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社會及治理基金專區(ESG基金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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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上櫃ESG 30 ETF基金
發行投信事業 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統編 88398743
基金種類 國內投資指數股票型_股票型
基金成立日期 20230517
投資策略類型 負面排除篩選
正面/同業較優者
ESG整合投資分析
投資目標與衡量標準 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採用指數化策略,以追蹤「臺灣指數公司特選上櫃ESG30指數」之報酬表現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標的指數係臺灣指數公司運用與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以永續報告書、年報、政府資訊等公開資訊建構之「 台灣永續評鑑 」模型,與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合作,設計成分股篩選方法,以表彰兼具可投資性及永續發展表現佳之上櫃公司投資績效表現。
投資策略與方法 本基金所追蹤之標的指數-上櫃ESG30指數,係經台灣永續評鑑進行ESG篩選機制後,剔除黑名單、爭議性產業,並經「台灣永續得分率」排序後,排除排名在最後40%之證券,作為標的指數之候選名單。ESG納入投資流程之具體作法:1第一層採用ESG排除法:本基金標的指數之指數編製規則中,針對臺灣證券交易所28產業分類,以產業環境汙染為主要衡量基準下,排除高耗能、高汙染產業即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劃分為鋼鐵工業、塑膠工業、化學工業、油電燃氣業、橡膠工業等產業,共有五大產業及未發布永續報告書之公司等不符合ESG投資原則之公司。2第二層採用「台灣永續評鑑」模型ESG篩選法:因應全球企業永續發展趨勢,國立臺北大學商學院設立「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建構「台灣永續評鑑」模型,以ESG三大面向評估企業在面對該產業關聯ESG風險與機會之相關議題及永續發展作為之績效表現。評鑑模型獨創社會S、經濟E、環境E及揭露D四大構面SEED企業永續評比系統,系統性檢視企業是否設定適當永續願景、發展出相對應之策略與目標,進而以具體行動落實與提升永續發展之成效。「台灣永續評鑑」模型與世界主流的永續績效評選準則趨勢同步,且更在地化、在國內具備高涵蓋率。3其它排除對象:A列為觀察名單:任一構面社會、經濟、環境或揭露構面之得分率低於所屬產業得分率後5%之企業。B列為黑名單:I台灣永續評鑑之總分得分率低於所屬產業得分率後5%之企業。II四大構面中,任一構面社會、經濟、環境或揭露構面之得分率低於所屬產業後5%之企業,且連續五季落於觀察名單者,列為黑名單。C爭議性產業:於「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所定義之爭議性產業中,屬從事軍火-爭議性武器、賭博博弈、成人娛樂、菸酒、熱帶雨林伐木及毒品等業務之公司。
投資比例配置 本基金自上櫃日起,投資於符合台灣永續評鑑模型所篩選出「特選上櫃ESG30指數」之成分證券或已公告納入之新成分股,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90%(含)。
參考績效指標 臺灣指數公司特選上櫃ESG30指數
排除政策 本基金排除高耗能、高汙染產業係指經櫃買中心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劃分為鋼鐵工業、塑膠工業、化學工業、油電燃氣業、橡膠工業者,「台灣永續評鑑」黑名單、爭議性產業「企業永續發展研究中心」所定義之爭議性產業中,屬從事軍火-爭議性武器、賭博博弈、成人娛樂、菸酒、熱帶雨林伐木及毒品等業務之公司。及「台灣永續得分率」最後40%。
風險警語 投資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相關主題基金之風險(1)方法及資料之限制風險: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臺灣指數公司特選上櫃ESG 30指數」成分股,標的指數聚焦於ESG主題臺灣上櫃股票,標的指數有其編製方法,在其投資策略上採用的方法及標準亦有所限制,本基金或可能使基金在有利條件下放棄買入證券的機會,或在不利條件下出售證券而影響基金的投資表現。(2)缺乏標準分類法風險:有關ESG三面向評比目前國際上尚無公認的原則和一致性標準評鑑數據以評估ESG之基金投資項目的可持續發展特徵。ESG 評鑑有關分析及隨後的任何分類乃基於當時可得的訊息,日後亦有可能會出現變化。指數公司運用特定機構ESG評等評量研究篩選出符合基金投資策略之標的,不代表為ESG最佳企業。(3)投資選擇之主觀判斷風險:基金的投資政策將採用以 ESG 為基礎的剔除標準,?干產業可能被排除,包括高耗能、高汙染產業、軍火-爭議性武器、賭博、成人娛樂、菸酒、熱帶雨林伐木及毒品等爭議性公司,不保證基金所作的投資將會反映任何特定投資者的信仰或價值觀。(4)對第三方資料來源之依賴風險:本基金標指數所採用ESG標準之指數化投資策略,其篩選邏輯以第三方ESG評鑑機構所提供的資料及數據來評估有價證券或發行人,該資料與數據可能不完整、不準確或無法取得,而存在資料或數據評估相關之風險,經理公司將不會就上述ESG 評估是否公平、正確、準確、合理或完整作出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5)對特定ESG 投資重點之集中度風險:本基金標的指數採用「台灣永續評鑑」模型進行每年定期及重大性事件評估,排除未發布永續報告書之公司、「台灣永續評鑑」黑名單、爭議性爭議性產業及「台灣永續得分率」最後 40%等投資標的,故本基金投資可能集中於符合一定程度「台灣永續評鑑」模型 ESG 風險評級標準的 ESG 主題股票。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概況]伍、投資風險之揭露。
盡職治理參與 本公司自民國105年簽署臺灣證券交易所「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遵循聲明,並針對六項原則之遵循說明發布至本公司網站,包括制定並揭露盡職治理政策、制定並揭露利益衝突管理政策、持續關注被投資公司、適當與被投資公司對話及互動、建立明確投票政策與揭露投票情形及定期向客戶或受益人揭露履行盡職治理之情形等。本公司營運目標為透過進行資產管理業務,以保障客戶權益並謀取受益人之最大利益,為達成此一目標,中國信託投信盡職治理政策主要內容如下:1有關關注投資標的公司治理情形之盡職治理行動,係依據主管機關相關函令要求,訂定內部「內部控制制度」、「經理守則」及投資管理相關規範,據以管理執行。又為有效管理各基金與全權委託帳戶投資標的符合法令要求與風險衡量,內部亦訂有相關的投資管理辦法作為投資管理人員遵循依據。2本公司履行盡職治理的情形均至少每年一次揭露於本公司網站公司治理專區。有關本公司盡職治理參與,請參考公開說明書「附錄五」盡職治理參與,或投資人可至本公司網站https://wwwctbcinvestmentscom/Home/ESG4
備註
發行級別基金共1個級別
中國信託上櫃ESG 30 ETF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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