致基金放棄購入本該對其有利的若干證券,及/或基於其 ESG 特性而在可能對其不利的情況下出售證券。基金投資於特定主題,所投資的產業及/或主題愈特定,投資範疇就愈受限,風險分散度便更為有限。
盡職治理參與 1.制定並揭露盡職治理政策–本公司營運目標在於透過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及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進行,以謀取客戶、受益人及股東之總體利益,透過各項盡職治理行動,創造長期投資價值,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議題納入考量,支持並重視企業的永續發展。2.持續關注被投資公司–本公司將透過安聯環球投資研究網絡,持續監控被投資公司各種表現。投資組合經理人透過海外投資顧問協助,對投資標的做ESG相關風險評估與排除外,針對被投資公司之關注項目包括公司策略、經營或財務業績、資本管理、環境保護以及公司治理等議題,亦將持續予以關注。3.適當與被投資公司對話及互動–本公司將透過海外投資顧問協助,與被投資公司適當之對話及互動,包括主要互動及議合方式包括不定期電話會議、與被投資公司經營階層互動、參加法人座談會及參與股東會投票等方式,強化與被投資公司的溝通。當被投資公司在特定議題上有重大違反公司治理原則或損及本公司客戶、受益人及股東長期價值之虞時,本公司將透過海外投資顧問向被投資公司經營階層詢問處理情形,且不排除聯合其他投資人共同表達訴求。4.參與股東會及行使投票權之頻率與方式–本公司為謀取客戶、受益人及股東之最大利益,訂定明確投票政策,積極進行股東會議案投票,且並非絕對支持經營階層所提出之議案。由於本基金主要投資海外股票,且被投資公司多採行電子股東會投票方式,故本公司將參考海外投資顧問建議,以電子投票方式執行股東會之表決權。
備註
發行級別基金共2個級別
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A類型-新臺幣
安聯全球綠能趨勢基金-A類型-美元
若對本頁面資料有疑慮請逕洽各投信公司或總代理人,本公司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使用者可自行下載參考,惟於法令範圍內須合理使用,不得侵害他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