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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本基金 - 日本永續股票基金 | |
總代理人 | 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核准代號 | A002700045 |
基金種類 | 股票型/倫理/社會責任投資 |
基金核准日期 | 2006/07/31 |
投資策略類型 | ESG整合投資分析 |
投資目標與衡量標準 | 本基金符合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第8條,具備以促進環境、社會等特徵或遵循良好治理實務之投資方針。但無永續投資目標。本基金之投資方針是促進環境、社會等特徵及遵循良好治理實務之投資,而安本使用之ESG衡量標準主要是為了衡量並挑選在環境及社會層面符合上述投資方針的投資標的。各項ESG衡量標準如下:(1)在「量化評估-ESG內部評分」方面,計算ESG內部評分所使用之因子中,與環境有關之因子包括「溫室氣體排放及業務模型韌性」、「空氣品質」、「廢水管理」等因子,與社會有關之因子包括「勞動實務」、「人權及社區關係」等因子,與公司治理有關之因子包括「董事會問題」、「爭議」、「薪酬」等因子。(2)在「質化評估-找出永續經營的領導者與改進者」方面,安本進行質化評估所使用之五項品質屬性中包含ESG品質屬性,考量被評估公司面對的環境風險及社會風險、該風險是否將持續增加、以及該公司之治理品質。(3)在「ESG承諾」方面,本基金的目標碳強度應至少比績效指標之碳強度低10%,此亦是促進環境特徵的一環。此外,MSCIESG評等的目的是藉由對一產業最重要的ESG議題及風險進行評估而找出產業內的領導者及落後者,因此安本承諾旨揭基金之MSCIESG評等必須等於或優於其績效指標之MSCIESG評等,可促進ESG特徵。 |
投資策略與方法 | 本基金之篩選投資流程之步驟順序包含: (1)對於基金之績效指標範圍內之股票,依照安本的量化評估方法,給予ESG內部評分分數(2)從績效指標中篩選/排除ESG內部評分最低的10%,依照負面篩選原則排除績效指標內10家發行人或4%之發行人;排除ESG品質評級?4或5之發行人。(3)如經步驟(2)排除之公司總數佔指標中發行人總數之比例低於20%,則ESG內部評分門檻將會提高,以確保篩選並排除績效指標中至少20%之發行人。(4)將上述步驟篩選後將得出符合ESG標準的發行人名單,惟並非該名單內所有剩餘之公司均屬可投資範圍,旨揭基金只能投資於被安本納入主動研究範圍之公司,且安本僅會對於被納入主動研究範圍之公司進行質化評估(包括ESG品質評級)。因此,沒有ESG品質評級的公司非屬基金可投資標的。此時安本亦會考慮未在績效指標範圍內之發行人,惟選擇之發行人必須符合該基金投資目標,並且通過績效指標範圍內證券應通過之所有相同評估標準(亦即,ESG內部評分需高於步驟(2)所得出之最低門檻、符合負面篩選原則、且ESG品質評級為1、2或3),且是被安本納入主動研究範圍之公司,始為可投資之標的。(5)投資經理決定從可投資範圍內之標的中建立通常約30至60檔股票之投資組合,投資於「永續經營的領導者與改進者」以及被市場低估的公司,以實現基金目標,並確認履行其ESG承諾。 |
投資比例配置 | 本基金所有股票及股票相關證券(即至少90%的基金資產)之投資皆遵循abrdn之「日本永續股票投資方法」。本基金目標為同於或優於績效指標之ESG評級,及大幅低於績效指標之碳強度。 |
參考績效指標 | 本基金參考績效指標為MSCIJapanIndex(JPY),惟並無設定專屬ESG績效指標。ESG績效指標(永續性指標)係用來衡量金融商品是否達成其所提倡之環境或社會特徵之指標,本基金之績效指標本身並非ESG績效指標(永續性指標),其未含有永續性標準且基金並非為了實現環境或社會特徵而選擇該指標。本基金使用該等績效指標用來衡量是否實現基金之財務上績效目標,但該指標並非永續性指標。 |
排除政策 | 基金採用負面篩選,篩選/排除負面篩選原則的公司,包含未能堅守聯合國全球契約一或多項原則;位於受國際制裁或嚴重違反普世基本原則之國家的國有企業;列為NBIM排除名單之企業;與爭議武器有任何關係或來自常規武器的營收佔營收總額5%或以上;菸草批發貿易或菸草製造商、博弈、燃料媒、非傳統油氣開採、傳統油氣或直接從事發電業務,其碳排放強度不符《巴黎協定》下保持在攝氏2度的目標等。 |
風險警語 | 將ESG及永續性標準應用於投資流程中,有可能導致基金原先可能投資的證券被排除在外。該等證券可能會構成基金管理時所採基準的一部分,或在潛在投資範圍中。這可能會對績效產生正面或負面的影響,且可能意味著基金的績效狀況會與管理時採用相同基準或投資於類似潛在投資範圍,但卻未應用ESG或永續性標準的基金有所不同。此外,ESG及永續性標準由於欠缺通用或統一的相關定義和標籤,可能造成經理人在將ESG及永續性標準整合進投資決定時採用不同的方法。這意味著,表面上具備類似目標的基金可能難以相互比較,且這些基金會採用不同的證券選擇與排除標準。因此,類似的基金績效表現實際上的差異,可能會比可預期的更加顯著。另外,在欠缺通用或統一的定義和標籤的情況下,必須容許某種程度的主觀性,這將意味著個別基金有可能投資的證券,其他經理人或投資人未必有可能投資。 |
盡職治理參與 | 1.積極行使所有權:境外基金機構認為,良好的公司治理與盡職治理甚為重要,不但能維護企業的管理方式,亦可確保企業為了客戶、員工、股東與社會而採取負責的營運方式。境外基金機構亦認為,市場與企業若在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其中包括環境與社會風險之管理)方面採行最佳典範的運作模式,更有可能締造永續的長期投資績效。身為企業的股權擁有者,因為境外基金機構代表客戶追求企業的長期成就並創造投資收益,盡職治理的落實原本就是安本投資流程的一環。基金經理人與分析師皆定期拜會被投資公司的管理階層及非執行董事。2.表決投票:針對現有股權之企業,對其所有股東大會進行表決分析;對於持股的投票指示,由區域及ESG投資團隊分析師決定。境外基金機構聘請代理研究供應商IVIS和ISS之服務,使用其研究支援境外基金機構的專屬分析,而非自動採納任何第三方之建議。境外基金機構的決策皆能反映境外基金機構對企業的瞭解及經由參與獲悉洞察,投資經理積極參與表決決策,使境外基金機構得以確保表決投票是投資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固定收益表決係由持有投資的相關投資分析師直接決定。3.ESG參與:參與拜會企業管理團隊,是境外基金機構股權投資流程及持續盡職治理計畫中最關鍵且標準的要素,能夠讓境外基金機構更全面瞭解企業,包括該企業需管理的現有及日後ESG風險,以及可能從中獲利的機會。境外基金機構也藉此探討潛在關注的範圍、共享最佳實務,並推動正向改變。參與的優先重點取決於:善用ESG內部評分,結合各資產類別之投資團隊由下而上研究洞見,以及境外基金機構的企業層級盡職治理活動之主題式關注焦點。 |
備註 | |
發行級別基金共6個級別 | |
安本基金 - 日本永續股票基金 A 累積 日圓 安本基金 - 日本永續股票基金 A 累積 美元避險 安本基金 - 日本永續股票基金 I 累積 日圓 安本基金 - 日本永續股票基金 I 累積 美元避險 安本基金 - 日本永續股票基金 X 累積 日圓 安本基金 - 日本永續股票基金 X 累積 美元避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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